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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政制思想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理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制是指政治权力的所有和继受取得问题,体现了执掌权力者如何得到权力、是否对他人负责的权力渊源关系。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政制思想建立在反对王权政制、主张民权政制的逻辑基础之上;建立在反对虚假的民主政制、主张真实的民主政制的现实基础之上。毛泽东坚持孙中山新三民主的民权政制,坚持建立共和国的民权政制载体,阐明了民权政制的基本内涵,提出了民权政制的基本构想。

  • 标签: 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 民权政制 王权政制
  • 简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群体之间缔结了一个以农村土地属于农民为核心内容的政治契约,这一政治契约的缔结与履行是一个真实的历史过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治契约的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核心内容是农村土地的农有农用——"耕者有其田",该政治契约的缔结与践行起到了动员农民投身革命并缔造新中国的巨大历史作用,也使新中国与执政党都负有实现与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历史与宪政职责。

  • 标签: 新民主主义革命 政治契约 “耕者有其田” 土地承包经营权
  • 简介:谢觉哉是新中国民主宪政思想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在继承毛泽东所提出来的新民主主义宪政观的同时,还在多方面对此理论进行了宪法法理化的延伸和发展。他从宪法法理的角度阐发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基础理论、阶级基础和基本原则,并对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历史使命和作用有所揭示。谢觉哉对新民主主义宪政理论的延伸、细化,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宪政理论学说体系,而这也成为谢觉哉宪政思想的精华及重大贡献之所在。

  • 标签: 谢觉哉 宪政思想 新民主主义宪政
  • 简介:针对日本近年来社会舆论与国会里的改宪动向遥相呼应的现象,文章以网络公共空间BBS中的舆论为切入点,剖析传媒领域里的舆论领袖对于社会舆论形成的影响,指出所谓的改宪舆论,其实并不代表广大国民的多数意见,其中蕴藏着颠覆自由与民主主义的危险倾向。

  • 标签: 传媒 舆论领袖 舆论 宪法时刻 改宪
  • 简介:中国古代各家学说虽相互融合,但又各成一家之言,完全可以以近代"主义"的概念归纳之。比如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道家与黄老学派的"法律自然主义"、法家的"法律工具主义"、汉中期后主流学说的"法律现实主义"等。而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在中国古代法学术思想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人性的希望,对传统礼治的肯定,为汉中期以后礼教的复兴奠定了基础,也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批判服务于"一家一姓"的中央集权制法律提供了思想武器。

  • 标签: 主义 儒家 法思想
  •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二、民元的"孔教入宪"事件:一些背景三、孔教为什么不能是国教:经验性的研究四、宪法能够容纳哪些价值:规范性的观点五、儒家何为:或者儒家宪政主义如何可能一、引言无论是传统史学中的以史为鉴,还是克罗齐"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说法,都意味着在特定的历史兴趣背后总是或明或暗地存在着现实的动机。民初的"孔教入宪"以及孔教国教化运

  • 标签: 政治儒学 宪政主义 孔教入宪 天坛宪草
  • 简介:儒家仁理念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仁利于法治以人民美好幸福生活为目标;第二,仁蕴含的人本主义精神利于法治确保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第三,仁利于国家承担善治和廉政任务;第四,仁中的义、礼、智、信、孝、忠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五,仁利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第六,仁利于法治营造人与自然间的“生命共同体”;第七,仁的大同理想利于法治促进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树立;第八,仁利于借助国际交流与国际法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

  • 标签: 十九大报告 仁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文化价值传承
  • 简介: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客观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是相辅相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而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完善的源动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脱离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不利的。这已经被中国近现代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已经证明,因此,我们不能照搬西方议会制民主,而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化进程 昭示
  • 简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权力廉洁、正当运行的重要条件。由于中国社会存在着儒家"活法",它一般性地参与构造了权力运行的双重领域与二元秩序,即公共领域与"活法"领域、国法秩序与"活法"秩序。故此,权力的制度笼子必须延及权力运行的儒家"活法"领域与"活法"秩序。学界主流的权力制约理论存在两大不足:一是与中国的权力架构及运行实际存在差距;二是忽视了儒家文化对权力运行的影响。基于现代法治社会权力行使主体隐私权克减的通行法理,设计出既符合中国权力架构,又能控制权力行使主体的微观与私域行为,进而反制儒家"活法"对权力廉洁、正当运行的负面影响的制度尤为必要。

  • 标签: 儒家“活法” 权力制约 隐私权克减
  • 简介:代议制民主理论成为支撑现代国家的主流民主理论,但是也导致了西方政府的合法性危机和公共精神的萎缩.以密尔为代表的19世纪代议制民主理论,指出处于源头状态的代议制理论虽然承认少数统治,但支持通过参与达到公民教育的目的.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可行路径是:在党内民主层面发挥选优和监督的作用,在基层民主层面着力提高公民公共精神,进一步通过法治来规范政治权力的运作,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现实价值取向.

