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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可以有效的保证司法的公平正义,但是当由媒体监督滑向媒体审判时,这将严重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究其原因是倡导言论自由的新闻媒体与强调司法独立的司法审判活动是一对天然的矛盾,司法独立对媒体监督具有排斥性,而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文章尝试着分析媒体监督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并试图找出协调二者之间矛盾的方案。

  • 标签: 媒体监督 司法独立 媒体审判 司法公正
  • 简介:法律监督既可以是一种权利,也可以是一种权力。法律监督权力和法律监督权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法律监督权力实际上是国家机关享有的各种权力体系中的不具有独立性格的一种特殊权力类型,是所有国家权力具有的一种客观功能与属性。狭义的法律监督权力,专指为了使主国家权力更好地实现,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具有直接控制或制约性质的权力,这种权力在国家机关权力中处于次要或辅助的地位。

  • 标签: 法律监督 监督权利 监督权力
  • 简介: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法律监督
  • 简介: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权。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纠正的是审判权违法行使导致的裁判错误,针对的是审判公权力,目的取向是权力制衡。诉权性再审应当与诉权的特性相适应,检察监督性再审既应体现检察监督权的本质属性,亦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

  • 标签: 再审 检察监督 再审之诉 审判监督
  • 简介:监所事件频发,社会舆论将矛头直指监所监督,实现监所监督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的确定及相互关系的协调。依据我国权力结构,监督主体有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可以与监所抗衡的权力主体,本应发挥监督作用,遏制、减少监所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却不然。在现有权力框架内,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发挥三者在监所监督中的作用,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三个监督主体分析,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试图构建良性的监所监督主体体系,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在失去自由时不至于丧失人权。

  • 标签: 监所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 简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活动、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结果的重要载体。近十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示范和支持下,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 标签: 裁判文书 公开 上网 最高人民法院 重奏 监督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刑罚变更执行中的不端行为,严重侵蚀公平正义,阻却刑罚目的的实现,损毁司法公信力。为此,立法针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实体与程序设计的同时,引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权力制约的方式,保障司法权行使的及时性、正当性、合法性。然而,要真正实现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有效监督,还有赖于立法、体制、机制三者的良性互动。

  • 标签: 刑罚变更执行 法律监督 理性构建 灵感 实践 司法公信力
  • 简介:社会管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检察职能具有多样性,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也有多种。根据法律规定和检察实践,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完善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深化犯罪预防、制发检察建议、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参与“两新组织”和虚拟社会的服务管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路径。

  • 标签: 执法办案 化解矛盾 预防犯罪 检察建议 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