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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如果汇票在背书转让环节中出现刑事犯罪,是否应当采用"先刑后民"的原则中止审理,需要判定刑事案件与诉争追索权纠纷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就要求分析刑事犯罪行为在背书转让环节中的位置以及与本案的联系,如果刑事犯罪与本案没有共同的事实基础,则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满足中止审理的条件。法院需要进一步票据的形式和转让关系进行审查,如果最终持票人合法取得票据,票据形式完备,则应对其票据权利予以保护。

  • 标签: 冻结 追索权 无因性 法律关系
  • 简介:期待可能性是存在于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一个概念,所表现的是"法律不强人所难"的精神。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期待可能性"相关理论,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发展,我国学者该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同时该理论也被广泛运用于司法实践当中,一些案件的定罪量刑有着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而另一方面,该理论也存在着外延模糊、内涵不清的特点。通过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论述,分析该理论与我国刑法之间的契合,结合经典案例,来进一步探讨该理论我国刑法的影响和借鉴引入问题,以及如何准确把握好该理论在刑法中的定位和适用范围。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刑法体系 责任阻却 犯罪构成
  • 简介:死刑废除自从产生以来便争议不断,死刑是否有很强的威慑作用和预防犯罪作用、是否符合人道精神、是否违背社会契约理论,这些争论至今都未停歇。尽管关于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的争论还没有结束,但是随着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已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在全球废除死刑的潮流面前,我国是否也应该加入到废除死刑的行列,开始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在认真梳理废除死刑的历史和分析关于废除死刑及保留死刑理由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讨我国死刑存废的可能性、可行性显得尤为必要。

  • 标签: 死刑废除 不人道 威慑作用 国际潮流
  • 简介: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竞争自由原则的基本法律。知识产权是创造性智力成果及工商业标记所享有的权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日益成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而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竞争手段的翻新,当某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在难以受到传统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需要借助竞争法获得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可带来市场优势地位,权利人有时超出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范围行使权利,此时则需竞争法对此加以限制。因此,竞争法在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的同时,约束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以避免竞争自由及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 标签: 竞争 知识产权 反垄断 权利限制
  • 简介:广东是全国打击制贩毒斗争的主战场,在促进全国禁毒斗争根本好转中发挥扭转形势的关键性作用,但是广东一直以来制贩毒犯罪问题理论研究不足,理论研究人员和机构严重缺乏,禁毒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并运转机制不完善,情报体系建设处于初始阶段,制贩毒犯罪的鲜明特征认识肤浅。这些因素严重掣肘广东省治理制贩毒活动的深入开展、巩固已取得成果。广东的制贩毒严重区域向省内外的扩散,制贩毒活动改变了活动地点与形式。结合近期我广东省开展的重灾区整治取得的初期成果和制贩毒犯罪鲜明特征看,构建和完善广东省治理制贩毒犯罪的立体防控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才能实现真正实行全民禁毒,根本解决治理制贩毒问题。

  • 标签: 制贩毒 广东 缉毒工作 立体防控
  • 简介:在切实推进依法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以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限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立法权限配置,实现地方事权与立法权相匹配,对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为地方先行先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应当从四个方面优化立法权限配置.一是设立不同层次的法律保留事项,适当扩大地方性法规在基本制度实施方面的空间:二是进一步扩大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权力:三是除全国性事务外,中央立法应当为地方立法留有必要窑间:四是为保障地方依法改革一应当明确法往格权她方立法的程序和范围。

  • 标签: 立法权限配置 扩大地方立法权 法律保留 深化改革
  • 简介:1978年以后,我国为了迅速重建市场财产体系,只能依靠人为理性的快速建构,历史地选择了物权/债权的二元区分财产权结构。总体来看,这一结构既有历史前见提供的路径依赖,又符合日常经验的常识认知,也能满足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需要以及现代交易的正当保护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经验以及逻辑的自洽性,从整体结构上应予保存。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带来的复杂交往互动,这一典范式结构也从产生、变化阶段走向质疑阶段,受到了不绝的批评,基于其内在理论冲突、外生“中间权利”现象以及逻辑推演规则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必须现有物权/债权的僵硬区分标准予以改造。为此,有必要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以“义务人的知晓”作为物权逻辑链的新支撑,通过三个层次的默示外观反向推理方法重新建立物权的判断标准。同时,可借以实现私人意思判断坐标的转换,以权利人本人的意思与权利相对人的意思相互制约、互动并行。

  • 标签: 物权 债权 对世性 义务人的知晓 默示外观
  • 简介: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区域环境差异与独立的背景下殊难发挥预防作用与指引功能,相互迥异的地方环境标准、缺乏协调机制的环评合作方式已成为推进环境治理一体化的阻却因素。当下亟待借鉴欧盟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模式:即欧盟层级立法以及以欧盟环评指令为基础的成员国国内立法之"欧盟——成员国"二元架构,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落实依托于区域联合立法路径之上,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总纲,创制京津冀《区域联合环评规章》并辅之以针对特殊事项的相关配套立法,从而形成三级环评法律体系,以协调地方环评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区域适用,实现京津冀环境治理一体化。

