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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繁荣,法律越来越倾向于保护财产的流转秩序。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确立起来的。然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要求和体现,它作为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调整规则,必然是调整人类关系的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必然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笔者力图深挖这些基本价值,并就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怎样展现这些价值做粗浅的分析。

  • 标签: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无过失 诚实信用原则 秩序 正义
  • 简介: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各国民法普遍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其公信力表现不足,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正是为了弥补动产公信力不足而建立的.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其表现了足够的公信力,因此无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补充.我国认可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就没有必要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善意取得 不动产登记 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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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 要:为保护善意受让人,法律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而适用善意取得最大且最复杂的问题就是如何认定受让人为善意,具体来说即善意的认定标准、判断时点以及举证责任分配。《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延续《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以“不知道且无重大过失”为认定标准、以“受让时”为判断时点、以“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时,应承担证明责任”为责任分配方式。但学界和实践中对“重大过失”和举证责任分配仍有不同理解。笔者认为,受让人的注意义务除查阅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外,还应包括一定的调查核实义务,但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愈加完善,公信力愈高,不应赋予受让人过多的注意义务。关于善意的举证责任分配,应理解为无论是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还是原权利人主张不构成善意,均由原权利人承担证明责任。

  • 标签: 善意取得 善意 重大过失 举证责任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规定,但范围较小且在使用要件上也不十分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主要依据是保护交易安全即动产的安全.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严格的条件.善意取得会发生善意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而权利人丧失所有权的法律后果.

  • 标签: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法 中国 市场经济 交易安全
  • 简介: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本文从康德的“自由意志”论谈起,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诉求与逻辑依据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该制度适用范围的限制进行了粗略探讨。

  • 标签: 善意取得 价值诉求 逻辑依据 适用范围
  • 简介:摘要善意取得制度一开始是仅限于动产领域,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善意取得制度的范围就扩大到了不动产领域。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中认可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但并没有区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对于两者的构成要件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对司法实践造成难题。本文通过借鉴大陆法系各国或地区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的立法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的若干构想。

  • 标签: 不动产 善意取得 登记制度 公信力 无权处分
  • 简介: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一向古老的制度,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在赃物上是否适用未予明确规定.本文认为,为了保障各方利益和交易安全,我国应结合自身传统和现实习惯,参考国外立法经验,对赃物动产有条件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动产善意取得 赃物善意取得 赃物物权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交易的扩大,在不动产交易中,对善意受让人的保护问题逐渐显现,在学界的提议和争论下,立法机关最终设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设立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规范时,将动产和不动产进行了统一规定,但两者之间的构成要件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本文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点通过无权处分、善意、支付合理价格以及转让登记完成这几个方面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

  • 标签: 不动产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 善意 合理价格 完成登记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创新性地将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动产领域.《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较少,有些要件规定不太合理.《物权法》应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明确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定,不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作为构成要件,应对无权处分及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作出规定,应将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规定具体化,还可以规定债权的善意取得.

  • 标签: 构成要件 善意 无权处分 债权善意取得 合同效力
  • 简介:当前,随着商品房交易的活跃,与此相关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正确、全面地理解善意取得产权的制度对公正处理此类纠纷、保障社会交易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论述善意取得产权的制度及其形成的条件和法律后果等问题。

  • 标签: 产权 民事纠纷 交易安全 法律后果 商品房 社会
  • 简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建立完整的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第三人受让财产时应出于善意,并以取得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受让人有偿受让财产;转让人系合法占有人;转让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 标签: 善意取得 构成要件 保护交易 民事立法
  • 简介:摘要: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快速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民法中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笔者试从善意标准的基本理论现状入手,结合民事善意经典案例与商事善意经典案例阐述建立商事善意审判标准的必要性,并将两者在实践中的审判标准相对比,试提出商事善意审判标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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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基于历史原因和不动产登记不够完整的情形下,我国还未确立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但是为了保护善意买受人在登记权利状态和真实权利状态不一致时,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以解决该情况下,不动产的归属问题。

  • 标签: 不动产,善意取得要件,登记。
  • 简介:<正>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物权变动所遵循的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物权效力所具有的追及力的限制,旨在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保护善意取得的合法权。一、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有的权利,承提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

  • 标签: 善意取得制度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变动 不动产交易 共有人 物权效力
  • 简介:摘要善意取得制度设计的初衷就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利益,解决无权处分情形下的权利瑕疵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出台以后,善意取得制度不仅适用于动产的无权处分,同样也适用于不动产。《物权法》第106条对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作出了规定,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各项构成要件,以及真实的物权人对于无权处分人的赔偿请求权。但是,实际上,由于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变动上存在很大差异,二者的善意取得条件也不尽相同。所以,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时,对于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标的物要加以区分。研究善意取得制度,分析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特别是一些特殊案件的适用,可以帮助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弥补存在的缺陷。

  • 标签: 善意取得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制度运用
  • 简介: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平衡原权利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对于遗失物、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有不同的立法规定,我国《民法典》仅规定了遗失物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形,尚未明确规定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出于保护市场交易的动态安全、减少交易成本等目的,盗赃物也应当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法规应当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兼顾善意第三人权利与原权利人利益的保护。

  • 标签: 盗赃物 善意取得 物权
  •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于自己网络账户的权利认知越来越广,虚拟财产这一概念也更加为人所认知。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虚拟财产的善意取得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自身属性入手,分析其特殊性,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明确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研究其在具体适用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 标签: 虚拟财产 物权保护 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