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邓小平“南方谈话”的一个最为新颖、独特、深刻的理论贡献,就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从理论思维的最深层次,根本突破了支撑传统计划经济的苏联僵化模式的三个僵化公式,即“社会主义本质=激烈化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本质=清一色的国家所有制”、“社会主义本质=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从而实现了社会主义观念上的根本转变与根本创新。在提出“三个有利于”价值标准的基础上,邓小平理论思维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出了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最富于整体性、全局性、统摄性的总体范畴——社会主义本质,并做了
简介: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选择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的命题.我们今天一再提出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和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是不是说我们原先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错了,是不是说我们原先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费了.一切都是从今天才开始的呢?正象有人所说的:“要知今日,何必当初.”回答是明确的:否.我们说,今天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选择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的一个命题.可以说,正因为有了当初,才有今日.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行,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
简介:数千年来,无论是刑事实践,还是刑事理论,都将注意力集中于犯罪人一方,而忽视了犯罪被害人在“犯罪──被害”过程中所引起的作用,因此,古代“以刑去刑”近现代“预防犯罪”的刑事目标均难如愿以偿。在我国.直至八十年代中期才正式开始对犯罪被害人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但至今属于初始阶段,现笔者试就犯罪被害人的本质特性作一探讨。笔者认为,所谓犯罪被害人的“特性”,实际上主要是指被害人在“被害”这一运动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性是以“被害”为中心,并由“被害前、被害时、被害后”这三个阶段构成的,然而,我国理论界目前一般认为:犯罪被害人的特性主要是指“被害性”这一方面。笔者认为,这尚未全面揭示出犯罪被害人的本质属性,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