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46年12月18日,出生于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1949年,随家迁至新泽西州居住。1957年,再迁至菲尼克斯。同年,用8毫米摄影机完成第一部小电影《最后一次火车失事》(LASTTRAINWRECK)1959年,拍摄二战题材影片《无处藏身》(ESCAPETONOWHERE),片长40分钟,参加当地业余影展,其战争场面及特别效果受到好评。1963—1964年,导演首部关于外星人的剧场长片《火光》(FIRELIGHT)(2个半小时)在当地一影院放映,收入达800美元。它后来成为《外星人》的蓝本。1964年,全家迁居至北加利弗尼亚,他本人在环球影片公司得到办公室杂役工作。1965年,从中学
简介: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各州是否应当为同性伴侣办理结婚登记,并承认在外州合法缔结的同性婚姻的效力。在历史上婚姻被定义为两个异性的结合,但婚姻制度的发展史是一个兼具变与不变的过程。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保障人的基本自由,四项原则和传统表明宪法对婚姻的基本保护应当适用于同性婚姻:实现个人自治、婚姻结合的重要性、对儿童和家庭的保障、婚姻对社会秩序的基石作用。同性情侣的婚姻权也可以从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中推出。本案的结论无需留待更多的立法、司法和民间讨论的实践积累后得出。一州拒绝承认在另一州缔结的合法同性婚姻没有法律依据。撤销原判,同性婚姻合法性应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