  • 标签: 欧盟环评指令 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立法 京津冀一体化
  • 简介:社会事实如何产生规范性是法律实证主义在社会命题框架下的重要设问.它的回答需要克服“休谟法则”的挑战。为此,研究者分别用习惯理论、规则的实践理论、协同惯习、分担的合作行为等多种递进方案,从事实到规范性的生成过程予以论证。这些论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奥斯丁的习惯理论,另一类是哈特之后的各种解决方案。研究表明:后一类论证起点近似于塞尔所说的“制度事实”,相关得失也可以与塞尔“休谟法则”的证明互相参照。哈特之后的这些方案既完成了奥斯丁单薄习惯理论的超越,也有可能抑制习惯理论在法律实证主义中的发展。

  • 标签: 社会命题 休谟法则 习惯
  • 简介:网络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属于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范畴,依托于其权利性质的主客观双重属性,国家必须同时其负有尊重和保护的宪法义务。在现实中,上述国家义务的履行必须在消极尊重和积极保护之间获得均衡。着眼于网络表达自由的自身界限,国家可以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人格尊严等正当事由其加以干预,但此种干预必须合乎形式及实质上的合宪性。就现阶段而言,制约我国网络表达自由良性发展最大的瓶颈在于国家立法以及执法干预的任意性。新近颁布的"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虽然具有形式上的合宪性,但在实质合宪性方面,这主要体现为其第2条第1及第3款,诚有进一步检讨之必要。

  • 标签: 网络表达自由 国家义务 比例原则 “法释〔2013〕21号” 合宪性
  • 简介:不同于英美法系把司法部作为法律事务总机关,德国司法部主要以立法工作和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为主要职能。德国这种司法行政制度模式,既合乎法治原则,又对司法权各组成部分分配得当;既保障了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又很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司法行政制度成功构造的典范。我国在为追求司法公正而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学习借鉴与我国制度风格更近似的德国司法行政制度经验,改变我国目前的"弱"司法部构造,对于恰当分离审判权、支持和保障司法审判权客观公正行使,具有积极意义。

  • 标签: 德国司法部 司法行政制度 立法起草和审查 法院行政事务管理
  • 简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本质在理论上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这也造成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对本罪法益的剖析,以及"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重新定位。得出结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益为公众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信赖,"能够说明财产来源"定位为本罪的出罪事由,本罪的行为本质是持有;理论上"不作为论"的观点与不作为犯的基本原理不符;"立法推定型"的观点违背了犯罪的本质。

  • 标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行为本质 持有论
  • 简介:"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是一种用以表明和展示不同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组合关系与法律地位的理论模式。但是,在对以往研究成果的回顾与梳理中我们发现,那种基于传统利益分析方法而确立的"三元框架"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中间层理论,其实只是一种理想主义。"三元框架"进行重新解读,首先需要研究该框架主体所作的理论假设与现实中的主体是否相符;经济法实践中的社会中间层主体与其假设之间所存在的反差,可能是导致现有社会中间层理论缺乏应有实效的根本原因。新型社会中间层理论的经济法构建应当明确社会中间层所处领域是一种"场所"、社会中间层之目的在于为实现"政府与市场互动的耦合"提供方法和路径、以及在干预主体和干预受体之中为社会中间层寻求定位并据此确立其权力(利)运行边界等三个基本命题。

  • 标签: 社会中间层 法律维度 经济法主体 三元框架
  • 简介: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时会成为一种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在程序方面,一般首选在刑事程序一并解决,主要方式就是追赃、退赔,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刑事程序不能一并解决,被害人可以就此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实体方面,因犯罪产生的民事赔偿中,往往涉及案外人特别是夫妻的财产问题。对此,刑事被告的民事赔偿范围,应当以刑事被告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一般属于刑事被告人个人债务,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能证明犯罪所得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将被告人的配偶一并列为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刑民交叉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 简介:商标本质上是一种"来源标识",其基本功能是为消费者识别被标识商品的来源提供保障,商标权的设置和保护应当围绕商标的实质和功能进行,商标意义上使用商标标识引人混淆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可依《商标法》得到保护。立足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实践中大量存在非商标性使用商标标识等无法依靠商标权保护的情形,应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作用,特别是适用其一般条款,以提供商标法以外的恰当保护。

  • 标签: 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搜索 商标性使用 诚实信用
  • 简介:使用指导性案例的核心是确定是否为类似案件。中国法官在实践中判断待判案件与指导性案例是否相似的主要支点是案件争议点和关键事实。使用指导性案例要妥当进行类比推理。指导性案例的不同部分在案例裁判中具有不同作用,其指导性也具有多重形式,可普遍化是案例使用的基本要求。不能因指导性案例可能的偏差否定案例指导制度。为了实现公正与法治,需要变隐形使用为明示适用。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类似案件 类比推理 指导性 指导性案例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