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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法官释明,最早源自于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后来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诉讼法均援引了这一制度。对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来说,释明制度属于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其克服了英美法系国家一直采用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等缺陷,实现了多元的诉讼功能,对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价值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法律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对释明制度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落后,法律法规都很少,实践操作中往往“无法可依”。因此,有必要对释明的基本理论、法院在实际运用中的相关问题以及未来在立法和实践中的改革构想作一探讨。

  • 标签: 法官释明权 立法模式
  • 简介:引言:关于法官对抗辩释明的三个命题在全球司法改革的潮流推动下,我国民事程序法学界积极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官释明制度,对我国构建辩论主义诉讼模式、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将实体法上的抗辩理论运用于程序法上,以便为法官释明在抗辩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描绘出一个相对清晰的边界,既有利于促进私法体系内部和谐,也有利于深化法官释明制度的研究。

  • 标签: 法官释明权制度 释明制度 抗辩权 诉讼模式 内部和谐 司法改革
  • 简介:法官行使释明主要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是否符合案件受理规定而实现的,  2、诉讼主体的释明   当事人在起诉时,设置释明的目的在于由法官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适时、适当地进行引导

  • 标签: 机制构建 权机制 法官释明
  • 简介:释明,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救济当事人因辩论能力上的不足或缺陷,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或者有矛盾、或者不正确、或者不充分时,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促请当事人提出证据,澄清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相关的证据问题进行充分的辩论,以查明案件事实的权能。对释明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等司法解释中有个别条文对其加以规范,但这些条文对释明的内容、行使方式、时机、效力等内容或者规定过于简单,不够明确;或者存在漏洞,远远不能适应法院审理案件的客观需要。本文以和谐主义诉讼模式为基础,对释明的行使范围、方法、适用范围、释明程度、救济机制等释明制度的核心内容提出完善意见。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法官释明权 救济机制 民事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 规制
  • 简介:释明制度最早起源于德国,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被称为当事人主义的修正器。释明体现了民事诉讼的最高价值——公正与效率。释明既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合理限制法官行使释明的范围,加强当事人的律师代理制度,达致民事诉讼纠纷解决中当事人对抗式辨论与法官行使释明之间的良性互动。

  • 标签: 释明权 价值目标 行使原则 诉讼模式
  • 简介:摘要:辩论主义的不足使得大陆法系中的释明制度作用突显。作为平衡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的一项制度设计,法官释明具有维护实体公正、避免突袭裁判和提高诉讼效率等诉讼价值。但释明的不当行使会损害法官中立地位和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实体或程序权益。探究释明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作用、现状及行使优化路径,是法治进步的必要之举。

  • 标签: 释明权 当事人权益 救济机制
  • 简介:他是法官行使释明的法律根据,释明的行使是法官的诉讼行为,对于法官何时应行使释明没有明确的规定

  • 标签: 中法官 权运用 民事诉讼中
  • 简介:他是法官行使释明的法律根据,释明的行使是法官的诉讼行为,对于法官何时应行使释明没有明确的规定

  • 标签: 中法官 权运用 民事诉讼中
  • 简介:法官释明在我国民商事案件中的确立,是我国民商事案件诉讼程序追一步完善的一种体现。法官释明的行使与否以及行使是否适当,将对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文即从保护诉讼当事人权利的角度出发,论述民商事案件中法官释明的行使问题。

  • 标签: 释明权 辩论主义 处分主义 私权自治 诉讼时效
  • 简介:<正>一、概述释明又称阐明,本意是指使本来不明了的事项明了。随着释明制度经过漫漫历史长河的洗砺,其内涵外延也具有更为丰富的底蕴,呈现出更为丰富复杂的态势,因而值得从理论上对其加以研讨,从实务上对之加以把握。从本源上而言,释明是产生于大陆法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主要针对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

  • 标签: 释明权 当事人主义诉讼 间接事实 诉讼能力 当事人主张 律师代理
  • 简介:释明”在民事诉讼中,其之具体含义是指,在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资料含义不清或者法律效果不明确时,由法官通过发问。告知等方式,让当事人对不清楚,不明确的诉讼资料进行补充,明的行使大多由法官来进行。而在我国,法官是否应该行使释明,是一个存在很大争议的问题。本文旨在从人权保护的角度论述法官行使释明的必要性。

