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时效性逾期索赔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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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时效性逾期索赔问题

徐仿 刘静

商丘工学院 476000

摘要: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对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建设项目建设中,施工索赔是建设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建设项目建设中,要注意和重视工程索赔,以确保工程索赔的及时性。因此,文章就工程索赔时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工程索赔时效;逾期索赔失权;风险化解

引言: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履行责任,或者由于对方承担了相应的风险,从而导致了实际的损失,从而导致了对方的工期延误和/或经济赔偿。工程索赔一般要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双方签订了合法的合同,二是由于不属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实际损失;三是施工方要求的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成本索赔。工程索赔时效是指在工程索赔发生后,由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对方延长工期和/或经济赔偿。由合同各方商定的索赔期限,即工程索赔时效,其期限由合同各方商定,通常为28天。

1.工程索赔时效的现实意义

在国内确认工程索赔时效制度、赋予工程索赔时效制度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有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工程索赔时效是一种期限效力,旨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维护权利人的利益,但若权利占有者长期搁置权利,则可以默认为其对权利的放弃,该权利就不再值得保护。这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能够督促权利方尽快行使权利,促进工程索赔能够得到客观、及时、公正的解决。

1.2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工程合同执行周期多为一年以上,会出现事实记录不清楚的情形,且工作内容复杂多样,交错混同时有发生。如不及时解决纠纷,很可能因时日久远而导致取证困难、纠纷难以协调、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不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2.保证工程索赔的时效措施

2.1监督权利人积极索赔

为使得工程索赔的时效得到保障,需要监督并督促权利人积极进行索赔。索赔时效对于权利人有着明确规定,在索赔时间内,工程索赔要保证能够被接受与认可,一旦超出规定时间,那么权利将不复存在。即使有理由或者有根据,但是因为逾期不在规定时间内,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权利人也因此遭受较大的损失。基于此,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这一情况的产生,对于权利人的索赔工作需要进行及时监督与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有效监督管理措施。一旦发生索赔问题,确保权利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索赔工作,避免逾期情况的产生。

2.2加强双方利益的平衡

在施工合同中,业主与承包商都属于合同签订方,承包商是合同中的主要施工方,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各环节工作内容,在實际施工工作的开展中,需要将施工图纸以及业主作为施工的主要依据与证据。在这一过程中,业主属于发包商,主要负责的是整体的工程进度情况,对施工工作做出整体规划设计,但是在对细节的掌握中,相对而言承包商掌握的更多且细致。这一情况的出现,在施工中容易因为施工图纸设计与业主指令不同或者不准确,而产生额外费用,从而带来施工方的索赔问题。比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于索赔问题处理不积极,随着施工工作的不断推进,同时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比如,地质地貌因素以及施工跳进因素等,导致很难进行事后追溯工作。业主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难以收集到相应的证据或者明确责任,评估相应的费用金额。当工程索赔事件发生之后,出现索赔时间不限定,或者承包商恶意隐瞒等,就已经达到后期索赔目的,促使业主处于不利地位中。因此,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可以通过平衡双方利益的方式,增设索赔时效,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是使得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平衡。通过该种方式,不仅可以使得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业主也可以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防止索赔事件的再次发生。除此之外,对诉讼时效做出明确规定,这样业主不会因为承包商隐瞒索赔后期举证困难,从而处在不利的地位中。基于此,对于双方利益的平衡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给予更多重视与关注,为工程索赔工作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2.3确保索赔时效

工程索赔需要结合事件事实做出界定,同时责任划分不容易被明确。在产生索赔事件之后,在对事实的认定上,经常会出现意见分歧情况。在工程索赔过程中,如果没有索赔时效进行约束与规范,索赔权利人会因为各类因素或者原因,使得索赔事件发生之后,不能及时进行材料的提供,严重情况下,会在工程施工竣工时才对工程事件进行索赔。在经过长事件的工程施工之后,许多施工人员已经发生变动,并且记录的内容也可能会出现缺陷问题,工程索赔的实际事实情况无法被还原。在此背景下,如果承包商与发包商之间的意见不同,始终坚持自身的索赔事件记录,那么实际工程索赔工作很难进行,协商也将会受到影响。在没有工程时效的约束与规定之下,权利人只有通过调解方式、仲裁方式或者诉讼方式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不仅会造成成本增加,如果在此期间,其中的一方抱有恶意,编制证据因为时间久远的原因难以查证,为调解人、仲裁人以及法官的判决带来影响。基于此,对于索赔时间需要做出明确规定,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证据以及相关资料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被收集与整理,使得证据的真实性与合理定得到保障。这对于还原索赔事件事实、查明真相等具有重要作用。防止索赔时间过长,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建设施工合同自身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特点,因此,无论合同的复杂程度如何,签订双方都很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工作,由此可以看出,索赔事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避免。

2.4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在工程索赔工作的开展中,为使得时效性得到保障,工作人员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作人员如果能够具备较强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这样才能促使索赔工作的顺利展开,并保证其时效性。基于此,要将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与关键。在提升工作队伍素质中,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第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我国建筑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因此,在专业工作人才方面中相对缺乏。因此,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可以通过在高校中设置专业科目的方式,这样才能保证人才的专业性,防止人才流失情况的产生。与此同时,对于现有工作人员,要做好教育培养工作。教育培养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工程索赔以及时效的相关内容。第二,队伍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的展开,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在企业中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促使工作人员能够意识到工程索赔工作的重要作用。这样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工程索赔知识内容的学习中,不断强化自身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使得工作人员在施工之前,能够对做好相应的风险预测工作,尽量避免在施工中出现风险问题。在工程索赔事件发生之后,能够及时做好索赔工作。

结语

工程索赔时效制度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赋予了索赔人的索偿权,又限制了索赔人的权利,平衡了双方的权益,维护了交易的稳定,促进了纠纷的快速解决。工程索赔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因此,我国的承包商必须提高索赔时效观念,以索赔的事实为起点,以合同条款为基础,主动、全面地做好项目实施中的全流程商务索赔管理,避免出现由于超过索赔时效期间导致索赔权丧失的尴尬境地,同时也避免了在工程竣工后可能面临的索赔筹码损失和“一揽子”索赔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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