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4
463 个结果
  • 简介:后殖民主义研究在文化学界逐渐传播开来,但在法学界尚不多见,尤其是在中国法律思想界近乎空白。络德睦新著《法律东方主义》将东方主义引入法律研究中,认为法律是当代西方构筑主体性不可或缺的部分,法律东方主义是欧美比较法学者无法避免的前见。中国不存在法律,或者说不存在真正的法律,这成为东西二元思维在法律领域中的典型投射。这一话语不但限制了中西法律知识视野,也影响了驻华法院和治外法权、排华法案等实践运动。络德睦的理论颇有助于反思并超越西方中心的历史观念和权力话语,推进多元法律文明的发展,树立中国法律思想的主体性。当然,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下,对法律东方主义的过度强调,容易异化为狭隘民族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夸大西方法律文明的文化霸权,导致另一种不客观的学术判断。法律东方主义需要清理,但东方法律主义的探寻也必须建立在与西方文明的融汇对话之上。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主义 东西二元对立 殖民主义 文化霸权
  • 简介:强调调查研究,反对本本主义,坚持实践高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者从事共产主义事业一贯坚持的思想基本准则,正是由于坚持这一准则,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为科学,从理论变为现实,从生存危机走向健康发展。

  • 标签: 中国 本本主义 实践 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革命 社会主义建设
  • 简介:不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的法律学界,有关法律东方主义的争论都备受关注.而当下,络德睦的《法律东方主义》一书,则成为了该研究领域的参照物.尽管络德睦的作品聚焦于美国、中国,以及现代法,但本文提议从一种欧洲视角出发,重新诠释其观点.因此,本文首先审视了,从欧洲视角出发是否是恰当的;进而论证,法律东方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构主义式观点,因此也暗示了在东方主义式法律论说之中,还剩下什么内容可供我们思考.很显然,剩下的内容就是“东方法律主义”这一概念——它暗示了某些超越法律东方主义的内涵.因此,在结尾部分中,本文评述了这一概念,并且探索了从欧洲视角出发的其他方式,以重新思考法律东方主义.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应当修正络德睦对于法律东方主义的概念分析,以及他对于“西方”式论述起点的呈现.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法律主义 解构 系统论
  • 简介:我于1986年入党,是一位有着近20年党龄的老党员。我觉得,在新时期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务所的主任,同时又是党支部书记.其角色具有多重性,工作职责也是多重的,而各种角色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是各不相同的。怎样同时做好这几项工作,认真完成好这几项不同的任务?这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 标签: 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党员 标准 1986年 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
  • 简介:本文主要涉及三个内容:第一,法律经济分析是法律实用主义研究方法的一个分支。一个国家的法律职业群体和学者在使用经济分析时,必须要考虑其制度结构和法律文化是否能容纳这种方法;第二,经济学的面目可能是可怕的,可能令人心生畏惧,但同时它也可能是使法律变得更为清晰、更符合直觉的有效工具;第三,作者目前关注的两个法律经济学问题:司法行为的实证分析,以及,世界经济危机和经济分析(包括法律经济分析)的失败。

  • 标签: 法律经济分析 法律实用主义研究方法 司法行为 世界经济危机
  • 简介:通过对哈特、拉兹和夏皮罗等实证主义学者的分析,本文试图勾勒出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面貌。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法律实证主义分别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司法裁判理论方面展现了一以贯之的基本立场,即在回答法律是什么这一根本性问题时,无论是哈特的规则模式、拉兹的权威理论还是夏皮罗的规划理论,它们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二阶理论;在如何认识法律的规范性方面,法律实证主义始终坚持认为一种客观的描述性方法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司法裁判活动,法律实证主义提供了一种双层次理论。

  • 标签: 法律实证主义 规则 规范性 规划理论
  • 简介:后果主义论辩是法律论证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从后果论的角度为规范适用提供“二次证明”。尽管后果主义论辩受到诸多批判,如以损害形式逻辑为代价、引入法官动机破坏法律的确定性、以法律工具主义作为价值预设等,但是后果主义论辩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作为重要的论证方法,是法官思维的组成部分,也是协调规则安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矛盾、解决权利相对性困境的重要方法。基于不同类型的后果,可以将后果主义论辩区分为制度型、目的型、道德型和政策型,这四种类型的后果主义论辩都有独特的适用领域和适用限制。在个案裁判中,后果主义论辩以“显性”和“隐性”的方式存在,作为一种辅助性依据,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法律问题还原为事实问题。然而,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法官的价值偏好,后果主义论辩在适用时需要就个案事实与逻辑后果的相关性进行论证,必要时辅之以其他的论证形式,并对适用的推理过程展开细致的说理。

  • 标签: 后果论 后果主义论辩 辅助性依据 相关性 形式法治
  • 简介:在现代法治国家,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是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行使的,二者不能混同。法院不能承担控诉职能,起诉也不能对判决产生预决的效力。然而,我国控审角色经常发生混同,控审不分的现象着实常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公检法机关分享着共同的“作战目标”,打击犯罪等同于正义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深刻影响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再加上两机关权力的同源性使得诉审之间的关系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携法律监督权,凌驾于法官之上,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影响法官独立办案。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法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院,法官也不能真正独立作出裁判。对此,如何转变司法观念,真正落实控审分离,对于理顺诉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诉审关系 角色混同 控审分离 律监督权
  • 简介:2001年9月11日,历史将永远铭记着这一天,作为纽约之骄傲的世贸大厦轰然倒塌,在短短几十分钟内数千生灵灰飞烟灭,从那一霎那起,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世界都为“9.11”这个黑色的日子所带来的毁灭而震撼与惊恐。在此之后,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军事、外交活动都不同程度地与这一恐怖袭击事件相关联,恐怖分子那种对于无辜生命的漠视与屠戮,已经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标签: 法律思考 恐怖主义 分歧 界定 概念 恐怖袭击事件
  • 简介:学术自由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核心.迄今为止,尽管基于外在视角的功利主义哲学为学术自由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和有效的辩护,然而,由于在功利主义的视野里,学术自由仅具工具性价值,因此,学术自由又不可避免地会同样基于功利主义的考量而受到侵犯.对学术自由的辩护无疑还需立足于学术自由自主性的内在视角的道德审视.它不仅划定了学术自由赖以存在的外在界限,而且事实上也构成了对学术自由的功利主义辩护的基本前提.

