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古代社会思潮迭起,思想史研究向人们展示,一种社会思潮,一种理论体系,总有其中心思想或中心议题。宋明理学的主旨是什么?历来有不同说法,或谓“义理”,或谓“本体”,或谓“心性”,或谓“性命与天道”。应该说,这些说法都是有一定根据的。理学与汉唐以来学术不同的是,它既不是章句之学,也不是词章之学,更不是时文科举之学,而是寻求义理之学。理学家讲学的目的在于穷理求道,因此称理学主旨为“义理”是不足为怪的。理学家大都讲本体,谈心性、论天道,而且这些范畴都是理学家非常重视的问题,甚至可以说都是理学根本的、首要的问题。但把这些归结为理学的中心议题,似乎还不太完满。我经过研究,觉得把理学的主旨概括为“本体与工夫”,也许会更符合实际些。如果这样确立理学主旨,既可体现理学的宇宙论、存在论、心性论、境界说,也可以包含理学的认识论、修养论,乃至审美和心理建设,使理学研究更贴近其本来风貌。
简介:近代伦理学是一种自由之伦理学”。可是,从表面上看,自由与伦理是矛盾的:自由是行为主体的自我决定,其意向性是无限的;而伦理、道德则关涉到行为规范,规范则意味着限制。但当我们把自由划分为精神自由与行为自由两种,我们就会发现,精神自由(意志自由)固然是无限的,但精神自由的真正实现是需要有理由的支撑的,所以精神自由便能够自主地确立伦理规范。而行为自由并不是无限的,所以需要有伦理规范施加的制约,制约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更大和更长远的行为自由的实现。一句话,精神自由为了行为自由之故而确立伦理规范,从而对行为自由予以限制,最终以换取更大的行为自由的可能性。于是,自由与伦理学就并不矛盾了,而是和谐地贯通在一起。所谓自由伦理学,便拥有了基于自由的伦理学和为了自由的伦理学这双重涵义。
简介:<正>胡宏(公元?~1161年),字仁仲,福建崇安人,学者称五峰先生。为南宋初年著名理学家。和其父胡安国一起隐居湖南衡山,讲学著书,创立湖湘学派。胡宏的代表著作是《知言》。这部书是他“优游南山之下余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昼夜,力行所知,亲切至到”(张栻《胡子知言序》)而完成的。学术史家全祖望对胡宏的理学成就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他说:“中兴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其所作《知言》,东莱以为过于《正蒙》,卒开湖湘之学统。”(《宋元学案·五峰学案》)胡宏到底留下了一些什么思想?这是一个需要作深入细致研究的问题。笔者在此只能对胡宏的理学思想作一粗略的勾勒。不当之处,祈望学界前辈不吝指正。
简介:费希特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从费希特哲学的内部看,他的伦理学说是以知识学为原则从"自我"推演出来的,因而属于知识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对知识学基本原理的验证和重要补充;其次,从伦理学的发展史看,费希特伦理学是对康德道德学的继承和发展,它不仅凭借"职责"学说赋予道德法则以实质的内容,克服了康德道德学的形式主义缺陷,而且提出了共同体主义思想以克服康德道德学的个体主义立场,从而标志着近代义务论伦理学向德性伦理学的范式转变;最后,从现代性批判的角度看,费希特的德性伦理学转向意味着他对现代社会中自我封闭的原子式个体的解构和对疏离冷漠的人际关系的批判,并在正义与德性何者优先的争论上主张德性的绝对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