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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曾引起众多媒体关注的全国首例因旅客列车无座车票与有座车票等价而引发的民事纠纷,以原告败诉而尘埃落定。但对该案所涉问题的法律价值判断,我们仍可从公平原则的立法本意、公平的社会价值理念角度进行思考和评价。

  • 标签: 周欢 南昌铁路局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案例 公平原则 《合同法》
  • 简介:原告:北京市平谷宫廷风味烤鸡厂。法定代表人:张体敬,厂长。被告:唐国兴,男,59岁,北京市海淀区宫廷风味烤食品厂技师。原告北京市平谷宫廷风味烤鸡厂因与被告唐国兴发生确认专利申请权纠纷,向北京市中

  • 标签: 唐国兴 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局 被上诉人 祖传秘方 专利管理
  • 简介:电影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在电影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与他人关于按比例分成收入和违约赔偿责任的约定,如不违反民法通则等法律或有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 标签: 投资公司 票房收入 长江 原审法院 电影公司 许可合同
  • 简介:近期,全国法院医疗赔偿纠纷件司法鉴定研讨会在重庆市召开。来自最高法院、北京和江苏等地的22个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中院的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医疗赔偿纠纷件司法鉴定等问题展开讨论。据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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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商标权的客体应当是相关公众所认知的商标与商品或服务间的特定联系,这就是商标权客体“联系说”。相比商标权客体的其他学说,“联系说”更加契合商标权的本质,故而作为一种解释工具有特殊的意义。2013年修订后的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对商标权侵权的规定,可以从“联系说”的视角得到合理的解释。“非诚勿扰”商标纠纷的裁判结果值得肯定,但法院论证商标权侵权的过程存在缺憾,以“联系说”为指引可以完善商标权侵权认定的说理,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坚持“联系说”,能够使人们在面对商标法的各种问题时,时时以商标权的本质为宗旨,而不至于轻易陷入说理的困惑乃至概念的泥潭。

  • 标签: 商标法 商标权客体 联系说 相似性 混淆可能性
  • 简介:2003年10月17日,我国最大的音乐著作权侵权索赔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审。由于TCL的12款手机铃声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同时作为被告的还有TCL手机经销商——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标签: TCL 著作权制度 侵权行为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垄断地位 著作权人
  • 简介:原告:海南南方航空旅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力,总经理。被告:海南玉龙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被告:海南玉龙工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忠,总经理。被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直属海府支行。法定代表人:王明镜,行长。

  • 标签: 代销合同 公司诉 南方航空
  • 简介:坚持依法维稳,有情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湖北省当阳市光明砂石场与该市育溪镇光明村四组村民之间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再次证明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科学论断,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市维稳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是借助人民调解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典型案例。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参与者之一,特借贵刊一角,谈点实践体会。

  • 标签: 群众利益 矛盾纠纷 光明 实践 纠纷案 人民内部矛盾
  • 简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在限期使用的化妆品包装上虽标注限用合格日期,但没有说明该日期的确切含义,造成消费者无法了解化妆品安全使用期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标签: 化妆品 安全使用期 消费者知情权 使用期限 标注 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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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裁判摘要】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设立的营销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营销部营销人员为侵吞保费,将自己伪造的、内容和形式与真保单一致的假保单填写后。加盖伪造的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通过营销部的销售员在该营销部内销售并交付投保人。作为不知情的善意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购买的保险是真实的.保单的内容也并不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营销部的行为在民法上应当视为保险公司的行为。因此,虽然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但并不能据此免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标签: 保险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公司设立 交通事故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盐城
  • 简介:原告:朗豪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豪公司)。被告:叶林波、叶林航。2010年4月20日、2014年7月22日,因案外人上海壹点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点公司)结欠朗豪公司货款,朗豪公司两次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 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 清算责任 叶林 上海 赔偿责任
  • 简介:二、送变电公司是否属产品质量责任中的销售者,送变电公司发给一台取暖器,原告支应震系青岛送变电工程公司职工

  • 标签: 公司销售 县火柴厂 取暖器爆炸伤
  • 简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健身器材的管理人,应当对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以保障他人使用器材时的安全。物业公司未尽到该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 灌南县 健身器材 置业
  • 简介:1991年9月3日原告南京江海航运(集团)公司因其所属“宁轮17号”吊拖船队在长江下游龙潭水道受浪致损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宁轮17号”吊拖船队发生浪损事故是由于被告所属“纳木湖号”轮违章行驶,余浪过大所致。要求被告赔偿

  • 标签: 浪损 吊拖 海事法院 龙潭水 纳木湖 江海
  • 简介:原告: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住所地:上海市东江湾路444号。法定代表人:郁知非,该俱乐部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瑄,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延安西路1590号5楼B室。法定代表人:李曦萌,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跃生、周祎,上海市段和段律师务所律师。原告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申花俱乐

  • 标签: 足球俱乐部 名称权 商业广告 足球甲A联赛 被告 法定代表人
  • 简介:【基本案情)曾某平、陈某系夫妻关系,其购买了海南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开发的枫林雅郡8号楼205房,该房屋正下方的地下室配有枫林雅郡整个小区供水的水泵。曾某平、陈某称,自2017年1月入住以来,一直受到水泵运转发出的噪声影响.致使其一家人没有安静的生活环境,危害了身心健康,导致陈某流产并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调养。为此,曾某平多次与某公司及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一直未予处理。

  • 标签: 投资公司 污染责任 噪声 海南 纠纷案 夫妻关系
  • 简介: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在发放与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责相关的服务性集成电路卡时,违反收费管理办法,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 标签: 不当得利 集成电路卡 北京市 收费管理 工行 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