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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善意保护制度,作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学界认为,其渊源于古日耳曼法的“HandsmussHandwahren”即“以手护手”原则。善意保护制度是近代以来为适应交易安全、便捷的需要,吸纳罗马法的善意要件而逐渐生成发展起来的。目前,善意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大多数国家民法所明文规定。善意保护即通过保护善意的当事人,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它在民法体系的物权领域、债权领域和民事行为领域都有具体的体现。那么,民法为什么要对善意加以保护?善意应如何认定?体现善意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本文针对这三个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民法 善意保护 民事法律制度。
  • 简介:摘要善意保护制度,作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学界认为,其渊源于古日耳曼法的“HandsmussHandwahren”即“以手护手”原则。善意保护制度是近代以来为适应交易安全、便捷的需要,吸纳罗马法的善意要件而逐渐生成发展起来的。目前,善意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大多数国家民法所明文规定。善意保护即通过保护善意的当事人,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它在民法体系的物权领域、债权领域和民事行为领域都有具体的体现。那么,民法为什么要对善意加以保护?善意应如何认定?体现善意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本文针对这三个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民法 善意保护 民事法律制度。
  • 简介:兹有一则不当得利案件,因对现行司法解释存在不同理解,故在不同的立法语境下存在不同的解释逻辑。同时该案还涉及到不当得利利益返还规则于我国不甚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如何能够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下更妥善处理善意取得和合同效力的问题以及进一步细化不当得利利益返还规则,部需要更多学者斟酌与考量。

  • 标签: 不当得利 善意取得 善意占有人
  • 简介:【摘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有人冒名处分他人的不动产,而法院在解决相关纠纷时,对于冒名处分不动产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还是类推适用表见代理制度,不同的法院会做出不同的判决,且在学术上也存在分歧。为了更好地平衡产权人和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并保护交易的安全性和秩序,本文将讨论善意收购不动产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对非个人房地产的处分行为进行法律探究。

  • 标签: 冒名处分 不动产 善意取得 表见代理 善意受让人
  • 简介:(一)占有所有权取得时效的成立,不动产取得时效又包括登记取得时效和占有取得时效,三、取得时效制度在各国的规定(一)、法国民法法国民法典第2219条规定

  • 标签: 取得时效 时效制度 浅析取得
  • 简介:林地使用权是林权制度的核心内容,鉴于林区经济发展现状的考虑,在林地使用权取得中,对于不同的取得方式采用了差异的立法主义,梳理这些法律关系并完善相关制度对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林地使用权 登记 对抗 生效
  • 简介: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以后,即发生一定后果的法律制度.民法上按构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由于我国民法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因此使得该制度一直是民法学领域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在民法典的制定列入立法日程的背景下,是否应该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更具讨论的必要.

  • 标签: 取得时效制度 民法 消灭时效 法律制度 中国 国家主权
  • 简介:3、抵押登记制度我国担保法中对抵押登记采取明确部门登记制度,动产抵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制度,动产抵押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制度

  • 标签: 动产抵押 我国动产 抵押制度
  • 简介:王轶先生在《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以中国民法学的学术实践为背景》一文中提出了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在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主张限制民事主体的自由。笔者就这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进行了分析和评判,并顺用这两项规则对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行为制度进行了实体性论证分析,从另一方面得出了不同于王轶先生的民法价值判断:物权抽象性原则优于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实体性论证规则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抽象性原则
  • 简介:摘要:信托制度系舶来品,大陆法系囿于一物一权原则。信托财产独立性是制度核心产生“闭锁效应和隔离效应”,一味追求信托财产独立性可能导致外部法律关系的侵害。《信托法》的重点是保护受益人。若委托人以别人的财产设立信托,又一味的强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委托人将非法占有或存在瑕疵的财产设立信托逃避财产的真正权利人的追索,损害他人利益。导致信托法价值异化,不符合交易安全的要求,影响信赖利益和公众对交易秩序的期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规定承继了英美法系的占有瑕疵继承制度,如果委托人通过别人的财产设立信托后产生纠纷,认定信托关系无效,受益人当然失去受益权;如果保护外部真正权利人又会影响善意的受托人和受益人的信赖利益,无法平衡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静态权属安全和外部相对人之交易安全。从善意取得之视角出发,审慎考量当前广泛应用的瑕疵占有制度,如何运用善意取得机制寻求效率和安全的平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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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动产抵押制度作为市场交易中经常采用的担保方式,对保障债权的实现和债务的履行、增强主体的信用、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担保法律制度动产抵押却又因为其自身固有的特性,使得该制度在实施时会产生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动产在设定了抵押权之后,转让时会有何种限制,二者之间的冲突法律如何规定,本文就此问题将进行探讨。【关键词】动产抵押转让公示一、动产抵押制度的基本理论1.动产抵押制度的概念关于动产抵押的概念,各国立法和学者观点并不一致。我国台湾有学者将动产抵押定义为:所谓动产抵押,是指抵押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就其提供担保债权的动产设定抵押权,于债务人不履行契约时,抵押权人可以占有抵押物,并得出卖或申请法院拍卖,就其卖得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的担保方式。[1]传统理论将动产抵押归为特殊抵押,主要因为传统民法的抵押一般以不动产为标的,动产抵押与一般抵押不同之处在于其标的物以动产充任,而且在各国,动产抵押也均由特别法加以规定。

  • 标签: 冲突解决 制度动产 动产抵押
  • 简介:<正>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排斥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意见,只规定了诉讼时效。但是,这并未终止学术界对取得时效的研究和探索。《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大量事实表明,单有诉讼时效,不能解决请求权消灭后纷争财产的归属问题。没有取得时效,使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留下空白。这种状况,无论对经济关系的稳定,还是对法律本身的和谐一致,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时效理论的研究与宣传,争取尽快建立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

  • 标签: 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 消灭时效 占有人 土地所有权 时效取得
  • 简介:在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登记对抗主义应采不完全物权变动说。第三人可分为未经登记绝对可对抗的第三人与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善意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概括继承人以外的取得所有权之人、取得限制物权之人、租赁权人、破产债权人、强制执行债权人及参与分配债权人等。“善意”仅指“不知道”,不应包括“不应当知道”。

  • 标签: 特殊动产 物权变动 善意第三人
  • 简介:依法确认、保护和行使财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以下简称《法律常识》)在专题二中专门列出一框篇幅,论述狭义财产权(即物权)相关法律,物权分为自物权(即所有权)和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最为常见,因而所有权的内容和取得、变更方式也是学考和高考中的高频考点。

  • 标签: 动产所有权 物权人 法律常识 他物权 担保物权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取得时效制度是古罗马法确定的一项所有权取得制度,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对取得时效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草案在取得时效制度设计方面有创新,但总体上条文过于简化,难具可操作性。本文在对民法草案相关规定评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我国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条文,以期对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有所裨益。

  • 标签: 取得时效 立法 设计
  • 简介: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住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

  • 标签: 离婚 共同共有财产 经济纠纷案 善意取得制度 法理分析 欠条
  • 简介:想起前苏联一篇名叫《决定生命的投篮》的小说,说的是一个酷爱打篮球的德国纳粹军官,一天忽然来了兴致,对一群战俘说:只要有谁能把篮球投进篮框内,就饶其一命,立即释放;反之,立即就地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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