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阿特”思想影响下的古埃及社会和谐观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0
/ 4

“玛阿特”思想影响下的古埃及社会 和谐观1

王磊

(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广东 茂名 525000; 韩国全州大学,韩国全州 55060 )

摘要:古代埃及社会信奉多神崇拜,人世间的所作所为都会在末日审判时成为神灵评判的标准,而作为正义的象征——“玛阿特”,其羽毛在审判中所起到的作用远远不止是天秤上的“砝码”那么简单,“玛阿特”及其象征的正义思想成为规范古埃及社会道德品行的准则,从而成为影响古埃及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古埃及;“玛阿特”;社会和谐观


古埃及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太阳每天的东升西落、尼罗河水每年周期性的泛滥使得古埃及人崇信“来世观念”,而能否“重生”便取决于末日审判中死者良心与“玛阿特羽毛”的“博弈”,古埃及流传着“玛阿特羽毛”的传说,“玛阿特”(Maat)是太阳神拉神的女儿,拥有巨大的翅膀,她头上的羽毛在末日审判中决定着古埃及人的生死轮回。当有人离世时,其良心会被摆在天秤一端,另一端则会将一根“玛阿特”的羽毛摆在上面,如果死者的良心比羽毛还轻就可以获得重生,这根羽毛是人世间正义的标准,太阳神赐给埃及生命和力量,而“玛阿特”则成为正义与秩序的代名词。

正义与秩序观念构成了古埃及“玛阿特”思想的两大核心原则,人世间所有的行为都要遵守这两大原则,各个阶层的臣民都要恪守“玛阿特”原则,履行各自的职责,甚至在国家危难之际要甘于奉献、忠君报国,这样才能在末日审判中得到神灵的庇佑,获得重生的机会,这一点在古埃及流传下来的教谕文献中也有所表现:“神灵将会满足你的各种需求,也将倾听你的各种苦衷。神灵还会向你过世的父母施以恩惠……千万不要随意去攻击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敌人,将他们交给神灵处置,神灵会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2面对试图伤害自己的敌人还能保持容忍与宽容,这是古代埃及社会和谐思想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体现了“玛阿特”思想已经深深植根于古埃及人的思想深处,成为规范人们德行的重要标准。

一、“玛阿特”和谐思想形成的原因

古埃及和谐思想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环境特殊性的影响。古埃及人认为自然和秩序都是由神灵决定的,并且不容人类怀疑与破坏,人类一旦破坏这种和谐的秩序,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而“玛阿特的羽毛”便是神灵执行惩罚的依据和标准。对于古埃及人来说,末日审判中能否得到生死轮回的机会便是对他们人生最好的评判,而象征正义观念的“玛阿特”便成为审判中重要的“判官”,所以人们在生前对“玛阿特”思想坚信不疑,这也使得“玛阿特”的“正义”思想成为人世间和谐秩序的重要行为规范。利希泰姆认为教谕文献的诞生深受埃及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古埃及人认为社会等级秩序便如同自然秩序一样不容冒犯,就像太阳东升西落,法老便是主宰这一秩序的最高决策者。”3 当然,正是因为人们对自然的无知与畏惧,才使得古埃及人与自然环境能够和谐共处,作为希罗多德笔下“尼罗河赠礼”的埃及便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佐证。每年尼罗河洪水定期泛滥的规律性及埃及国土的相对封闭性给人们带来一种安全感和稳定感,甚至每天规律性出现的日升日落,都使得古埃及人民对神灵有着无限的尊崇,影响着古埃及人们对自然循环秩序的敬仰之情,崇拜神灵、尊崇秩序和正义等信仰都影响着古埃及人的社会价值观。

宗教情结是古埃及人和谐理论形成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古埃及社会崇信“来世”观念,人世间所作所为都将成为决定轮回与否的关键因素,而这种宗教崇拜则充分地体现在对神灵的敬仰上,古埃及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民族,在和平年代中神灵庇佑古埃及人民丰衣足食,在战乱年代神灵则成为人们向往和平的“救命稻草”。古埃及的统治者们也乐于借助宗教手段维持对臣民的统治,由于对自然界各种现象的无知与恐惧,也使古埃及人对神灵特别崇信,期盼神灵能给他们带来和平与幸福。因此,基于自然与宗教双重因素影响下的古埃及社会需要规范社会基本准则的重要载体,“玛阿特”思想便承担起这一重任,成为规范古埃及上千年和谐制度的重要规范。

