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党性教育应当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强化党性教育是坚持党校姓党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从严治党这样的讲话内容中,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所以即便是国际国内环境社会发展在不断的变化,党员干部依然需要接受党性的教育,这样才能够在新时代下,夯实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保持战斗力生命力。所以本次文章也结合党校党性教育的创新模式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能够利用科学合理的教育形式,发挥党校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赋予党性教育时代感,感召力。
简介:单位具有区别于其工作人员的独立意志,但是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又具有间接性。由于在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本身就应当具有犯罪的主观心态,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罪过全部都直接转嫁为单位的罪过,但是单位罪过的形成、实现又离不开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意志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单位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位犯罪意志的独立性和双重性。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有两种形式:(1)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员决定;(2)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决定。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就是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相分离,又传达、贯彻、演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得到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同、服从的过程。由于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形式不同,因此其实现机制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