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人均GDP从1000美元N3000美元这一时期,往往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剧烈变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社会稳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一般有两种前途: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因为顺利实现了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经济快速增长,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时期”,因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大量产生并不断激化,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近年来,我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重要关口,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台阶跨越。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阶段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的具体经济利益。利益矛盾凸显对我国社会稳定提出挑战,构建和谐社会首要任务就是协调利益关系,实现分配公正。
简介:香港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的一些制度和方法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有值得借鉴之处。一、政府公共开支长期处于较低水平香港实行的是向世界开放的市场经济,除涉及极为重要的社会因素外,政府不动用财政资金去干预和调控经济,凡是能交给民间企业办的事,尽可能由民间去办。香港“私营”的概念与我国大陆不同,凡不是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的组织都叫“私营”。对于私营企业,政府是有能力调控的。如公共汽车的私营机构经营,运行路线由政府授予“专利”。价可要受政府控制;香港海港的发展一向由私营机构与政府合力推动,政府通过规划用地进行引导,通常由私营机构投资建设,政府承担外部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前者占投资总额的80%以上。政府的帐目
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薰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使用权利.履行义务。”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把和谐列为与富强、民主、文明相提并论的发展目标,凸显社会建设的地位与作用,并专门就社会建设作出全方位的战略部署.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媒体应担负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重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简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伟大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作为定纷止争的最后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我国,由于冤假错案的不时出现、司法腐败和司法负面消息的不时传出,严重损害了司法威信,加之我国重访轻诉的司法文化造成司法的确定性不足,致使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应从立法层面、司法实践层面、制度保障方面全面推进,确保司法公正,以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简介:转型中国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论建构,具有三大历史规定性条件:转型的'进行时',需为中国追寻'另类现代性'道路保留必要的想象空间,并兼顾理论建构的开放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正义问题的共时性和整体性,需要把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正义问题统合起来;重大'正义事项'的未决性,需仍将视角聚焦于社会基本结构层面。正义是'一致性'与'应得'(dues)的结合,即比较原则与非比较原则的统一。前者界定了正义的形式要素;后者包括法律权利(rights)和道德应得(deserts),界定了正义的实质要素。所谓'反正义的公平',是指符合一致性要求、但不符合'应得'要求的一种正义观念。它包括两种形态:'法律外的反正义的公平'和'法律内的反正义的公平'。这种正义观念的'话语'特质和机会主义特性,既使转型中国的各种社会抗争行动具有了泛道德的证成依据,亦加剧了'反正义局面易循环'的乱象。中国文化中的机会公平传统、20世纪人民共和革命所形成的'后习俗的'道德意识结构、当代中国实践哲学中的'权利话语'及当下中国缺失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分别为'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渊源、意识结构、话语基础和'背景制度'。保障经济正义/分配正义(落实'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和'差别原则')、建构公共商谈(公共自主)的政治机制、厉行法治,是超克'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三个方向。从罗尔斯自尊的社会基础及自由优先性适用的特定文明条件出发,转型中国作为'非丰裕社会',应当坚持经济正义(分配正义)的优先性。基于对自尊的社会基础、罗尔斯分配正义原则适用的制度前提、转型中国经济正义问题特殊性等的分析,转型中国的经济正义应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配给正义'。转型中国的'底线正义'诸原则,应包括如下'词典式'序列:经济正义原则(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原则、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