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配偶不再结婚方能继承其遗产,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将身份行为作为财产行为的条件。这种遗嘱看似不当干涉了配偶的婚姻自由,实则并没有违反另一方配偶的意志,因此不构成对婚姻自主权的侵犯,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判定这种遗嘱无效,实际上不当干涉了遗嘱人合法的财产权,有违比例原则。
简介:清朝蒙古游牧社会的财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被学者们所关注。对这一问题,法制史研究者与社会结构研究者之间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包括财产继承在内的蒙古习惯法,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内地法的影响。后者认为,当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是取决于蒙古特有的社会结构,与清朝统治没有直接关系。两者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蒙古社会的习惯法与内地的习惯法原本应该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无法从法律条文的相似程度断定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社会中的解读也是同样的。因此,本文以实际财产纠纷案为例,阐述法律条文在蒙古地区和中国内地实际运用当中的不同解读,以及清朝蒙古例财产相关规定和当时的蒙古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医疗纠纷案例回顾调查分析及防范对策。方法选取我院2012年~2017年发生的医疗纠纷140例,对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从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涉及的部门、主要表现形式,处理方法以及结局等进行分析和讨论。结果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科室工作安排不当对患者造成不便、患者对疾病发展变化不理解、解释工作不到位引发患者不满、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患者对于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满意、患者对于医院的医疗技术不满意、患者对于医院收费不满意、患者的误解以及推诿患者等。医疗纠纷所涉及的科室包括妇产科门诊、产科、妇科、普儿科、B超、收费处、内科等。医院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解释、经济补偿、行政调解以及医疗鉴定等。结论医疗纠纷在医院各个科室都有可能出现,医疗纠纷出现的原因也有很多,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一定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要求,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服务,以良好的态度获取患者的满意,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