简介:学生的道德需要与其他心理现象一样,也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不是独立的反映形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的个性积极性的内部动力状态。这种需要按其分类中的起源标准,是属于人类特有的文化需要,它因人的文化素养、兴趣、理想、信念以及世界观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水平。道德需要是形成学生道德品质的内在依据。学生在学校生活情境中,能否形成某种性质的道德品质,都与他们所具有的道德需要状况密切相关。近年来,在我国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领域里,对品德心理结构的心理成分,有几种不同说法。笔者认为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种基本心理成分构成。学生品德的形成,首先是来自社会生活向学生提出的道德教育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施加在具有道德需要的学生个体上,如果它被学生所接受,便转化为主观方面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及道德行
简介:对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目前还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应该对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进行法律审视。实地调查表明,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还存在使用禁止性语言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智力侮辱、辱骂、讽刺挖苦、威胁和歧视等。教师使用禁止性教育语言容易引发师生冲突,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影响到教师群体及职业的整体形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禁止性语言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有: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缺乏对教师禁止性语言行为的责任规定、学校普遍缺乏对教师禁止性语言行为的有效规制、教师对使用禁止性语言可能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教师在学生拥有的合法权益及相关权利认识问题上存在偏差、教师的自身素养存在问题。可通过提高教师教育法律意识、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调控自身心理情绪和加强教师管理来矫治教师不正确的教育语言行为。
简介:〔摘要〕以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讨论式教学,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可以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使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体;可以扩展学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可以明确职业定位,促使法科教育与职业训练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