  • 标签: 功利主义 学术自由 道德建设 哲学观 公民权利
  • 简介:形式法治主义向实质法治主义转型具有客观必然性,既有利于避免形式法治主义本身的局限性,也由中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所决定。实质法治主义的基本特征表现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统一;实体合法性与程序合法性的统一;形式平等与事实平等的统一。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作为通过司法手段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形式,在由形式法治主义向实质法治主义这一转型过程中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要把握好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和平衡,注重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结合与协调。

  • 标签: 实质法治 形式法治 司法审查 转型
  • 简介:尽管存在"最低限度的一致",然而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实在国际法存在明显缺陷,需要在自然国际法的语境中来考虑这一问题,并借助自然国际法来解释、指导与转化有关的实在国际法制度。人道主义干涉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只有达到违反强行法的程度且在不与具有更高效力的其他强行法规则相冲突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如果单方面的人道主义干涉符合有关的条件(强行法)并且是基于情势的严重性、危急性和紧迫性而实施的话,则可以采取武力方式。

  • 标签: 人道主义干涉 条件 方式
  • 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实现重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推进、人才保障、社会协同、民众参与;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观念引领和实践驱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法治实践活动,乃是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需要多元主体的通力协同、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必要的实践载体和有效的实施方式;需要认真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获得丰厚的发展资源、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标签: 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建设目标 法治文化建设基础 中西法律文化
  • 简介:法实证主义作为现当代西方重要的法哲学学群,同时具备繁复而共同的理论推演及冗长却连贯的问题历史。多个共同命题之联合构成稳定的“命题群”,由此可以瞥见其社会事实、(社会)规则、分离、权威等命题的步步推进及精心论证。加之由边沁、奥斯丁到哈特、拉兹及其后世经典著作家的贡献,此一“命题群”具备由观念史、前史、现代以至“粗糙”“精致”、分裂与深化的捍卫素材与历史纵深。通过对法实证主义问题意识、历史逻辑、理论贡献等进路整体上的论述,以及对学圈内重大争论与挑战的分析复现,大致可以呈现其历史演变之一般规律。而这完全可能有益于我们对于法实证主义理论及其现当代走向的认识与判断。

  • 标签: 法实证主义 命题群 问题史 英美法哲学
  • 简介:需要说明的是,在研究恐怖主义犯罪时,我们将特征和要件区别开来,我们所研究的恐怖主义犯罪特征,是指恐怖主义犯罪作为一类犯罪区别于其他类刑事犯罪所具有的共性特点。我们所研究的恐怖主义犯罪要件,是指依据国际公约、法律所规定的认定恐怖主义犯罪构成的要素。

  • 标签: 恐怖主义犯罪 犯罪要件 犯罪特征 刑事犯罪 国际公约 犯罪构成
  • 简介: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引进了德国式的"法治国家"理念,在"明治宪法"中构建了分权制衡的国家机构体系,并对臣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保障.由此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形式法治主义。"二战"后,新的《日本国宪法》确认了国民主权原则,不仅要求各种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而且规定了对国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以及对法律本身的合宪性要求,由此确立了实质法治主义。在现实中,通过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正当性的要求、对行政程序的重视以及对国民权利的救济等,实质法治主义在日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日本的法治主义在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立法的控制、对行政裁量的规范、对相对人参与的保障、对国民权利利益的救济等方面还存在着有待完善的课题。这些正反两方面的法治主义发展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 标签: 法治 法治主义 形式法治主义 实质法治主义 法系
  • 简介:解构是审视法律及其表层话语的一项分析方法。本文的切入点在于把《法律东方主义》一书置于法律解构的脉络中,质疑法律对立的二元特征。随后,对东方主义与法律这一主题之下的诸多早期作品进行简要的回顾,在增进对非西方法的认识之同时表明东方主义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仍扮演着重要角色。接着,将检验《法律东方主义》提出的关于中国无法性迷思的诸多主张,并考察该书对美国为何向中国争取治外法权所作的论证。最后,通过考察这部著作中的一个实证面向——美国在华治外法权的实践,来思考东方主义对法学研究的贡献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未来。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无法性 治外法权 《望厦条约》 比较法
  • 简介:所谓法学通说,是指针对现行法律框架中某一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学术界和司法界人士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商讨而逐渐形成的,由多数法律人所持有的关于法规范解释和适用的法律意见。通说能够为法官审理疑难案件时提供法律适用方向,由此可以有效缓解我国目前由于法律适用不确定,即学者"甲说乙说随便说",法官"甲判乙判随便判"所造成的损害法律和司法权威的现象。我国建设通说机制的当务之急是,促进法律共同体在法教义学向度上进行法律商讨。

  • 标签: 通说 法教义学 法学方法论 情人遗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