  • 标签: 法官释明权 人权保护 平等 公平
  • 简介:法官释明制度是大陆法系各国普遍规定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内容,它是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对辩论主义原则的“补正”,有利于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更有力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释明应该界定为法官的义务,这样才能使法官正确的进行释明,实现释明制度的价值和目的。另外,法官释明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建立法官的消极释明义务。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客观需要,我国民事诉讼中建立法官消极释明义务制度比较妥当。

  • 标签: 释明 释明义务 消极释明
  • 简介:法官应按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法律释明,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相关的证据问题进行充分的辩论,法官应作出必要的释明

  • 标签: 法官释明 范围架构 议法官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和违约金调整抗辩在法官释明问题上作出了迥异规定,这使得明确法官应否对民事实体抗辩进行释明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研究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民事实体抗辩中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二元界分。效力形式的不同是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根本区别,对于两者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引导法官正确判断当事人民事实体抗辩的具体类型。建基于法官在能否对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主动援引问题上的不同,法官应依职权对事实抗辩进行释明以防裁判突袭,不应对权利抗辩进行积极释明,但应当在当事人已经提出权利抗辩的构成要件事实时进行消极释明

  • 标签: 民事实体抗辩 事实抗辩 权利抗辩 释明
  • 简介:摘要:法官自由裁量是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倡导依法治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作为能够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法官自由裁量这一热点话题也备受争议。自由裁量犹如一把双刃剑,直击司法公正命脉。本文通过解析自由裁量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现有的某些弊端,探索合理规制自由裁量的路径,旨在对正确实施法官自由裁量方面有所启示。

  • 标签: 自由裁量 限制 必要性 能动性
  • 简介:摘要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我国的司法制度的改革,人们越来越关注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研究法官的自由裁量,主要是想解决法律的稳定性和个案公平等问题,想给法官的自由裁量设定一个合理的界限避免其滥用。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因其涉及人们的人身生命权利,民主自由权利,对当事人的影响最。

  • 标签: 法官自由裁量权 刑事自由裁量权
  •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法官拥有的一项权利,籍于多见法官滥用自由裁量的情形,应当意识到禁止甚至否认法官自由裁量是毫无意义的,如何消除法官自由裁量行为失范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才是问题的关键.作为中国司法改革应关注的问题之一,要重视两点:一是如何改良和提高包括良知修养在内的法官素质问题;二是如何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的问题.司法活动本身所需体现的公平正义应是法官自由裁量行为的最高规格,要摒弃司法为权利的观念.

  • 标签: 自由裁量行为 法官自由裁量权 司法活动 审判权 法官素质 权利
  •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是一种制度化的司法权力,体现了某种自由,但不是任意的和不受约束的自由,它是法官正当司法权力的运用,是制约法官滥用权力的一种武器。其特征反映在权力性质、表现形式、权力内容和权力界限诸方面。其权能贯穿于法官司法的全过程。司法过程无法排除人的因素,因而法官自由裁量必须存在。法律对法官角色的认可、品质的设定和专业素质等要求,使得只有法官才能行使自由裁量

  • 标签: 法官 自由裁量 司法权力
  • 简介:释明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复议中的释明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事项、申请对象、复议请求以及证据提供等方面存在瑕疵,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及申请人提出一些与行政复议机构职权相矛盾的要求时,行政复议人员做出必要的解释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既要完成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还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应正确行使复议

  • 标签: 行政复议 释明权
  • 简介:诉讼标的理论在大陆法系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旧实体法学说、诉讼法学说、新实体法学说和诉讼标的相对论都有其支持者。旧实体法学说因其强大的生命力赢得了通说的统治地位。但旧实体法学说的缺陷就是有违一次解决纷争的要求。此时法官就法律关系做适度的阐明,便疏解了旧诉讼标的理论的缺失。

  • 标签: 民事诉讼 诉讼标的 旧实体法学说 阐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