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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实体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摘要】租赁的效果是对他人之的、支配并排除其他人干涉的权利,同样是对他人之的支配和使用,为何仅仅把对土地利用的权利单独列出并冠之以“用益”,而使用他人之动产、房屋却是“租赁”?这两个问题都从对租赁的性质所产生疑问而来。长期以来,我国都将租赁视为债权,忽视了其性质,造成了我国体系上的残缺。我们需要重新认识租赁性质,从而完善我国的体系。【关键词】租赁用益债权

  • 标签: 性质辨析 物权性质 租赁权物权
  • 简介:“租赁化”的学说数百年来一直备受民法学者的青睐,很少有人对其表示怀疑,随着“所有权利用中心论”的发展,该学说逐渐暴露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为纠正“租赁化”学说的本质错误,本文从该学说的缺陷入手。针对性地提出了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且阐释了租赁的性质,从而将租赁还原为

  • 标签: 民法 租赁权 物权化 债权 租赁合同
  • 简介:浅议树立观念对制度研究之意义侯向磊张红霞是私。这一论断的理论根基是自罗马法以来的公私法的划分理论。公法以规范权力为宗旨,私法以保障权利为要义。其对权力和权利二者平等制衡的粗略描述使得后世法学家并未因其分类模糊而抛弃该种分类方法。现代...

  • 标签: 制度研究 物权制度 国有企业 物权关系 对物权 物权法
  • 简介:物权法 基本原则 一 ,因而以的排他性原则或的客体特定原则来代替一原则,一原则实际上包括的排他性原则与客体特定性原则两个方面的内容

  • 标签: 一物权 兼物权 原则质疑
  • 简介:一、问题意识自《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责任”这一章至今已有二十余载。是否保留这一中国特色,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又成为焦点。赞成民事责任立法者提出不规定上请求,将之并入侵权法,在侵权责任编专节规定侵权责任形式,其中规定一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不以侵害人有过错为要件。该学者认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有自动承担、请求承担和强制承担三种方式。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观察和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早已为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官员所熟悉;而且,上请求制度存有缺点,比如,妨害排除请求与侵权法上恢复原状请求区别不明晰、妨害与损害很难区分等。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物权法 恢复原状请求权 妨害排除请求权 民事责任 诉权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正>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和物质基础,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物质的属性。在过去,一般都认为环境的经济属性与其生态的属性不会产生冲突,法律只需要对其经济属性作出制度性安排就可以了,传统的制度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现在人们不仅意识到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并且还意识到由于人类长期以来对其生态属性的忽视,已经造成了环境资源的经济性与生态性的剧烈冲突。那么,在承认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前提下,我们不禁要问,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物权法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物权法应作出何种反

  • 标签: 环境资源 物权法 环境保护相邻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环境容量
  • 简介:债权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或(基于当事人意思)的交付、登记=权变动,我国现行立法也不是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交错的权变动模式,我国法律显然没有采纳债权意思主义的权变动模式

  • 标签: 意思主义 物权意思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行为理论一直是法学理论界讨论的基础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也并未对其应否承认予以定论,深入理解行为对正确进行法律定性、指导实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仅从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对其存否的个人观点.

  • 标签: 物权 物权行为 债权
  • 简介:文章对行为的概念、国际上存在的不同的立法例进行了探讨,认为不应该对行为理论一概地简单肯定或否定,而应作客观评判.我国的立法应借鉴与吸收行为理论,采用折中主义,即行为有因性理论,从而健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使之同债权法律制度一起共同担负起规范和调整我国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任务.

  • 标签: 物权行为 有因性 意思主义立法 债权行为 民法
  • 简介:权利主体移转标的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和其完成的各种变动的行为是两个法律行为,行为不同于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件的法律行为,假如将行为归入法律行为之一类

  • 标签: 不应采纳 我国物权 物权立法
  • 简介:2、认为请求和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同,并认为请求不同于债权请求,又认为请求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请求权特性 透视物权
  • 简介:自助是自我救济的方式之一,来自于保护的“自生自发秩序”之中。自助行为符合法的正义和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度化是确保自助正当性的前提。传统民法理论将民事自助行为无差别地规定在请求救济体系中,忽略了绝对与相对在自我实现方面的区别,不利于自助行为制度在保护方面发挥其特有的功能。类型化是合理引导与规制自助行为的制度选择。《物权法》应在保护中规定自助的一般条款,并在所有权、占有以及担保的保护与实现中建立单独的自助法律制度,以避免自助行为滥用给法律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 标签: 自助行为 请求权 救济 类型化
  • 简介:从优先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阐释优先的性质,并对我国法律中对于优先制度的建立提出建议。

  • 标签: 优先权物权公示性矛盾
  • 简介:国家享有以及行使国家所有权,均表现其作为公权栽体的性质而非作为私载体(法人)的性质。不论是农村“集体”还是城镇“集体”,在物权法上都没有其主体地位。法人应为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非法人团体不具有独立财产,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他。物权法上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主体。

  • 标签: 物权 主体 所有权
  • 简介:引言学界关于公示原则向存争议,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未明言公示之原则,更为理论之争鸣留下余地。有学者将公示原则作为物权法之基本原则,~①有学者则否认公示之基本原则地位,~②可见关于公示原则诸问题,学界难成达成共识,仍有探讨之必要。关于公示之理论争点,可概括为三问题:第一,公示之内容为何?是权变动?本身?抑或二者结合?第二,

  • 标签: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 动产物权 动产交付 公示方法
  • 简介:的消灭在《物权法》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的变动,但是对的消灭却未有完善、全面的规定,致使国家大量资源闲置,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的消灭进行研究,以期探究的消灭对中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重要意义。

  • 标签: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消灭 时效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