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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责令履行判决系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而设立的一种判决方式,目的在于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对责令履行判决消极应付现象屡见不鲜,其常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为予以敷衍。人民法院采取诸如发送司法建议、对其负责人予以罚款等措施尚不足以制止、惩戒和纠正此类消极履行为,行政相对人不得不提起撤销之诉,从而产生循环诉讼现象。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探寻制约责令履行判决法律效力发挥的内在根源,并借鉴法国的完全管辖权之诉、德国的裁判时机成熟理论等域外经验,提出合理界定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运作范围、适时突破司法权不得捂越行政权的界限、加大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判决的违法成本等建议,以期对有效规制“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现象有所裨益。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判决 法律失效 循环诉讼
  • 简介:自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公布的22号指导性案例开始,法院受理的先行行行为案件数量呈迅速上升趋势,该指导性案例成为各级法院司法审查先行行行为案件的判例指导,但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只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行政行为的"原因"和"结果",并没有以辩证法的眼光关注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动态"联系。在实践中后续行政行为与先行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复杂且特殊,而以对典型案例中所遇到的问题为基础构建的"吸收说",有利于对先行行行为的性质认定以及法官裁判的同一性。

  • 标签: 后续行政行为 先行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行为
  • 简介: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要求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让官见民,支持法院行政诉讼,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该规定首先明确了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本单位当年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因农村

  • 标签: 行政首长 出庭 行政争议 南阳市 行政诉讼 案件范围
  • 简介:我国《行政强制法》将强制当事人履行的诸种义务以"过错义务"作了打包规定,即以行政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的预设为前提,笼统认定行政相对人存在行政违法且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然而,行政法治实践中相对方所承担的义务有时是非常复杂的,不主动履行义务也并非相对方都存在主观过错。如果将这样的义务不履行责任也通通转嫁到行政相对人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行政强制法》中区分义务不能履行的诸种情形,采取不同的义务履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行政法上义务的真正实现,也利于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义务履行 义务履行不能 强制让渡
  • 简介:【裁判要旨】如果将完全不履行某种行政义务称之为行政不作为,则可以将只履行部分行政义务称之为行政不完全作为。行政机关不全面履行职责也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不同程度的侵害。

  • 标签: 行政机关 履行职责 法律属性 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义务 行政不作为
  • 简介:学界一般认为,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主体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仍不履行职责的违法行政行为,对其适用的判决方式多为履行判决。但是,对近年来有关行政诉讼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法官将于行政主体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履行职责的行为也认定为拖延履行为,并且容易将拖延履行与不履行法定职责混同,此外,此类行为还易被程序违法审查标准吸收。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源于对拖延履行涵义的界定不明,从而导致立法对拖延履行的规定前后矛盾,行政审判对此也未形成统一认定标准。在此背景下,拖延履行的本质属性亟待澄清。拖延履行不是行政不作为行为,而是程序违法的行政作为行为,且属于程序轻微违法情形。若不存在其他违法事项,法官只需审查违法行政行为是否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即可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 标签: 拖延履行 行政不作为 程序违法 程序轻微违法 合理期限
  • 简介:行政诉讼法的变迁如同行政权运行的"大数据"一般,通过它可以精准洞察国家行政活动的全貌。行政不作为与不履行法定职责除了在司法实践中被等同待之,在许多学术研究中对两者也不作区别、混同使用。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不断巩固,公众法制观念、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之情形下,将行政不作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界定不清会损害行政主体之威信,也会造成相对人之合法权益之受损。行政不作为同行政作为对立之行政行为外在形态之一,不作为与违法性不能直接关联,而不履行法定职责则存在违法性判断问题,行政不作为同不履行法定职责于性质、义务来源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异。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不履行法定职责 违法性
  • 简介:【要点提示】民事活动中,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出台或变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该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视为不可抗力。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但是一方已经履行部分的合同债务并非违约责任,不在免责范围之内,相对方仍应予以支付对价。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不可抗力 合同订立 政府 违约责任 民事活动
  • 简介:看到一则报道,不老男神林志颖带着红遍全国的儿子kimi在法国参加读书节活动。活动的规则是,在规定时间内读书最多的孩子将会获得一份大礼。Kimi很争气很努力,像参加跑男活动一样挑战阅读极限,令人意外的是,Kimi在第一次活动后接到了工作人员提前送上的大礼.同时伴之而来的是放弃继续参加活动的建议.

  • 标签: 自选集 费孝通 治学 工作人员 读书节
  • 简介:<正>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有关规定,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行行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 标签: 行政执法 行政实施 监督行政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 行为规范 监察机关
  • 简介:履行不能是大陆法系债法上的重要概念,与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共同构成债务不履行的三大形态,是契约法上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对履行不能的形态和效力以及损害赔偿作了比较详细的讨论.

  • 标签: 不履行 迟延履行 债法 大陆法系 契约法 损害赔偿
  • 简介:Ⅰ缔约一方希望另一方兑现诺言,但他可能会失望:货物未交付,购买的房子未腾空,租期满了承租人仍呆着不走,歌唱家未为约定之演出,先前的雇员违背诺言,而从事竞争性营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于满心期待契约会履行却受骗上当的无辜一方,法律体系(1egalsystem)将为之提供怎样的救济.

  • 标签: 契约履行 履行履行 履行请求权
  • 简介:关于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国内外刑法理论存在许多争议。本文从着手的概念出发,对认定着手的方法加以归纳,并提出了具体认定着手的几种方法。此外,笔者还对隔离犯、不作为犯、原因自由行为这三种特殊形式的实行行为的着手认定进行了探讨。

  • 标签: 着手 实行行为 认定
  • 简介: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行为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行为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 未遂 正犯性
  • 简介: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该当性 未遂犯 因果关系 间接正犯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行为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行为的概念则少

  • 标签: 实行行为 过失犯罪 新过失论 不作为犯 德国刑法学 结果无价值论
  • 简介:“契约必须遵守”是一个古老的法律命题。传统的法学观点认为保障契约履行的主要是道德、国家权力、社会舆论等,这些都没揭示出保障契约履行的本质基础。本文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揭示了契约订立、契约履行中的利益机制,从而科学地回答了这一问题,保障契约履行的根本原因是契约中的利益机制。

  • 标签: 契约 成本 理性人 利益最大化
  • 简介:行行为是对法益侵害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是否存在法益侵害的危险,必须以事后查明的客观行为事实,站在行为的当时,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观点进行判断。

  • 标签: 实行行为 危险 现实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