二、“玛阿特”思想影响下的古埃及和谐观

正是由于严格的玛阿特思想规范的存在,古埃及人在世间的一举一动都会刻意遵循玛阿特思想的“主旋律”——正义观念,而统治阶层也意识到玛阿特思想对人民行为的束缚作用,因此也乐意利用玛阿特思想来巩固其统治,玛阿特思想对古埃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面影响主要通过国家、家庭和个人三根纽带来维系,即忠于国家和君主、家庭和睦和良好的个人修养,通过对国家、家庭和个人三方面的规范来达到社会和谐的目标。

(一)国家层面

在古代埃及,国王通过奖赏忠君报国之能臣的方式来普及忠君思想,这也使得下层平民阶层更加崇拜国王。在一篇名为《效忠教谕》的文献中这样提到:

“国王的赏识将带来食物;国王的旨意可以给臣民带来富足。国王支持的人将永生,因为国王是神的继承人,为正义之士保驾护航,而正义之士也将为国王守卫疆土。”

4

同时,为了报答国王的知遇之恩,臣民们也将在沙场上奋战到底,不负国王的信任:“为国王的名誉而战!遵守为他许下的誓言!欣然接受国王的赏赐。为红冠国王欢呼!崇拜白色的王冠!向拥有双层王冠的人效忠!而一旦你这样做了,你将会终生衣食无忧!”5

在国家治理中,“玛阿特”正义思想也会成为约束官吏的重要规范,在一篇古王国时期的教谕文献中这样写道:“假如你想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官吏,你就要努力摒弃邪恶的念头,特别是要戒除贪心,因为贪念是无药可救的顽疾。贪婪的人将会众叛亲离。公正的人会根据自己的职责行事,贪婪之人在死后不会有自己的坟墓,也不会为子孙留下贪婪所得的财物,因为这些东西本就不属于他们,神灵终将收回这一切。”6

“当你秉公执法时,不要在乎恶人的诬告,更不要为了攀附权贵而毁灭正义,而是应该倾听穷人的辩护;不要接受高官权贵的礼物,要时刻保持廉洁公正。公正永远都是神灵赠予你的礼物,作为官员,你要将其赐给真正需要它的人,不要听从谣言,去随意更改土地的界线,不然将会得到神灵的惩罚。”7

(二)家庭层面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在维持社会和谐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家庭的和睦与否主要体现在忠诚、孝顺两方面,即忠于爱人、孝顺父母,“玛阿特”思想在这两方面对古埃及人也提出了要求。

在古埃及,孝敬父母的教导经常出现在教谕文献中:“在你成家立业之后,要赡养你的老母亲,要时刻牢记是她含辛茹苦地将你养大成人,你要让她老有所依;在你年幼时,她没有将你视为负担,辛辛苦苦把你抚养成人。当你长大后,要牢记父母的教诲,赡养你的父母。不要惹父母生气,父母的哭声会传到神灵那里,你也将因此受到惩罚。”8 在教谕文献中,“玛阿特”思想经常被用来教导年轻人要孝顺父母,否则就会在末日审判中受到神灵相应的惩罚。

在古埃及的教谕文献中,年轻漂亮的女性常以负面形象出现,智者们常常将年轻女性刻画为破坏兄弟情义、影响家庭稳定,甚至是危害社会和谐的的红颜祸水形象,而“玛阿特”思想也成为教导年轻男子远离这类女性的重要指导思想。

古埃及一位叫安赫桑柯的祭司在教导儿子处理家庭关系时,这样说到: “你要将自己的财产坦诚得告诉你的妻子,但万万不可让她管理来管理这些财产。牢记不要让妻子为你做事,因为她更多地时候是自私的,是只考虑自己的。更记得不要将自己的秘密告诉妻子,你对她讲的秘密第二天将都会像长腿了一样传到大街小巷。”9 古王国时期的一位智者普塔赫霍特普告诫人们说:“如果你希望友谊长久,那么当你去上级、兄弟或者朋友的家中时,千万不要接近女人,那转瞬即逝的快乐犹如一场噩梦,当你醒来时,你已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10

因此,在古埃及的教谕文献中,“玛阿特”思想关于女性的诠释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通过正义思想教导年轻人要孝顺父母,并且特别强调了母亲的伟大与辛劳,而另一方面又提醒年轻男子要注意那些破坏社会和谐的“坏女人”,在家庭和工作中都要时刻提防这些可能会影响到个人发展的消极因素。

(三)个人层面

“玛阿特”思想规范了家庭成员的行为,使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在正义原则的束缚下得到规范,然而家庭和睦固然重要,但是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品行教育却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作为古埃及的正义观念的象征,“玛阿特”思想多次出现在教谕文献中,通过简短的教谕箴言,时刻提醒古埃及人遵守社会的正义原则。

