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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其他的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在国际仲裁舞台上的优势地位,目前正受到范围越来越大的挑战。由于国际仲裁已变得如此重要、如此经常,并能为任何被选定为仲裁地点的国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许多国家现在正在采取步骤使自己能正式成为仲裁中心。瑞士一直被广泛地选为中立的仲裁地点。吉隆坡正在积极争取

  • 标签: 仲裁庭 国际商会 仲裁员 国际仲裁 仲裁长 仲裁条款
  • 简介:<正>1998年8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一纸民事诉状,把丹阳某集团公司推上了被告席。原告声称:从1995年4月到1996年10月,丹阳某集团公司从原告处分3次借走了1300万人民币,均未按照约定期限归还。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丹阳某集团公司归还这笔欠款及

  • 标签: 信贷资金 丹阳 法定代表人 民事诉状 原告要求 撤回起诉
  • 简介:<正>70年代以来,苏联刑事立法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制定了一些新的缓刑制度,即判处剥夺自由、宣告缓刑并强制被判刑人劳动和延缓执行判决,并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缓刑。这两种新的缓刑制度与原有的缓刑同时并存、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从而使苏联对中等危害程度以下的犯罪作出反应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现分而述之。

  • 标签: 执行判决 刑事立法 考验期 缓刑制度 互相配合 犯罪人
  • 简介:<正>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间就合同主要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分析任何一种合同,实质上都是由要约和承诺两种意思表示趋于一致而成立的。要约,是要约人对订立某一合同的一种提议,目的在使对方作出相应的承诺,从而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譬如,一项买卖合同的要约必须写明货物名称、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等内容,且条款的意义必须十分确定,不

  • 标签: 意思表示 合同订立 买卖合同 主要条款 当事人 要约人
  • 简介:<正>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是离不开问题的,可以这样说,办案始于问题出现,终于问题的解决。从逻辑学的角度审视办案的问题,可以给它下这样一个定义:办案问题指司法人员在侦查犯罪过程和审判罪犯过程遇到的疑难,是司法人员从已知的犯罪事实探索犯罪原过程的思维差距。本文要研究的内容是:“办案问题”的一般形式结构,“办案问题”的问答域预设,“办案问题”推理,以期引起同行们对这些问题的关注。

  • 标签: 一般疑问句 提问题 选择疑问句 办案 问题逻辑 司法人员
  • 简介:<正>《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周密完备的一部法典。它不仅是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法典的蓝本,而且对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法律制度也产生过很大影响。尽管《唐律》受到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但不可否认,有些是合理的东西。

  • 标签: 赃罪 封建社会 数罪并罚 唐律 法律制度 枉法
  • 简介:<正>本来,陷害教唆是大陆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教唆犯问题,而警察圈套则是英美刑法辩护规则合法辩护理由问题。二者是分属于不同法系、不同理论体系的两个问题.但由于这两个问题涉及的情形有其相似或相同之处,只是着重点有所不同,故本文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加以研讨和比较。

  • 标签: 陷害教唆 警察圈套 英美刑法 大陆刑法 两个问题 刑事诉讼
  • 简介:<正>权威是基于一定的影响力而形成的支配性社会地位。根据影响力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权威分成三种:法律权威、道义权威和技能知识权威。法律权威体现的是根据国家依法授予的职权而产生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人们的支配权,在行使这种职权的时候是以国家的强力为后盾,当出现侵犯或蔑视这种权威的现象时,权威拥有者将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道义权威体现的是因权威拥有者所拥有的得到一定的社会群体的人们认同的道德素质而处于被一定的对象加以敬仰的地位,或因权威拥有者代表着一定的通行的社会习俗,当蔑视这种权威的时候,这种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会

  • 标签: 反权威 法律权威 罪犯 知识权威 管教 拥有者
  • 简介:管理层收购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但是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出现了许多问题。要真正实现管理层收购的最终目的。就必须有规范而理性的法律制度来引导约束管理层收购的整个过程。

  • 标签: 管理层收购 企业经济效益 MBO 代理成本 企业发展 问题
  • 简介:一、严格责任的来由与含义(一)严格责任的来由在刑法发展史上,罪过并不是从来就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的.在封建社会,实行的是无罪过刑事责任原则."从比较刑法史的观点来考察,不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封建主义刑法,……概无例外."[1]英国的古代普通法采取的也是以因果关系的存在为责任唯一根据的归责方式,它不考虑被告人的内心状态,只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就科处刑罚.在12世纪的英国法律和习惯汇编中曾有这样的格言:"无意中干了坏事的人,必须有意地对此作出赔偿."应当说,这既是当时人类还未能全面认识到"罪过"概念而单纯以客观结果归责的报复刑产物,也是与当时民、刑不分以及赔偿刑联系在一起的.

