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刑事立案监督与刑事侦查监督两个方面考察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问题,指出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过窄,立案监督中的某些缺陷对保障人权有所妨碍,这就影响到了立案监督目的的实现。为了保证立案活动的准确与合法,使无罪者不被非法追诉,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加以监督是不够的,而是应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纳入立案监督的范围。除赋予检察机关立案备案权外,还应赋予检察机关审批权、复查权、销案权、纠错权,以强化检察权的行使。目前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这是监督不力、监督偏软、监督无效的直接原因。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切实加以改变。
简介: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中,依据国家赋予的特殊侦查权力,运用各种专门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装备进行的秘密侦查行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也大量的运用现代科技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刑事侦查领域,有些案件运用传统的侦查措施已经无法达到破案的目的,往往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章增加了一节"技术侦查"的内容。技术侦查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被确立,并立即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就侦查技术立法化的利弊予以分析探析,以求能进一步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