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国时期,即1912中华民国建立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民国初期,教育部颁布教育宗旨和学校系统,进行学制改革,实行壬子癸丑学制,规定整个教育年限为18年,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段分初、高等小学二级,学制为7年;中等教育段只一级,4年或5年;高等教育段只一级,内分预科、本科,6年或7年。民国4年(1915年)公布《地方学事通则》,提出《整理教育方案》和《全国教育计划书》,对推动地方办学起到了促进作用。是年,创办县立女子小学堂及大芦塘高等小学堂。次年,复设劝学所,加强对教育的管理。按省政府要求,改“学堂”为“学校”,全县设高等小学校4所,改私塾立国民小学校72所,同时设立初等模范学校。体制上分县立、区立、私立等。
简介:摘要党校是加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的阵地和熔炉。党课教育是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学生党员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必备条件,是学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队伍管理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党课教育有利于学生增强党的理论修养,加深对党的热爱和忠诚,培养学生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追求真理的精神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