  • 标签: 刑法 严格责任 刑事责任 罪过 公共福利犯罪 道德犯罪
  • 简介:仲裁员的身份与其他身份之间的重合或接替,可能产生身份冲突。本文简要论述了仲裁员与调解员、律师、法官、公务员等几种常见的身份冲突情形,认为对于构成身份冲突的身份重合或接替应当避免、戒绝,有可能构成身份冲突的则要适当引导、规范,其他不会影响仲裁的,则应当允许。

  • 标签: 仲裁 仲裁员 身份冲突
  • 简介:"文化人格"一语会被人们用来形容那些身在海外的中国人,面对西方和中国文化交织的氛围而所持的一种文化性情.本文将其延用至法学领域,意图概括处在东西方交往背景之下中国的法学者乃至实践者的文化处境和他们所应有的科学态度.

  • 标签: 文化人格 法学 中西文化交流 中国 传统文化 法律制度
  • 简介:本文对证明责任的概念、性质及我国刑事被告人的证明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被告人之外,我国刑事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责任。作者建议尽快制定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积极防范、制止公务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 标签: 证明责任 刑事被告人 举证责任 当事人 司法机关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 简介:《唐律》的官吏失职犯罪○孙季萍唐朝的基本法典《唐律》共有502条,其中70余条是针对涉及官吏的失职犯罪问题,足见唐统治者对加强官吏职责的重视。本文试对这些失职犯罪的种种情形分类作一探析,以期有所启迪。一、贻误公事、公文的犯罪唐初统治者针对官府机构臃...

  • 标签: 《唐律》 地方官 官文书 《疏议》 法律责任 古代地方
  • 简介:法律论证的融贯论具有两个基本特性,即逻辑一致性以及信念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法律论证的融贯论在于回答因融贯本身所存在的责难而涉及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它不仅仅是一种方法选择,也是一种法律理论。其统一以法律、道德、政治为核心而形成融贯的体系。

  • 标签: 融贯 法律论证 局部融贯论 整全融贯论
  • 简介:在减刑制度适用的过程,可能存在减刑之后发现原判决宣告之前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未被审判即有漏罪的情形,或者发现刑罚执行期间罪犯再犯新罪的情形,从而产生减刑适用的数罪并罚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是否有效,本文认为这两种情形应当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 标签: 减刑 减刑效力 数罪并罚
  • 简介:信息就是证据,传统意义上的证据和证据材料仅是其载体,所以证据的收集和确认就是特定案件信息的收集和确认,可以遵循信息论的相关规律。在特定行政案件,行政调查就是能证明特定案件客观真实性或证明特定案件事实具有法律真实性的信息从信源出发,被信宿所感知这一信息传递的过程。信息博弈终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调查的均衡解就是特定案件法律事实的成立。

  • 标签: 行政调查 信息 博弈 干扰 信道 感知
  • 简介:<正>“示范”是指教师运用直观的方法向学生传递技术动作信息,使学生直接感知到所要学习的动作结构、顺序和要领的一种方法。又因武术动作具有结构复杂、路线曲折、方向多变、内外合一等自身特点,因此教学必须通过形体也就是“示范”去充分体现武术动作的内涵,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在进行武术教学的实践过程,运用“示范”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武术教学 教师示范 武术动作 技术动作信息 实践过程 结构复杂
  • 简介:福建共与和律师事务所张孝品认为:一个盗用单位公章借款的行为,同一法院已经在刑事上定性其为合同诈骗罪,而后在民事判决又将其定性为民事上合法的'表见代理'行为。同一行为能否同时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在法理上,一个行为在法律属性上应当具有同

  • 标签: 刑事犯罪 民事合法 合同诈骗罪 诉讼制度 刑事审判
  • 简介:法典是我们了解人类法律制度文明乃至整个制度文明最集中最权威的典籍,是我们能够得以近距离或直接而真切地观察某种法乃至某种法律制度文明的主要钥匙。法典是固化相记录一定的统治秩序、社会铁序和社会改革成果的更有效的形式,是统治者或国家政权为治之要具和要途。法典和法典编撰是在法律制度领域治乱和实行统一的有效手段,在整肃立法、维护法制统一方面有显著功效。法典的统一性,也是一定的法律制度、法津文化得以崛起或得以复兴的关键条件。法典编撰所包含的拉术因素使法典成为能够倍诸久远的一个优势条件。法典可以把统治者所选择的并且为社会生活所认同的法律制度,以比较完整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大局,传诸后世,使其影响深刻而广远。成文法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法典则是成文法发达过程的高级阶段。法典是法的形式的最高形式,它比习惯法、判别法明确、准确、直观、质朴,因而更便于人们了解、理解和运用。法典是一种创设法,比习惯法、判例法更有利于实现对社会的能动性改造。法典是法的形式尤具普通性的一种,作用也更重要、更广泛。且法典尤具会通性能和沟通性能,法典蕴涵和宣扬的理性、正义和其他美好的因素,比之习惯法、判例法更具有可以跨越地区和国界的潜力:在成文法和法典的发达历程,不能小看习惯以及由此衍生的习惯法的作用,习惯和习惯法的发展正是法典的滥觞。

  • 标签: 法典 法律制度文明 成文法 习惯法 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