年轻人初入官场,常常会因为骄傲自满而影响个人前途。在古埃及的教谕文献中,长者们通过举例等形式劝诫年轻人要懂得“谦虚忍让”。

“你会因为你的沉默而受到别人的尊敬,由于你的谦虚,你会受到神灵的赞美,也会得到上级的嘉奖。”11

古代埃及社会等级色彩鲜明,读书识字的本领只属于于特权阶层。这些出身于权贵家庭的年轻书吏由于涉世未深、人生阅历不足,在日常行事中往往缺乏冷静思考,容易头脑发热而行事鲁莽,因此,古埃及教谕文献中经常会出现劝诫年轻书吏要学会“忍让”的教导,这也成为古埃及教谕文献的重要特点之一。

“忍让成就未来。学会保持安静则是卓越人才的表现,安于平静则是成就精英所具备的基本素质。”12

作为年轻书吏,对成功的渴望激励着他们要时刻牢记教谕文献的相关教导,特别是关于“忍让”的教导。另一方面,统治阶层也希望臣子们能够任劳任怨、忠于君主。例如在一篇中王朝的教谕文献中便出现了这样的劝告,“不要去跟试图攻击你的人发生争执。当你试图破口大骂时,请再三思索,这样就可以避免事态失控。当你面对试图伤害你的人时,不要与他争斗,要学会忍让,将他交给神灵,神灵会去教导他。”13

由此可见,古埃及人所谓的“忍让”并不是懦弱无能,在他们看来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之人,必然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将很难真正适应现实社会中的尔虞我诈,也将无法在未来的仕途中平步青云。

结语

古代埃及人深信来世观念,在人们死后通过制作木乃伊、敬奉神灵以求达到来世重生之目的,虽然古代埃及社会宣扬“玛阿特”思想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但是“玛阿特”所象征的正义和谐观念却影响着古代埃及人的道德品行,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时刻牢记“玛阿特羽毛”的神圣性,从而规范个人品行,忠于国家与君主,成为古埃及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Frankfort, H., Ancient Egyptian Religion. Harper Torch books, 1948.

[2] Frankfort, H., The Intellectual Adventure of Ancient Man. Chicago, 1977.

[3] Aldred, C., The Egyptians. London, 1988.

[4] Moret, A., The Nile and Egyptian Civilization, R. T. Clark trans., Routledge, 1996.

[5] Erman, A. and Blackman, A. M., The Literature the Ancient Egyptians. New York: E. P. Dutton, 1927.

[6] Lichtheim, 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3vol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7] Parkinson, R. B., The Tale of Sinuhe and Other Ancient Egyptian Poems, 1940 -1640 BC.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8] Lichtheim, M., Moral Values in Ancient Egypt. Fribourg: University Press, 1997.

[9] Black, J. R., The Instruction of Amenemop: A Critical Edition and Commentary Prolegomenon and Prologu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Ph.D. Dissertation , 2002.

[10] Casson, L., Daily Life in Ancient Egypt. New York: American Heritage Publishing Co. Inc., 1975.

[11] Daniel, D., The Illustrated 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y. London: Reference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id, 1978.

[12] Frankfort, H., Ancient Egyptian Religion. Harper Torch books, 1948.



作者简介:王磊,1984年10月生,男,汉族,山东泰安人,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历史学副教授,韩国全州大学历史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古代埃及史。

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森林公园碧桂园碧湖春晓31街18栋703房,邮编:525000,个人邮箱:wanglei910@126.com。

基金: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比较视域下的古埃及文字研究”(项目编号:19VJX072);2019年度广东省高校重点科研平台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古埃及教谕文献对当代大学生的教育意义”(项目编号:2019GWQNCX039)。

1 近年来,国内埃及学研究逐渐兴起,其中对于古代埃及宗教的研究成为国内埃及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作为古埃及正义象征的“玛阿特”也成为学者研究的重要神灵之一。王海利教授在《失落的玛阿特——古代埃及文献〈能言善辩的农民〉研究》通过解读古埃及传世的圣书体文字文献《能言善辩的农民》,揭示了“玛阿特”思想影响下的古埃及法律的正义内涵;史海波教授在《从教谕文献看古代埃及的伦理教育》重点从教谕文献入手,揭示了“玛阿特”思想的正义理念及社会价值。


2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136.

3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62.

4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168.

5 史海波,古代埃及教谕文献中的“正义”观念[J],东北师范大学,2005。

6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67.

7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Ⅱ.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78.

8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136.

9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Ⅱ.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177.

10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Ⅰ.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68.

11 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vol.Ⅱ. [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59.

12 R. B. Parkinson. The Tale of Sinuhe and Other Ancient Egyptian Poems, 1940- 1640 BC.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220.

13 史海波. 古代埃及教谕文献中的“正义”观念 [D]. 东北师范大学, 2005年,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