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绵延数千年的儒家文化传统中,道德观上的律己、责己是个重要特色,它陶冶的是内向型民族性格。儒家文化的始端——先秦阶段主要是一种社会本位论的伦理学说,这种理论设定社会个体的道德完善是“居仁”、“循礼”、“行义”以“明明德”于天下,即按“周礼”要求来维护、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先秦儒家道德造就“志士仁人”是依靠个体的天赋本性和认识能力,把外在的“礼”转化为对“仁义”的内在自觉遵循,即首先不断地追求自我完善;然后扩而充之,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以走向自我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先秦儒家道德学说的内向性特点的分析,从源头上探索一下中华民族内向型性格的由来。
简介:子夏与孔子关于《诗经》文句、内容和价值的讨论引入注目,二者就文质、本末、仁礼等关系的论述代表了先秦儒家道德哲学由仪式伦理向情感伦理的转化。孔子及弟子、时人所提出的“质先文后”、“质本文末”、“重质弃文”、“文质一体”、“文质彬彬”等思想代表了先秦儒家早期文质观的主要观点。思孟和荀子在继承孔子文质思想的同时,又从不同侧面分别强化了质与文的思想价值。由对文质及其关系的理解出发,思孟重“质”轻“文”,更加注重“义”的内在性,甚至把“礼”也纳入了内在性的范围;而荀子主张“情文俱尽”,赋予“义”以内外两重性,把“礼”视作实践“义”的根本途径。伴随着文质观的演化,先秦儒家道德哲学的建构蕴含了由外而内,又由内而外的否定之否定的价值转向,《论语》中所见文质观正是理解这一价值转向和思想逻辑的重要途径。
简介:“仁”是儒家最基本、最核心的道德观念。在“仁者爱人”的层面,儒家仁道的基本精神在于要求行动者为他人而抑制自我、奉献自我。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对“为他”向度的单纯强调之上,则儒家的仁道就可能沦为一种对行动者自身缺乏积极价值关怀的片面的自我否定。因而,在“为他”的深处还要体认到“为己”,而这一语境之下的“为己”是在“成己”的意义上而言的,其实质内容在于行动者道德生命在深刻意义上的自我实现,这就是儒家“仁者自爱”观念的基本内涵。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只有在仁者自爱的基础之上,仁者爱人方始成之为一种真正出于行动者自律的道德实践。由自律而行为,“爱人”也就具有了“为己”的性质,而不再是单向度的“为人”,从而扬弃了道德规范的外在性与异己性,而这也正是孔子所倡导的“仁者安仁”的逻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