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套路贷”系列行为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有组织行为,如何对其在刑法层面进行正确评价,是法律界亟需研究的问题。“套路贷”犯罪的迅速蔓延,不仅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秩序与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掺杂的诈骗、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还可能诱发其他犯罪。“套路贷”行为的多样性与有组织性,为其司法定性带来了较大争议。典型的“套路贷”整体犯罪行为共分为四个阶段,即哄骗逼迫阶段、次次平账阶段、侵占阶段、诉讼阶段。对于“套路贷”行为的司法认定应当把握套路贷行为的阶段性特征,并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行为确定其应适用的罪名,在确定罪名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阶段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简介:莫教授是国内学术界提倡"依宪治国"的第一人,始终引领"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莫教授基于自己20多年的"依宪治国"理论的研究,结合党内法规建设、合宪性审查工作等当下热点问题,阐述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莫教授首先按照时间顺序介绍自己提出"依宪治国"概念的背景、"依宪治国"内涵的不断丰富、当前"依宪治国"的主要任务等。其次,莫教授针对2017年"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又具体阐释了合宪性审查的内容与意义。再次,莫教授强调了党内法规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最后,莫教授将细化合宪性审查的研究,即从审查时间、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简介:近年来,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为:在观念和思想意识上,法治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是人治观念仍根深蒂固;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权与利交易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权与责挂钩没有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组织力量薄弱;在行政管理机制上,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均没有完全建立,导致基层政府没有将依法行政真正摆上重要地位;在行政管理制度上,仍存在很大漏洞,给滥用权力提供了条件。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行政权力的行使受制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行政权力的行使直接依赖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对行政机关,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和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积极性不足;部分行政管理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难以切合我国现实国情,导致实践中难以做到依法行政。
简介:在行政争议调解中,调解程序的保密性特质与行政活动的公开性要求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实践中,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普遍拒绝对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进行保密,这一做法会阻碍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坦率沟通,损害调解人的中立地位,并影响复议机关和法院对案件的公正裁决,应予纠正。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的保密性规则包含两个层次:一是要将该信息作为法定的豁免公开信息,禁止任何调解参与主体披露该信息;二是当信息被非法披露后,禁止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将其作为证据加以采信。我国现行立法并未确立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的保密性规则,且此种缺陷无法通过法律解释得到完全弥补。未来制定相关立法时应规定保密条款,将其作为信息公开和卷宗阅览的例外规则。至于公众对行政争议调解活动透明性的需求,可通过公开调解协议的方式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