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语言是全民语言功能分化的产物。全民族共同语在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里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变体、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乃是全民共同语在法律事务领域中传递法律活动信息、执行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一经形成,便不能随意变更。在同一时代、同一语言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为处理法律事务而使用语言时,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其制约,遵循其规范。例如在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审判长这么说:“传证人×××到庭!”这一句话能不能改说成“叫证明人×××出场”呢?显然不能。原因仅仅在于,前者是现代中国业已约定俗成了的法律用语,而后者却不具有法律特点、法律色彩,不是法律用语,因而不适用于法律活动领域。可见,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法律语言是相对稳定的,不允许任意改变。
简介: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城市地下空间已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如大城市中的地下综合商场、地下街道、地下硐室、仓库、车站等都是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例子。这些地下建筑需要面对深基坑施工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基坑开挖规模和深度越来越大,开挖深度在15m以上的深基坑工程已很普遍。城市地铁线路越来越密集,许多深基坑工程出现在隧道周围,给隧道正常运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拱顶沉降、拱底隆起、隧道水平位移等。因此临近运营隧道的深基坑施工已成为目前基坑工程的重难点问题。本文就基坑工程对既有隧道结构稳定性影响研究现状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