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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结果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第14号指导性案例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中对未成年犯适用了禁止令。禁止令作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规定了法院对于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施行禁止令。为确保刑法修正案(八)中禁止令制度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中(试行)》。禁止令制度对特殊预防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但也有有待完善之处。

  • 标签: 抢劫 禁止令 刑法修正案(八) 预防
  • 简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在运作过程中极易产生信用风险。为了有效规避风险,维护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价值和市场稳定,在设计证券化产品时,要运用外部增信的方式。本文通过规章梳理和案例评析,总结我国现阶段在资产证券化外部增信方面存在的诸如增信方式单一、外部增信缺失、风险集中于原始权益人等问题。我国外部增信各项制度尚不完备,不仅需要配套的法律制度,也需要培育大型的担保机构、债券保险机构,以更好地分散金融风险,促进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健康发展。

  • 标签: 资产证券化 信用风险 外部增信 增信机构 案例研究
  • 简介:2015年1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独自一人来到福XX小区,见26座201室的阳台没有防盗网,便在该小区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见小区无人后,便从架空层爬入201室客厅阳台,然后进入室内翻箱倒柜寻找财物,在盗窃过程中被被害人金某、胡某等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当场抓住,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出警的民警带到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供认了入户盗窃但未盗得财物的事实。

  • 标签: 入户盗窃 分析入户 存在未遂
  • 简介:本文以现有文献为基础,探讨在德国法学教育模式下法律思维的培养与案例研习课之间的关系,对中国引进案例研习课的可能性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

  • 标签: 法学教育 德国法学 案例教学 法律思维
  • 简介:1案例1.1案例11.1.1简要案情死者,男,27岁,某天早上被发现死于所睡的房间内。1.1.2法医学检验尸表检验见营养、发育正常,面部皮肤呈暗红色,口唇黏膜发绀,双手指甲床重度发绀,尸斑颜色深,位于尸背未受压处,尸表皮肤未见损伤痕迹。解剖检验见心脏质重300g,左心室室壁厚1.2cm,右心室室壁厚0.3cm,心肌切面未见瘢痕改变,冠状动脉开口畅,冠状动脉左前降支部分包埋于心外膜下的心肌中(距离冠脉开口约3.0cm,包埋的长度约2.0cm)。

  • 标签: 法医病理学 心肌桥 死亡原因
  • 简介:在现行规范下,案外人权益保障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予以实现。案外人的权益在“诉讼前和诉讼中”“裁判后执行前”“执行程序”三个阶段均会受到侵害。于不同的阶段,案外人的救济选择亦有所不同,保障路径的多样化使案外人面临权益保障路径之选择困境。为此,笔者立足于解释论,以“诉讼前与诉讼中”“裁判后执行前”“执行程序”为主线,对案外人救济途径的路线选择进行梳理,厘清不同的案外人可行的救济路径及相互关系。在“诉讼前和诉讼中”阶段,案外人的救济选择在诉讼程序和保障机制中有所不同。在“裁判后执行前”阶段,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救济路径不同,前者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后者为申请再审。并且,《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5条之规定仍有适用的空间。在“执行程序”阶段,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案外人仅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和提起确权之诉。案外人不仅对执行标的错误提出异议,亦对执行依据的错误有异议,救济路径表现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之竞合,案外人只能择其一而不可二者兼有之。

  • 标签: 案外人 救济选择 权益保障 阶段化 经验研究
  • 简介:将视角转向中国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从指导案例的裁判要旨中概括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理论问题,较以往研究具有优势。《刑法》第306条不以发生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但是需要通过具体危险犯对之进行限缩。对于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主观故意的把握,关键在于对“引诱行为”之界定,此界定需要以“广义利益引诱说”以及与“威胁”具有等置性为标准。此外,本罪中的“证人”应包括被害人。而2012刑诉法修改对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之影响,为法律人变得愈加博爱提供了契机。

  • 标签: 《刑法》第 306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具体危险犯 引诱行为
  • 简介:"互联网+"代表着未来全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治理方式,正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而通过互联网和法律的结合,传统案例研究和编写工作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契机。传统案例研究迎来契机案例是由法院的生效裁判累积而成的司法资源,对于完善立法、发展理论和指导司法具有重要价值。我国法院历来重视通过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

  • 标签: 案例研究 社会治理方式 我国法院 审判经验 审判工作 发展理论
  • 简介:外国法查明是理解并适用外国法的前提,因此构成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各国在将外国法视为事实还是法律的问题上争执不休,但这一讨论更多是在举证责任方面而非司法认定方面。考察并比较代表性国家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具体处理,对理解其制度设计在裁判流程中的定位意义关切。欧盟与美洲国家间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区域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作用不容小觑。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日益完备,但制度的运作仍然可以借鉴国际的有益经验。

  • 标签: 外国法查明 司法认知 法官知法 专家证人
  • 简介:对司法判决进行有效地证立是司法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本文从三个角度对司法判决的证立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首先,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三段论和图尔敏模型,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包含内部证立和外部证立的双层结构模型.其次,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法律规则,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裁判规则.第三,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法性,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理性.本文以指导性案例为例对上述司法判决证立过程进行了检验和论证.

