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平与正义是法律价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所追求的永恒主题,审判实践就是这种正义与公平的最直接体现。我国现行《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参照交通事故予以赔偿标准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精神损害、个案中的个体社会价值、归责原则中,未能充分体现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公平等精神,以及赔偿范围规定不够明确,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各自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处理个案,由于每个法官的经历、阅历、理论水平、职业素质的差异,必然导致同类案件审理结果的差异,有的甚至大相径庭。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规范诉讼主体,确定合理赔偿标准及分配标准,并考虑现实生活中的个体差异。
简介: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公共利益保护,优化司法权配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决策。自2017年7月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宁波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体系,切实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3件,立案审查119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0件,走在全省前列。
简介:自从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以来,公平或者说正义成为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哲学聚集的一个问题。哈萨尼、高德和宾默尔等学者采用现代数学方法尤其是博弈论的最新成果,对公平正义理论进行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公平正义理论。哈萨尼认为“无知之幕”之后的“理想观察者”根据贝叶斯决策原理订立公平正义的契约,以追求个人效用贝叶斯期望值最大化;高德则认为新古典经济世界的经济人会根据“最小最大相对让步原理”公平地分配“合作剩余”;宾默尔的公平理论要解决的是一个根据移情偏好而非个人偏好来计算效用的新问题,他认为公平的契约是生存博弈的均衡。笔者对数理学派中公平理论从预期最大化到移情偏好这一发展逻辑进行梳理比较,分析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伦理体系建设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