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乡镇(街道)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在我国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劳动关系深刻变动、职工队伍深刻变化,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湖州市乡镇(街道)工会建设,顺利推进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湖州市总工会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调查统计、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举行座谈等形式,就乡镇(街道)总工会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简介:<正>近日,高邮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就4个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将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辖区内独立建会企业数60家以上或职工数5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园区应建立总工会。配齐配强工会干部。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选配,可配备1名在编的工会专职副主席,享受机关中层正职待遇。建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园区设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副主席至少有1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其他副主席可以由乡镇(街道)、园区企管站、劳保所负责人兼任。同时要配备1~3名工作人员。落实工会干部协管制度。乡镇(街道)、园区选配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