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的误读:论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重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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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作为商事信用的表征,在商事活动的开展以及商主体立法中所处地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现状来看,作为商事登记两个组成部分,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商事营业资格登记却存在定性不明、混淆不清、操作不统一的情形。学者对其的讨论也大多集中在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等实践性问题上,针对商事主体资格的定位以及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分析略显不足。因此有必要从我国商事资格登记流程的法律分析入手,找到现存立法模式症结之所在,通过从准统一到分离主义立法模式的构建和登记行为公私法性质的解构还原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应然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