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武某系山西省太原市人,自幼因小儿麻痹症不幸落下残疾,但她心灵手巧,身残志坚,从小就喜欢裁剪缝纫技术,经过多年的刻苦学习和不断实践,技艺逐渐精湛,不但能够以此为生。还在行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2015年3月24日,武某来到张某经营的裁缝店工作,工作内容是裁剪缝纫.双方形成雇主和雇员的雇佣关系。武某在工作中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勤勤恳恳,

  • 标签: 讨薪 当事人信息 签合同 留证据
  • 简介:摘要文章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当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现状,从造价鉴定特征、造价鉴定问题分析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推动纠纷中造价鉴定问题解决效率的提升与完善。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案 造价鉴定
  • 简介:(一)首部1.案由:招标投标买卖合同.2.诉讼双方原告(上诉人):星宇公司。被告(被上诉人):电网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2号。3.审级:一审4.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审判机关:海南省海IZl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独任审判员:王铭泽5.审结时间:2017年5月27日。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案 电网公司 招标投标 审判机关 独任审判员 人民法院
  • 简介:原告:朗豪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豪公司)。被告:叶林波、叶林航。2010年4月20日、2014年7月22日,因案外人上海壹点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点公司)结欠朗豪公司货款,朗豪公司两次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 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 清算责任 叶林 上海 赔偿责任
  • 简介:【基本案情)曾某平、陈某系夫妻关系,其购买了海南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开发的枫林雅郡8号楼205房,该房屋正下方的地下室配有枫林雅郡整个小区供水的水泵。曾某平、陈某称,自2017年1月入住以来,一直受到水泵运转发出的噪声影响.致使其一家人没有安静的生活环境,危害了身心健康,导致陈某流产并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调养。为此,曾某平多次与某公司及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一直未予处理。

  • 标签: 投资公司 污染责任 噪声 海南 纠纷案 夫妻关系
  • 简介:侵权人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后,因受害人提前病故,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受害人近亲属返还未达预期年限护理费的,不予支持。

  • 标签: 不当得利 纠纷案 公司 有限 贸易 江苏
  • 简介:摘要银行在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时,应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形成公允价格,以避免债务人等提出债权转让行为违反部门规章《银监会批复》的无效抗辩。

  • 标签: 债权转让效力 债权转让形式
  • 简介: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配偶不再结婚方能继承其遗产,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将身份行为作为财产行为的条件。这种遗嘱看似不当干涉了配偶的婚姻自由,实则并没有违反另一方配偶的意志,因此不构成对婚姻自主权的侵犯,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判定这种遗嘱无效,实际上不当干涉了遗嘱人合法的财产权,有违比例原则。

  • 标签: 婚姻自由 遗嘱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财产权
  • 简介:自新《商标法》新增声音商标注册规定以来,我国声音商标注册问题越来越多、情况愈加复杂。以腾讯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的判决为切入点,引出有关声音商标显著性判断标准的问题。结合域外有关对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审查标准的研究,从中寻找可借鉴之处,从而提出将判断标准分成"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两大方面,并加以细化,形成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力图以此为根据推进我国声音商标审查标准的进步,提高商标法在我国的实际应用水平,推动我国商标制度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 标签: 声音商标 显著性 判断标准
  • 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条款范围内,不应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

  • 标签: 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汽车保险 追偿权 纠纷案 王克忠
  • 简介:前不久,我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晨间体育活动时,老师正忙于组织幼儿做准备活动,小小和阳阳争抢皮球,小小没争赢,便推了阳阳一下,这时站在门口观看的家长冲了进来,对着小小踢了一脚,并怒气冲冲地说:“你为啥推我的娃儿……。”

  • 标签: 家长 纠纷案 决策 体育活动
  • 简介:办理房地产案件的同仁们估计都有深刻体会,论房地产案件中审理难度高的纠纷类型,租赁合同纠纷当仁不让可列前三甲;而在租赁合同纠纷件中,占据审理难度至高点的又当属涉转租,尤其是层层转租、群租的租赁合同纠纷件。

