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
简介:从本质上说,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互动过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运用互动式教学法,能够充分调动大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助于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引导、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从而在有效互动中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