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英文中,'IntellectualProperty'的本义为'智力财产',指由人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财产,以区别于传统的'PhysicalProperty'——'体力财产',即由人的体力劳动所生产的财产。20世纪70年代初期在我国学界尚未对'IntellectualProperty'进行过深入考察和全面研究的背景下,相关工作人员在翻译WIPO一术语时,误将其中的'Intellectual'译为'知识',又以经济学术语'产权'对应另一个法律概念——'Property',从而形成了今天的'知识产权'。此汉译概念不仅未能表达原文的本义,更未能传达出原文所隐含的联想信息,被立法接受后在概念法学较为流行的我国学界引发了诸多争议和误解。另外,以'产权'表征'财产'的译法,就保护这种新型财产的社会意识的形成而言,忽略了财产概念本可能起到的事半功倍的作用。
简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面-陆极大挑战。虽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在当今知识经济培育和发展实践中所呈现的诸多新问题,亟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本刊再次从众多来稿中精选5篇文章,编成本专题,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演进和完善奉献绵薄之力。本专题主要内容包括:对于个性化3D打印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当前主要问题是个人3D打印侵权认定可能存在困难,只有确保创新激励与知识产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才可能促进个性化3D打印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商标被动使用理论忽视了社会公众亦可以基于实际使用行为成为商标专用权人的事实,商标法应当确立公众使用商标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把自己享有而又难以行使和主张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授权给依法成立的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著作权制度;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著作权集体管理服务市场的自由竞争,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创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然而有关这一制度仍然存在较多争议,需要深入研究与完善。委托作品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对委托开发软件的使用应是以该软件为核心且围绕该软件在委托创作目的范围内的使用,而利用该软件的源代码开发新软件的行为不在此范围之内。相信这些文章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简介: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必须坚持战略引领、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和统筹兼顾原则,完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有利于激励人们的知识产权创造激情,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最终达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之目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的主要功能包括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供给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和政策,提供优良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查处损害公共利益的市场经营行为等。落实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任务,不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作为,更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市场主体的监管作用,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力和社会有用的联动监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
简介:本文介绍了神户大学的“法经联合研究”(Econo-LegalStudies)项目的基本思路,指出其不同于以往“法与经济学”研究的特性。在此基础上,运用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从法官群体和案件受理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日本法律系统的封闭性,以及改变这种封闭性的困难。这具体表现为法律研究生制度改革的顿挫,还有“诉讼爆炸”预期的落空。本文还通过“定期租赁权”论争等事例,指出经济学者与法学者在认识论层面的差异。不同于经济学者总是基于对未来不准确的预测来进行法律政策判断,法学者恰恰认识到了法学可能存在的局限,强调“法”通过在社会成员之间预先设定共同谅解,来应对未来不确定事态的功能。法学者的这种思路在司法改革中可能是十分重要的。
简介:西方发达国家及有关国际条约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在设立专门机构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力度,对于知识产权犯罪采取适度的刑事起诉和审判政策,强调恢复性司法,注重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参与和损害赔偿等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政策目前表现在制定强化保护的司法政策、设立专门司法机构,加强刑事司法协作,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以及强化刑事审判打击力度上,但存在执法效果有待提升、刑事司法常态化管理有待加强和刑事审判效果差强人意等缺陷。应当坚持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宏观刑事司法政策,并从加大刑事司法协作、强化《刑法》适用解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修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程序、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政策。
简介:全球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一直在稳步增长,其潜力巨大尚未被充分挖掘,但并非任何一种知识产权都可以证券化。版权证券化仅限于电影和音乐产业,且只针对有收入流保障的成功作品;交易范围包括某一电影公司一项目录下的所有电影;适格主体为具有一定谈判能力且其版权价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的作者。商标在21世纪已成为生活方式的标志而非传统的识别目的,变得更加有价值,对其保护力度已渐渐像保护不动产看齐,能够证券化的商标必须是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专利权证券化的最大挑战是许多极具价值的专利没有被很好地商业化,且专利许可率极低;专利是否商业化与其品质无关,而是与公司的募集资金能力有关;专利组合更利于募集资金。
简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一直是知识产权审判中坚持的重要司法精神。然而,就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而言,应当强保护还是弱保护,理论界与实务界可谓是见仁见智。本文从实证数据入手,以我国法院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给予刑事处罚的人数以及给予刑事处罚的刑期作为分析基点,反映出目前司法实务中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扩大化、严重化的倾向。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完善,应当在尊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客体特点的前提下,从注重严刑峻法的威慑力转而强调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之效用,充分考虑刑法的谦抑性特点,分门别类地提高刑事犯罪门槛,辅之以其他的民事赔偿、行政制裁及刑事和解等替代措施。
简介:当下,大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已经涌入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其内容的定性问题带给包括著作权法在内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制度不小的挑战,这导致了大多数国家一直坚持的内容决定主义的动摇。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本质上仍然是基于开发者设定的价值取舍的前提下运用算法、规则和模板的结果,其是否构成作品仍然应当坚持内容决定主义的判断标准。知识产权法哲学中的劳动理论、激励理论和社会关系理论新说能够证成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享有作品地位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应由开发者享有,但在素材主要是由使用者提供的情况下其著作权应当由使用者享有。在作品保护模式上,演绎模式比邻接权模式更为可取。
简介:知识产权已成为20世纪中后期以降国际舞台最具利益纷争与政治争议的话题。话语视角能够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的视域拓展,是研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论争与秩序的有效路径。话语既是权力结构的现实反映,又作为一种真实的拟制而成为知识产权复杂机制网络的介入力量,在塑造、影响制度身份与认同,促进机制的演进与重构方面起着能动作用。对ACTA立法进程的实证分析表明,话语作为一种非物质力量构建、影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秩序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