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全国人大2017年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了检察机关拥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这一规定在法律上为检察机关的职能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无论是检察机关自身,还是社会,均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给予很高的期望。不少人将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公益诉讼作为今后检察机关的一
简介:<正>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我国一直实行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经济运行和经济活动由计划进行调节,我们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生的案件如何处理比较熟悉,而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的案件如何处理还缺乏经验.为使经济审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换脑筋,破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观念,树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观念.
简介:
简介:这次刑诉法修改,就检察工作而言,涉及到公诉的内容多、任务重、压力大,影响广泛而深刻。这既给公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对公诉部门的执法观念、执法能力、执法保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全省公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简介:此次刑诉法的修改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纳入其中,并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新增内容中着重一以贯之,鲜明体现了诉讼文明、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的立法要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认真领会这些精神,不断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适应工作的新要求。
简介:2001年8月3日,省律协在江西博太(省直)律师事务所召开部分律师事务所座谈会。来自驻南昌市律师事务所的10余名律师被邀请参加了座谈。座谈会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了热烈地发言:(1)如何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如何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法律服务环境;
简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变化,我国司法体制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冲击和挑战。司法观念的转变已成为人民法院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的首要问题。
简介:文章宏观地考察了中国传统法观念在晚清的十大转变及其与修律和司法改革的相互关系,进而从史鉴的角度提出颇有参考价值的几点思考。
简介:《易经》:"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在古代中国,君子的任务是弘道,与之相对的文吏则执掌具体事务。古代执掌刑名、审理案件的司法官员,属于"文吏"一类,他们常常被称为"刀笔吏""巧吏""酷吏",地位上低于清要官员。中国古代所谓能吏,多指有吏才但操守欠缺的官吏,有的甚至近于法家的酷吏。然而,明清鼎革之历史巨变,引发了人们对待法吏的观念转变,随着经世致用思想的形成,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者的地位有所提升。在清朝初期,出现了一批精于法律的能吏要员,如汤斌、陆陇其、于成龙。本文将分析明清之际法吏观念的转变,并介绍清初善于司法事务的能吏群体及其特征。
简介:检察官在办案中要以法律效果与其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标准,加强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做到政治上清醒,服务上到位,结果上公正。
简介:2001年11月11日的多哈会议,正式接纳了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作为他的一员.入世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将是巨大、广泛而深远的,这里仅拟从世贸组织的部分规则与我国司法原则的关联性入手,通过对二者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特征的客观要求,谈谈长期以来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传统司法观念的转变.
简介:“一个在法院工作六年直接参与审理了上千件案件,却未能自主决定一件的人是什么?”听起来这是个谜语。世界把公平、正义、无私等一切美好的词语都给了法官,却在法官身边置放一个书记员的位置,分明是有意在做一个陪衬,好让这样更能体现法官的威严。这便是起初自己对书记员工作的评价。
简介:刑法应用观念贯穿刑法理论研究和刑事司法活动始终,是对法的价值理念、法律基本原则与刑法适用方法交汇融通的整合。它的理论实践目标在于,在时代变迁、社会发展与原本看似完善的结论之外所开辟的新的研究领域中不断吐故纳新,保持理论系统的开放性和现实适应性。它的司法实践目标在于,在法律框架内,对刑法应用方法科学性的探索,以提升高效处理案件信息及合理调配法律资源的能力,提高刑法适用效率。
简介:与刑事法律制度相比,刑事政策具有抽象性、概括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由于实践中对刑事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尽相同,使得刑事政策观念在人们头脑中的印象始终是模糊的、变化的。文章从刑事政策的一般性认识出发阐述刑事政策观念的基本内容,通过对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之间关系的分析,指出建立正确的刑事政策观念,是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重要前提,关系到国家预防和控制犯罪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程度。
简介:今年,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既有着广泛的人民群众基础,又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为此,我们要改变过去的思维定势,革除过去的思维习惯,在破旧立新中建立新型的执法观念.
简介:特殊侦查、秘密侦查是遏制刑讯逼供问题的通道,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抱有很大希望。遏制刑讯逼供,追求人权保障,难免会对诉讼效率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秘密侦查方面的规定有助于缓解法律改革给执法效率带来的消极影响。
简介:"审判中心"一词是日本借鉴欧美刑事司法理念的概念发明,之后传播到东亚其他地区。日本从1927年正式使用该词,共历经了词语形成、概念定型、原则确立和实践深化四个阶段。韩国与台湾地区主要历经了理念引入、艰难推进、全面深化三个重要战略期。中国大陆则历经了话语引入、本土转化、回炉再造及全面推进等四个关键期。从各地的改革路径来看,基本确立了以一审为中心,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通过各项配套措施全力推动"审判中心"的实现。就未来发展的方向来说,需从外部破除"侦查中心"、从内部打造"庭审中心"上寻找新的突破口。
转变观念,迎接挑战
经济审判应转变观念
转变观念强化管理根治"拖案""积案"
认清形势 转变观念 提升全省公诉工作水平
转变观念 开拓进取 努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
省律协召开“转变观念 加快发展 优质服务”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座谈会
谈基层法院司法观念的转变
转变侦查观念 突出工作重点
转变观念 更新方式 提高水平--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召开
中国传统法观念的转变与晚清修律
明清之际法吏观念的转变以及能吏的出现
从一宗刑事申诉案件谈执法观念的转变
WTO规则与我国司法原则的关联性——兼谈传统司法观念的转变
“转变”
刑法应用观念
刑事政策观念解析
建立新型执法观念
用制度推动观念进步
略论执法观念的更新
“审判中心”的观念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