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形式和构成要素方面,罗尔斯的新契约论与传统的契约论很相似;但是在内容和论证方法方面二者却大相径庭。在资本主义发展黄金时期,罗尔斯的契约论同样没有摆脱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社会契约论在历史上主要是一种社会政治理论,它可追溯到斯多亚学派时期,但充分发展在16-17世纪以后,它的本质是近代思想家对国家起源的合法性的证明。契约论一般以自然法为基础,自然法即实际是一种运用理性去发现的、有关人类权利和社会正义的一套价值体系。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理性主义和对正义、道德的强调。罗尔斯通过“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的精巧设计,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以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近代契约论,更抽象地形成自己的“新契约论”。
简介:本文在一个统一的关系契约分析框架下,比较了单期和多期条件下“农户+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和“龙头企业+农场”三种主要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及其衍生模式的生产效率,并分析了产权、声誉、抵押和风险态度对最优农业契约的影响。我们的分析表明,在单期条件下,由于契约不完全和敲竹杠效应,所有模式都无法实现最优效率;在多期条件下,如果贴现率足够低,“龙头企业+农户”和“龙头企业+农场”这两种模式都可以实现最优效率;如果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则“龙头企业+农场”模式优于“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我们还分析了农户的转售成本对契约效率的影响,并提供了支持本文结论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