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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合理预见规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重要规则。对于确定赔偿范围意义重大。本文从两个方面对合理预见规则的两个重要问题加以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 标签: 合理预见规则 法理基础 因果关系
  • 简介:纯粹经济损失是一种不与受害人的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相联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侵权责任法对待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坚持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并创制出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概念性技术工具。

  • 标签: 纯粹经济损失 赔偿规则 选择性赔偿
  • 简介:各国在侵权法的传统理论中普遍坚持过失所致纯粹经济损失责任排除规则,我国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待过失所致纯粹经济损失的态度也适用责任排除规则。各国对过失所致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的政策考量因素主要有水闸理论、价值位阶因素、行为自由的维护、契约法的保护以及经济学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上述政策考量因素逐一受到挑战,过失所致纯粹经济损失例外赔偿逐渐得到人们认可,但还需要在规则类型化等方面继续研究。

  • 标签: 纯粹经济损失 实证分析 政策考量因素
  • 简介: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我国唯一的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额计算规则难以应对现阶段多样化的证券虚假陈述违法行为。本文对我国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计算规则的运用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了我国实践中法官对于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计算规则运用的创新点与局限。究其缘由,主要为法律供给不足,计算规则僵硬、欠缺科学性等原因造成。最后本文提出了从“一刀切”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改进思路,并建议构建多种赔偿计算规则并存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体系。

  • 标签: 虚假陈述 诱空虚假陈述行为 损害赔偿计算规则 法律关系
  • 简介:从提出《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赔偿责任因其实践性备受关注开始,详细阐述了海运履约方制度中有关赔偿责任的内容,并比较了海运履约方和承运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得出承运人对整个运输期间负责,海运履约方仅对海运期间自己承担的区段负责,并和承运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结论。最后,建议中国《海商法》的修改应该借鉴《鹿特丹规则》的规定设置海运履约方制度。

  • 标签: 鹿特丹规则 海运履约方 赔偿责任
  • 简介:损害赔偿是违约的重要责任形式,目的是使受害方的利益达到合同正常履行时应当达到的状态。损害赔偿范围由受害方的损失内容构成,但为了避免赔偿范围的无限扩大,法律规定了限制性规则。合理预见规则即其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合理预见规则包含了预见主体、标准、时间、范围等构成要素。该规则建立在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激励当事人选择的理论基础之上,它的适用极大地依赖于法官对个案中各种利益的衡量和判断。

  • 标签: 违约 违约赔偿 损害赔偿 预见 合理预见
  • 简介:一、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混合的行政不作为损害赔偿:实体规则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54条第(3)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属于违法行为,并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4条、《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和《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以及《劳动合同法》第95条。行政不作为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受害相对人就有权请求赔偿

  • 标签: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行政不作为 混合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劳动合同法》
  • 简介:'以新换旧'是物之损害赔偿处理的常见方法,然而新物相比旧物的新增利益是否应当扣减及如何扣减,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我国亦缺乏相应足够且明确的规则。'以新换旧'的损害赔偿问题,事关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的利益平衡,应当排除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关键在于判断受害人是否确实有获利。对于是否获利问题的讨论,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加以判断,只有在认定侵权受害人确有获利的情况下,才应当进行扣减。即使确属获利,鉴于该利益具有强迫得利之性质,扣减与否亦非属必然;在扣减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过错、侵权受害人获利大小等因素并辅之以可操作性标准,来加以限制。

  • 标签: 以新换旧 物之损害赔偿 扣减规则 获利判断
  • 简介: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非因侵害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或者绝对权利等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具有间接性、经济性等特征。对纯粹经济损失应采取“不赔偿为原则,赔偿为例外”的规则。我国民法通则和一些司法解释已经涵盖了对部分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规则,未来的侵权责任法应当遵循既有传统,同时对第三入侵害债权及虚假陈述造成的纯粹经济损失之赔偿规则作出规定。

  • 标签: 纯粹经济损失 赔偿规则 立法选择
  • 简介:摘要可预见性规则的着眼点在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其违约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至于订立合同以后是否能预见到在所不问。该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可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市场交易,适当运用可预见性规则可在合理合法限度内尽可能的达到公平与正义的有效统一。

  • 标签: 违约损害赔偿 可预见性规则 合同
  •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赔偿委员会的任务(一)讨论、决定下列案件: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赔偿决定的国家赔偿案件;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决定提审的案件;

  • 标签: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工作规 国家赔偿案件 会议纪要 国家赔偿法 赔偿请求人
  • 简介:世界各国的竞争法实施机制主要有两种模式:私人实施和公共实施。长期以来,欧盟竞争法以公共实施为主,私人实施相对滞后,竞争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多数没有得到赔偿。2008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违反欧共体反托拉斯规则的损害赔偿诉讼白皮书》。白皮书提供了一系列建议措施以确保竞争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可以通过真正有效的机制获得充分赔偿。文章对白皮书出台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进而展开综合评价。最后认为,由于面临的技术性难题和成员国的政治压力,欧盟反托拉斯私人损害赔偿的未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欧委会想要实现自己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标签: 私人实施 欧盟竞争法 损害赔偿诉讼
  • 简介: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认定,我国立法设置了数量计算方法(实际损失、侵权所得、许可费倍数)和自由裁量方法(法定赔偿)。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定赔偿方式适用过多与损害赔偿数额认定较低的问题。寻求司法定价规则的重构与功能调整,首先要重塑司法保护的价值观念,认识知识产权价值载体、价值形态、价值实现和价值变量的无形资产特性,以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即“成本+收益”作为裁判基础;同时在制度创新和司法改革方面,建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裁判的规范体系,包括以自由选择为基础的认定方式、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全面赔偿、以权利类分为基础的损害计量、以补偿性赔偿为基础的赔偿机制。

  • 标签: 数量计算方法 自由裁量方法 成本+收益 司法定价规则
  • 简介:纯经济上损失(pureeconomicloss)是英美法上的一个常见概念,它是指并非因原告的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1]在性质上它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损失或者金钱损失,也就是说,它与原告所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有形)损害没有关系.[2]纯经济上损失有两个重要特征:一则纯经济上损失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损失,二则纯经济上损失并非是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间接引起的损失.

  • 标签: 纯经济损失 赔偿规则 侵权法 过失责任 英国 美国
  • 简介:潜在人身损害是人身伤害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由于潜在人身损害的隐蔽性和伤势发展的缓慢性,如何选择潜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确定规则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工作者。是从侵权行为实施时或者伤害发生时,还是伤害第一次能够被发现时开始计算?考察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判例,可以发现在确定诉讼时效何时起算的问题上,“发现能力测试规则”公正而灵敏。

  • 标签: 潜在人身损害 诉讼时效 发现能力测试规则
  • 简介:1.教室,白天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起身。侯志华起身时碰到课桌,一支碳素笔掉到地上。他俯身刚要去捡,周鹤鸣匆匆跑过来,不偏不倚,一脚踩在笔上。

  • 标签: 小学 课外阅读 阅读教材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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