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一直未被重视起来,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一直是一个被忽视的、薄弱的环节。从客观上讲,诉讼标的不仅仅是个诉讼理论上的简单、纯粹的概念,还是一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复杂而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十分敏感扣棘手的诉讼实践问题。
平原大学学报
2008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