  • 标签: 司法判决 证立 指导性案例
  • 简介:当前,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已经确立,但在理论及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民国时期,大理院、最高法院先后发布了大量判例,进行了广泛的判例制度实践,形成了近代中国本土的判例制度。在案例指导制度权力依据上,应当正本清源,将具有典范意义的指导性案例作为司法解释权的行使方式之一;在指导性案例效力实现保障机制构建上应注重实效;完善指导性案例变更、废止程序;建立科学完善的指导性案例编纂、刊行制度。

  • 标签: 民国 判例制度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四个案例(指导案例57—60号),作为第12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判委员会
  • 简介:有效辩护的保障问题是一个综合性、多主体、多维度的问题。文章从被追诉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绝望的被追诉人及律师、律师的独立诉讼地位、辩护资源获得中的信息与能力的不对称等方面,分析有效辩护中多方博弈中的利益异化。基于有效辩护的实现并不可能有标准的样本抑或规范,即使有在实现过程当中也非可以一蹴而就等因素考虑,有效辩护实现的个别进路——现今最具可操作性的做法为:个别问题个别解决,并最终通过多个个别进路的累加,实现有效辩护的终极目标。此外,从公权力机关保障角度,有效辩护是国家义务;从辩护人的努力角度,应摒弃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从被追诉人觉醒角度,则应谨慎选择辩护人。

  • 标签: 有效辩护 失范 进路
  • 简介:居间合同可以分为典型居间和独家委托合同。于前者,居间人享有报酬请求权;于后者,居间人则享有违约请求权。本案“禁止跳单条款”并非独家委托之约定,指导案例1号判决表面上涉及的是违约请求权,其实质为报酬请求权纠纷。委托人“跳单”是否为居间人所“促成”,其认定标准不宜采条件拟制成就说,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指导案例1号不提原判适用的《合同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实际上采纳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

  • 标签: 跳单 违约 报酬请求权 认定标准
  • 简介:我国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情况,既关联着审判实践的法律适用,也成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运行情况的晴雨表.当前,刑事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的制度落实在影响力、精确性和接纳性上均遭遇了瓶颈,导致刑事案例指导无法真正助力于审判实践.案例指导制度欲突破瓶颈,应处理好典型性与普遍性、抽象性和具体性、强制性和说服性等三大关系,并结合司法理念、司法技艺、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

  • 标签: 刑事案例指导 参照 法律适用 综合推理 机制保障
  • 简介:我国商标法长期以来坚持以注册作为权利取得与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实际使用行为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关注不足。但是,商标权所要保护的,是符号表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与特定商业来源之间建立的指向关系,而绝非以注册行为所固化的符号本身。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基本框架之下,立法者对商标权本质和价值的回归与尊重。而若干司法裁判的积极探索,使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适用条件愈加清晰和细化,并将推动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在商标法框架下的良好融合。

  • 标签: 商标先用权 先用权抗辩 注册原则 使用原则
  • 简介:传统理论认为,受领给付是债权人的权利,即使发生债权人受领迟延,负迟延责任,也只是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结果,并非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1号中,债权人先后与两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在只能受领其中之一提供的居间服务的情况下,已经造成对另一份居间合同的违反.《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了债权人拒绝受领、迟延受领和不能受领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提存,以终止双方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拒绝受领、迟延受领和不能受领债务人“服务”的情况下,因“服务”与标的“物”不具备类推适用的本质“类似性”,第101条并无适用余地.通过债权人违约责任,能够解决以“服务”为对象的交易中债权人的不履行问题.

  • 标签: 服务 拒绝受领 受领迟延 债权人违约
  • 简介:破窗理论(亦称"破窗效应")是从"环境→心理→行为"路径分析犯罪现象的发生机理,主张以"场域控制"为基本手段来防控犯罪的理论学说。从"两高"公布的13起环境犯罪典型案例的规范样本来看,"破窗效应"在环境监管中广泛存在,环境犯罪多源于环境监管失职渎职场域下"破窗"式的多米诺效应。"破窗效应"透过对潜在犯罪者的直觉思维、行为惯性以及风险认知发生作用,进而激发乃至强化其犯罪动机。故此,政府可通过"场域控制"来干预潜在犯罪者实施环境犯罪的动机与行为:一是引入"情境预防"策略来以提升环境犯罪的难度、风险和成本;二是构建"零容忍"治污与第三方治污相呼应的多元化"补窗"模式,藉此实现对环境犯罪的有效防控。

  • 标签: 破窗理论 破窗效应 环境犯罪 场域控制 防控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