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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南非属于混合法系,南非物权法采取了自由原则,并运用登记能力和“所有权切割”理论作为的甄别机制。这个机制在保证物体系不断发展的同时维持了债二分,不过它面临司法适用不一致的问题,和债权的界限难以完全确定。在理论上,南非的自由原则有助于我们认识的客体和内容,理解体系的形成和演进。在实践上,自由原则的实践对于如何缓和物权法定原则和认定新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总则》第116条的规定过于僵化,仅由立法者预先设计体系。未来民法典编中需要规定缓和物权法定规则,授予法官认定新型的权力,引入司法性的事后认定机制作为辅助。

  • 标签: 物权法定 物权自由 物权法定的缓和 南非物权法
  • 简介:“三分置”已成为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核心,然而,经营是否有必要从权能上升为权利,上升为的主张是否适法,立法上是否有必要、债二元建构,在学界仍有质疑。现实中,将经营权能置于土地承包经营项下的立法模式,已然不能调整新型土地利用关系,倘若将经营确立为,其与承包之间也并不存在权利内容的冲突。最终,制度改革势必落实到法律文苓的表达,于是,就、债二元建构的类型化标准作逐一反思,为经营权变动模式选择提供参考。

  • 标签: 农地经营权 物权化 制度突破 法理解读 立法审视
  • 简介:摘要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以及时代的发展,公证与登记制度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不仅对其中涉及到的制度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还对传统落后的制度进行了更新完善,从而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公证与登记制度衔接方面却会存在些许问题,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优化衔接方案,那么就会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本篇文章就公证与登记制度的衔接进行相应论述,并提出一些观点、建议,希望能对相关人士的研究有所帮助。

  • 标签: 公证 物权 制度 衔接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在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能使到期债权能够顺利的实现,担保由此而生,其最主要的内容便是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担保权能够设立不仅仅因为它是担保人最主要的权利,更是担保权能够实现的最重要效率之一。对担保的实现进行合理的制度选择,不仅关系到担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决定到日常之担保交易能否顺利运转。文章将以担保相关诉讼的若干问题展开分析、总结,以期更好保证担保人得有顺畅之途径来实现其担保

  • 标签: 担保物权之诉 管辖法院 诉讼费用
  • 简介:《物权法》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忽视了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精神背离和体系紊乱.土地所有权更多是公权力,构成土地基础性财产权的是土地使用.在土地使用的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种非限定的土地使用类型,其用途非限定、时间永久且可自由转让,编应以之作为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对应权利,而将土地所有权逐出编,从而建立起以非限定土地使用权为自,以限定土地使用权为用益体系.

  • 标签: 非限定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 物权编
  • 简介:上请求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在我国现今主要有外部定性和内部划分两种分析方式。然而,因上请求的特有性质,难以运用类比方式确认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从上请求内部各具体权利出发,结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仅对无需进行登记的动产的原物返还请求权限定诉讼时效,更能协调上请求的保护与诉讼时效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诉讼时效 物权
  • 简介:占有系民法(典)编(法)上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于整个物权法、民法乃至全体私法上占据关键地位。我国编纂民法典编时应于现行物权法既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作较大的建构、厘定、补充及完善,由此以形成我国占有法的规则系统,彰显其系统效应。占有的体例安排应置于编之末而予规定。占有规则的设计宜借境域外多数立法成例而作出。占有与占有人的涵义、占有权利与样态的推定、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人与占有辅助人的涵义及其判定、占有的变更、移转、合并与分离、善意、恶意占有人的责任及其与所有人等之间的回复关系、占有人(含占有辅助人)的自力救济上请求、共同占有及其权利行使、占有的消灭及准占有等,皆应一一加以确立、建构或完善。透过这样的工作和努力,我国的占有法规则系统势可彰显其维系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秩序的功用与价值。

  • 标签: 占有规则系统 善意、恶意占有人 占有的保护 准占有
  • 简介:在编纂民法典时,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民法典应规定添附制度,《民法典编(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应加以改进。

  • 标签: 物权编 合同编 物权变动合同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添附
  • 简介: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建设也在不断的向着现代化发展。由于城市的快捷发展,地铁在交通工具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且也在飞速发展着。但是,地铁的建造对邻近建筑的安全有着极大的影响,这是地铁施工的重点也是难点。在施工中,地铁的建造与临近建筑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有着严格的标准,有了这些保证才可以顺利施工。

  • 标签: 地铁施工 临近建筑物的安全 风险管理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或UNCLOS)第288条第1款意义上之管辖的法律依据而言,国家同意极为重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混合争端',这类争端的特征是:它们不限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而是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裁决不受公约直接规制的领土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UNCLOS法庭必须先确定争端的相对权重。如果争端的重点明显不在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那么法庭必须拒绝实施管辖。《公约》第287条第1款意义上的所有争端解决程序都应该就管辖的限制发展出一套统一的方法,并遵循之,以实现必要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混合争端
  • 简介:在何处这一次,我站在远处看村口那棵老槐树在天空下开成一朵巨大的蘑菇它的左下方,有一截残破的墙下雪的时候,在地上趴成一条白色的蜈蚣,而此刻

