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公信力问题是当前政府所面临的基础性问题,也是学者所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是:“取信于民”尽管是当代政府所必须致力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但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府的被质疑和被批评也应视为一种“新常态”.“受质疑的政府”、“批判性公民”等等这样的现象,是一国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并且也是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某种“助推器”.当然,政府公信力的源泉本质上在于政府自身.所以,政府公信力的建构和提升一定在于政府自身的积极作为.但是,政府公信力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往往还不仅仅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努力,它涉及到由政治民主化程度、政治结构及其功能改善、人民群众现代政治意识的确立等等所构成的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提高.
简介:了解信托的本质,洞悉其与合同和公司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信托法的属性,是我国信托立法与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自信托制度设立以来,信托的性质一直是西方学界论争的焦点,代表性观点有物权论、契约论和商事组织论,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信托的多维性质。由于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制在我国并无生存的法律环境,物权论不能用于界定我国信托法的本质属性,而商事组织论和契约论则可以为我国信托法所吸收或借鉴。考虑到在我国信托实践中民事信托与商业信托呈现融合趋势,我国信托法应当赋予整个信托制度以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商事组织地位,并基于信托的基本性质将信托法设定为授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