  • 标签: 合同纠纷案件 租赁 案件审判 转租 房地产案件 审理
  • 简介:摘要在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劳动用工上,体现的是双向选择,劳动者以自身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谋求和选择职业,其目的是得到丰厚的生活资料,以体现个人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而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则是以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进入市场,寻求获得素质好且廉价的劳动力,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这就造成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了各自的具体利益不一致性,而这种不一致性协调不好就会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如何理顺好解决好劳动争议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 标签: 企业 劳动争议 案件纠纷 现状思考
  • 简介:清朝蒙古游牧社会的财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被学者们所关注。对这一问题,法制史研究者与社会结构研究者之间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包括财产继承在内的蒙古习惯法,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内地法的影响。后者认为,当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是取决于蒙古特有的社会结构,与清朝统治没有直接关系。两者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蒙古社会的习惯法与内地的习惯法原本应该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无法从法律条文的相似程度断定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社会中的解读也是同样的。因此,本文以实际财产纠纷为例,阐述法律条文在蒙古地区和中国内地实际运用当中的不同解读,以及清朝蒙古例财产相关规定和当时的蒙古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 标签: 财产继承 清朝 内蒙古 喀喇沁地区 社会结构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医疗纠纷例回顾调查分析及防范对策。方法选取我院2012年~2017年发生的医疗纠纷140例,对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从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涉及的部门、主要表现形式,处理方法以及结局等进行分析和讨论。结果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科室工作安排不当对患者造成不便、患者对疾病发展变化不理解、解释工作不到位引发患者不满、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患者对于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满意、患者对于医院的医疗技术不满意、患者对于医院收费不满意、患者的误解以及推诿患者等。医疗纠纷所涉及的科室包括妇产科门诊、产科、妇科、普儿科、B超、收费处、内科等。医院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解释、经济补偿、行政调解以及医疗鉴定等。结论医疗纠纷在医院各个科室都有可能出现,医疗纠纷出现的原因也有很多,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一定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要求,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服务,以良好的态度获取患者的满意,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 标签: 医疗纠纷 调查分析 防范对策
  • 简介:阶段性担保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比较常见,通过办理买房人所购房屋预告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因其阶段性特征,预告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的衔接非常重要。金融机构怠于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等于无限延长房地产企业的保证期间,有违担保法的精神,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 标签: 房地产企业 合同纠纷案 招商银行 公司 有限 大连
  • 简介:1943年5月,国民党陕西省党部与调统室发生严重纠纷。此次纠纷的爆发并非一时冲突所致,而是该省党部内朱家骅系与CC系间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由该案切入,通过对抗战时期陕西省党部人事调整与党务运作的考察,本文揭示出国民党党务机构设置上所存在的问题,亦使得面貌向来模糊的朱家骅系渐趋明朗。该案不仅是陕西省党部内派系矛盾的总爆发,也是国民党中央派系斗争在地方的缩影。

  • 标签: 国民党 省党部 调统室 朱家骅系 CC系
  • 简介:上市公司白云山近日发布公告,称目前持有“王老吉”商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至U了广东高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起诉加多宝侵权案件一审胜诉。根据判决结果.加多宝需向广药集团赔偿超过14亿元,对此,加多宝表示将提起上诉。据报道,这一件源于2014年5月,广药集团彼时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曰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1月,广药集团又将涉及经济损失增至29亿多元。

  • 标签: 广药集团 商标纠纷 赔偿 “王老吉” 败诉 上市公司
  • 简介:摘要本文从实际案例反映出的,在电力企业与用电单位产权分界点外发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司法裁判中产生分歧的原因,指出在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中,不应一律由电力企业作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应当由电力设施的产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上的经营者责任。并从立法、日常工作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向电力企业提出建议。

  • 标签: 产权分界点 侵权责任 经营者
  • 简介:摘要本文从实际案例反映出的,在电力企业与用电单位产权分界点外发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司法裁判中产生分歧的原因,指出在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中,不应一律由电力企业作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应当由电力设施的产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上的经营者责任。并从立法、日常工作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向电力企业提出建议。

  • 标签: 产权分界点 侵权责任 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