  • 标签: 诗歌 文学作品 现代文学 诗集
  • 简介:农民集体的团体性决定了集体土地物化的独特性.上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塑造了集体成员直接利用集体土地并给予保护的赋模式.但是这种集体成员直接享有土地(使用)的方式,制约了集体土地使用流转,阻碍了集体土地作为市场化资源的配置利用功能.新一轮集体土地制度改革,试图解决“三块地”的市场化问题,必然带来全新集体土地的物权法表达,这便是民法典编纂中物权法编的使命,即再化.新一轮的化旨在保持集体所有的团体性前提下完成从直接转向间接的集体土地利用方式的变革.这需要法律上落实和强化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私法效力,赋予集体市场化利用集体土地的自主权,允许农民集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为农民集体土地设定多样性的土地使用.

  • 标签: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物权化
  • 简介:摘要面对不断增长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们买不起房子,住宿面临严重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租售同,租售同权能否抑制房价,结果表明,租售同政策的提出并不能影响一般房市的房价,更加不能抑制学区房的房价。

  • 标签: 租售同权 学区房 教育资源
  • 简介:着眼于农地“三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之他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得以建立源自“用益一次级用益”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设定的次级用益,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行使其用益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即为土地承包.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这一新型.“成员说”对土地承包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 标签: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用益物权
  • 简介:集体林地是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全面开发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就业率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集体林制度漫长的改革过程中,随着勘界确权活动的全面落实,导致林纠纷矛盾日益突出,林争议的调处工作关系到林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全面实施。本文旨在结合历史资料,分析林争议纠纷来由已久的各方面原因,进而提出相关的调处措施,借此为实际林改工作提供参考的依据。

  • 标签: 林权争议纠纷 产生原因 调处措施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被申请人异议及其救济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缺失,对被申请人异议如何救济,学界及实务部门存在分歧。针对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救济困难重重的状态,应准确界定实质性争议问题,明确被申请人享有另行起诉的权利,完善被申请人通过诉讼程序救济的途径,确立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

  • 标签: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异议 救济 实证
  • 简介:现行种子法关于留种的规定是在二分离的农地经营方式下赋予农民的权利,此规定已难以适应三分置下的农地经营方式.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样没有回应在农地经营主体多元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如何适用留种制度.欧盟和美国关于留种的立法经验对我国无直接的借鉴意义,但有启发意义,这就是留种制度即使在规模经营的情况下仍有存在的正当性.在三分置的背景下,出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考虑,我国未来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可以从“由谁享有”和“如何享有”两个方面完善留种制度.

  • 标签: 留种权 三权分置 二权分离 完善
  • 简介:在没有环境权作为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区域层次,人们常常援引生命、健康等若干人权条款来防控和应对环境滥用行为。环境概念的诞生是环境问题出现以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已有一系列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并出现了许多可贵的司法案例。对于环境利益的保护,环境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工具。在环境的侵权救济上,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涉的活动会对其生活环境的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即可,而不需证明对他们的健康或幸福造成了损害。当然,为了界定何为不健康的环境,作为原告的环境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设定的相应最低限值,如环境质量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害者不必等到污染活动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现实损害,因为在某些场合这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污染排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值,原告就可以采取行动,以阻止污染活动的继续和后续损害的发生。此外,以环境权为环境诉讼的请求基础,还可以规避证明污染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经典'难题,事实上,这是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的污染致害证明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然而,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环境还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环境究竟是一项什么权利,环境与生命、健康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可以用可持续发展化解这一矛盾吗?……总之,通过环境制度的创设,实现对环境受害者的有效保护,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 标签: 环境权 环境保护 人权 发展权 可持续发展 国际环境法
  • 简介:摘要法官释明,最早源自于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后来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诉讼法均援引了这一制度。对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来说,释明制度属于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其克服了英美法系国家一直采用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等缺陷,实现了多元的诉讼功能,对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价值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法律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对释明制度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落后,法律法规都很少,实践操作中往往“无法可依”。因此,有必要对释明的基本理论、法院在实际运用中的相关问题以及未来在立法和实践中的改革构想作一探讨。

  • 标签: 法官释明权 立法模式
  • 简介: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分离后形成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以及经营"三分置"格局。农村土地承包以及经营的分离是原有承包经营中一部分权属的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有很大的不同,这属于保留性流转,而不是整体性的流转。在线性法律的要求下,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方式不仅仅是承包以及经营的分离的选择方案,只有抵押、入股以及信托等才是进行承包以及经营分离的最佳选择方案。本文将从第一次土地改革展开研究分析,以供借鉴。

  • 标签: 农村土地 承包权 经营权 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