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传统的形式性作为义务论并无法满足教叉刑法学的精确性要求,也无法从根本上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及其范围提供合理性说明,最终只能陷入不断的列举中不能自拔。因此,从实质上考察作为义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只有能够充分发挥作为义务的选别功能与界限功能并且符合等置性原则的理论,才能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合理界定作为义务的范围,但这种理论本身必须具有适度的张力,才能根据不同时空条件以及人际关系的松紧程度作出适当调整。排他性支配理论是德日刑法学在实质的作为义务这一问题上产生的理论结晶,在排他性支配的确定上,一方面应该考虑不作为与法益受损后果的关系,另一方面应该考虑不作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
简介:英国地方政府在制度传统上具有组织自发性、历史演化性、直接民主性与职能有限性四大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英国地方政府的传统自治性。19世纪末期,两部地方政府法的颁布建立起组织结构统一、职能统一且以普选为基础的现代地方政府制度。此后为应对地方分权的诉求,新的立法不断补充和完善原有地方政府制度,产生了区域政府架构。从19世纪开始,中央政府建立起对地方政府的法律控制机构,并相应出现了济贫法委员会模式、地方政府委员会模式,以及全面与直接的控制模式三大法律控制模式的更迭。在不断深化的中央政府控制之下,地方政府慢慢失去自治色彩,甚至丢掉地方性特色,成为一个国家行政任务的地方分销者。在地方事务、地方知识以及地方财政的去地方化之后,现代地方政府仅是一个身在地方的中央代理机构。
简介:本文首先首先指出了传统哲学中本质定义的缺陷,然后依据分析哲学的进路界定了本质的定义。为了考察请求权基础的历史渊源,本文讨论了与请求权基础有密切联系的罗马法的诉,并考察了哈瑟、萨维尼有关罗马法诉的本质的观点,尤其是请求权理论的奠基者温德沙伊德的理论,力图展现出请求权基础诞生前的各派纷争。请求权基础理论诞生后,德国学界的讨论更加细化,产生了很多的理论。本文重点选取了有代表性的瓦赫、海维希的权利保护请求权理论、普兰克的实体私法请求权理论、盖普对请求权本质的结构分析、图尔的请求权理论、克吕克曼、瑙伊讷、宾德的一元论请求权理论、鲍尔的中间路线理论、亨克尔的不同请求权分界标准等理论展开讨论,指出了各派观点的贡献和不足之处。最后,在梳理学说史的基础上,结合本文所采用的本质界定,谈到了自己对请求权基础本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