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装饰监理工程师在项目中的协调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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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装饰监理工程师在项目中的协调工作

刘瑞兵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30)


摘 要:当前,装饰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对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装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断增加,这就要求装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人员繁多的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不断地总结经验,做好工作,与相关同行共勉。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协调;

随着时代的发展,装饰工程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工程材料,工程技术等方面也不断发展完善。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由于其本身的工程规模巨大,工程的程序十分的复杂,参与工程各工种人员繁多,技术要求十分的严格。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挑战。而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对于各个专业工种之间的复杂工艺关系和合同关系,装饰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都需要付出努力,对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积极协调,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1、合同协调

装饰工程由于涉及的工种和工序数量较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合同数量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为了应对此种问题,装饰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对各项合同的协议和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吃透合同的各项条款。之后,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和工种之间的界限进行分割:对相关的产品的材质、颜色、产地等进行研究分析。如发现合同规定中有遗漏或者是表述不完整的情况,应该和工程参建方进行现场协调,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相关标准对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修改。如对于大理石不满意或者是有质量的要求有异议时,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确定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可以参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和取样,这样做既不违反合同的规定,同时还可以协调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应多与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听取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相关参见单位的诉求,多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争取让建设单位支持监理工作,争取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在监理工作中,应该保持公正的立场,维护各个参建单位和承包商的正常权益,并与之沟通,加深理解,保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处理好各种关系,监理单位应多与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听取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图纸协调

如果对装饰工程图纸与其他专业的图纸相比较,其内容更为详细,要求的各方面要素多一些,各工种之间相互之间出现“打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在墙体当中设置的各种线路和管道,会对其他工程的施工产生影响。有些情况下,装饰工程设计图纸不是出自一家设计单位。如发生以上情况,要反复确定图纸,在各种安装专业之间,组织各专业项目部进行反复研究和确定,找出各工种之间存在的矛盾,错误和遗漏。同时,要协调组织各个专业工种,尤其是要求设计单位派人员进入现场完成二次设计,主要应考虑现场的实际的情况和具体规范的要求。如具体确定在卫生间墙面上确定冷热水管的位置和间距;确定灯具安装的具体位置;确定插座和各种设备的开关位置。提前消除各个工序之间的问题。这样作既能保证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又能保证整体的装饰装修效果,最后经各方协调一致后,并由其负责人签字,同时上报请建设单位批准。这样有利于各专业按照计划执行,减少产生不必要的窝工和浪费等情况。

3、施工顺序,加强有序施工协调

在装饰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分包商互相之间互不隶属,各分包商为了避免出现工期延误和窝工等现象,都希望加快进度,即便明知自身的施工会影响其他其他工序的正常施工时,也会继续。比如吊顶中的各类管线还并未安装完成,给水管道还没有做完进行压力试验,而下一道工序的吊顶的施工人员就已经开始吊顶的安装工作。如出现像这样的工程,对于工程进度及质量的会造成巨大的隐患。面对这样的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认真学习并查看整个施工段的具体安排,同时结合现场的情况,确定各个分包商的施工过程和位置。协调总的工程进度和各分包专业工程进度之间的关系,组织分包单位开展有顺序的流水施工,避免造成施工段上的冲突。尤其对于关键路线上的关键工作,要对其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如出现不合理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纠正。同时,要充分的做好各分包单位之间的交接工作。在装饰施工过程中,不同工种之间的交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如在装饰工程的地面工程中管道安装后再进行饰面层的铺装。在交接工作的上下两道程序之间。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分包单位,有时在上道工序未完全施工完毕时,但已经具备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条件下,可以组织后续工序进行施工,以加快整体的施工进度,在双方进行交接验收的过程当中,监理工程师应和双方的施工人员共同参加交接,签字后签订交接单据后,各方签字认可。

4、工程协调的方法

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第一次工地例会,相关餐券各方要确定联络的方法,在检查完毕,开工各项准备工作按每周一次的频率召开,监理例会在例会的开展个种过程中确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是否符合计划并参见各方讨论,在项目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利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的规范,向建设单位和城管建设部门请示,并争取及支持,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化监理工作的实施,最后,应该理顺各种关系,包括合同关系,人员关系以及相关工作关系。

参考文献:

[1]项目监理中组织协调工作的几点体会[J]. 陆军. 广西城镇建设. 2005(12)

[2]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J]. 周钏. 智能城市. 2016(12)

[3]试论总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工作[J]. 叶喜国. 科技视界. 2013(15)

[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J]. 王艺洁. 低碳世界. 2020(12)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J]. 重庆建筑.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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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男,刘瑞兵(1977-),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建造师,工程硕士,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