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用人工授精、体外授精、代孕等方式生出的孩子应结合契约主义、意思自由主义和未成年人保护主义三个原则确认亲子关系。首先以契约精神为主,事先提出生育要求的夫妻认定为孩子的父母;在夫妻内部以知情权为限,尊重意思自治原则,不知情的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否认权;在特殊情况下,不宜完全否定有生物学意义上或者遗传学意义上的母亲的亲子关系确认权,以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将孩子交给生育方或基因提供者抚养。
简介: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的效果。方法从我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患者中选取90例作为研究对象,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分别给予对照组进行常规干预,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对两组患者的避孕知识掌握情况、意外妊娠情况及再次人流情况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的避孕知识掌握情况评分为(8.24±1.89)分明显高于对照组的(6.07±2.44)分;观察组患者意外妊娠率为2.22%,再次进行人流手术率为0.00%,均低于对照组的15.56%及8.89%(P<0.05)。结论给予人工流产后患者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可以降低少意妊娠率,减少重复人流对患者身体的损害,值得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生育二胎对首胎子女的心理影响,为有效纠正和减轻二胎首胎子女的不良的心理及行为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随机发放的大孩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问卷200份,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首胎子女愿意父母生育二胎的占57.0%,不愿意的占15.0%,还在考虑的占17.5%,不知道的占10.5%。女孩喜欢父母生育女孩占52.4%,生育男孩占38.1%;男孩喜欢父母生育女孩占52.6%,生育男孩占36.8%。父母生育二胎后首胎子女感觉幸福的占29.0%,感觉生活质量不高的占10.0%,感觉没有不同的占6.5%,不知道的占29.0%,感觉负担更重的占25.5%。结论很多独生子女排斥父母要二胎是不争的事实。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人工流产后实施计划生育干预的效果。方法随机选取2011年3月至2014年10月我院收治的人工流产患者80例,依据治疗方法将这些患者分为研究组(n=40)和对照组(n=40)。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人工流产后处理,给予研究组患者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干预,然后对两组患者对计划生育服务知识的掌握情况、非意愿妊娠及再次人工流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研究组患者对计划生育服务知识掌握的优良率75.0%(30/40)显著高于对照组50.0%(20/40)(P<0.05),非意愿妊娠率和再次人工流产率10.0%(4/40)、5.0%(2/40)均显著低于对照组22.5%(9/40)、12.5%(5/40)(P<0.05)。结论人工流产后实施计划生育干预效果显著,值得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人工流产后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我中心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中所收治的150例人工流产患者作为本文研究对象,将其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方式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两组各75例。其中,对照组患者采用人工流产后常规服务模式,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应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模式,对两组患者的计划生育知识了解程度展开问卷调查与分析。结果经后期随访调查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程度要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组间结果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临床实施效果上,对照组患者的意外怀孕率和重复人工人流率要明显高于观察组患者,组间结果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人工流产患者实施计划生育服务措施能够使患者掌握更多的生育知识,降低临床重复人工人流发生率,对患者生活质量有改善作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计划生育服务应用于人工流产的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8月—2014年8月期间,我站接诊的126例人工流产患者的临床资料,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将其随机分为两组,即观察组(n=63)和对照组(n=63),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护理,在此基础上,给予观察组人工流产患者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结果通过对患者人工流产后1年的随访调查,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重复人流率、意外怀孕率均较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观察组患者避孕节育知识得分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明显(P<0.05)。结论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可有效增强患者的避孕节育知识,降低重复人流率、意外怀孕率,值得临床推广和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干预效果。方法选取我服务站及外院2014年1月-2016年6月收治的30例人工流产者,按患者住院的先后顺序,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5例。观察组实行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干预,对照组实行常规处理,对比两组临床效果。结果两组人流后自觉实施避孕措施情况比较,P<0.05。观察组和对照组的非意愿妊娠率分别为13.33%、33.33%,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计划生育服务干预应用于人工流产患者术后,可加强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认知度,使农村育龄妇女(年龄22~40岁)能在今后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从根本上控制人工流产率,降低非意愿妊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