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