  • 标签: 代议制 参与 公共精神
  • 简介:对待选举的结果,有这样两种观点值得一议:一是“圆满观”,即选举结果没出“圈”,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全部当选,因此被称之为“圆满成功”;二是“民主观”,即票箱里“蹦”出了当选人,指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未全部当选,而

  • 标签: 民主选举 中国 候选人 群众性
  • 简介:民主之于经济法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涉经济法视野下政府干预权合法性的判断和社会整体利益模糊性的澄清问题。协商民主超越了传统民主理论的纷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不足,而成为民主在当代的最新发展。协商民主对公共参与和理性协商的强调及其作为程序民主的特质,完全契合了经济法的实践诉求,因此,可以以协商民主来建构经济法的民主观。而且,协商民主观还意味着经济法视野下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共和",并内含着经济法的社会正义理念。

  • 标签: 协商民主 经济法 民主观
  • 简介:<正>1儒家法思想对中华法系的影响及其在中国古代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研究中国法律史学者的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共有《刑法志》12篇,加上《清史稿·刑法志》成13篇。其作者及写作年代虽各不同,却有一个贯彻始终的思想基调,这就是儒家的法律观。当代著名法律史学家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指出:"法家而外,从中国法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儒家的影响最深"。瞿先生又作《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专论一篇,认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甚为精当。所以,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古代法文化若舍弃儒家法思

  • 标签: 儒家法 法思想 中国法律史学 中华法系 儒家化 孔子
  • 简介:[德主刑辅]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与其他法律思想的有机融合。在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发展中.它一直作为主流法律思想被历朝历代所沿袭.决定着封建时代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及其发展方向,并成为历代统治者[安人宁国]治国方针的思想基础,它对於维护统治秩序.理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保证封建国家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 标签: 儒家法律思想 德主刑辅 中国封建社会 统治者 有机融合 实践活动
  • 简介:结合派驻农村检察室目前的工作实践,从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角度出发,我认为,推进派驻农村检察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推进派驻农村检察室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的具体实践,也是畅通民众沟通渠道的有效途径。我国现有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承认人民对利益的追求,并将利益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 标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检察机关 法治建设 法律监督 社会发展
  • 简介:晚近现代世界的民主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考虑到现代权力形式的可怕潜能,及其从社会和自然世界所榨取的东西,民主也就必然没有希望,没有什么值得为之奋斗之处。我们需要把民主重新理解为某种非政府形式的东西。本文认为,所谓当代民主困境不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古代民主概念与现代政治社会的规模和范围不相容。而是任何植根于作为行动者的公民和参与性政治的民主概念,都与国家的现代抉择不相容,这个现代抉择即国家成为政治生活的固定核心,而相关的政治概念就是持续围绕单一主导目标的活动,即控制或影响国家机构。民主制是一项关乎普通公民政治潜质的工程,也就是说,关乎他们经由公共关怀的自我发现及其实现方式成为政治存在的可能性。

  • 标签: 边界 民主 宪法 同质性 宪政民主
  • 简介:<正>在这辑的《人大法律评论》上,登出了我的同事黄翔教授对我的著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的批评,以及台湾大学哲学系林明照教授的回应。其中讨论的焦点,是关于如何理解儒家、如何看待形而上学与政治哲学的关系,等等。这与法律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我做个解释,也顺便很简单地回应一下两位教授的批评。几百年来,很多中国学人的一个共识,是要在中国建立起来宪政与法治。但是,这种建设所经历的种种挫折,让很多学人去追究其原因。其中一种说法,

  • 标签: 台湾大学 儒家思想 哲学系 法律评论 儒家政治 中国学人
  • 简介: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体现了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爱和谐的人文精神.马克思主义则是西方哲学思想的顶峰,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制度的发展规律及人的本质属性.当前,促进儒家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现阶段的融合与创新,对于消除现代社会中的异化倾向以及文化与道德的危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假如中国人能自由地从我们西方文明中吸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抵制西方文明中某些坏因素对他们的影响,那么中国人完全能够从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中获得一种有机的发展,并能结出一种把西方文明和中国文明的优点珠联璧合的灿烂成果.”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儒家思想 现代社会 公证价值 创新 中国梦
  • 简介:为服膺于政治统治和帝国治理的需要,死刑法需要对复仇观念进行体系化更新,实现同等复仇的国家主体化和政治等价化。随着儒家体系全方位覆盖国家治理领域,作为儒家化法律典型代表的清代死刑法.无论在司法判例还是在法律文本上,都积极回应并支持了差序格局对复仇观念的体系化更新要求,实现了身份差等化,维护仁礼纲常和差序格局。

  • 标签: 死刑法 复仇 儒家 差序格局 身份差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