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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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探究

黄伟徐

身份证号: 45273019881014 ****

摘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随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实施,竣工环保验收主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转变为建设单位,但是建设单位在开展自主验收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介绍了该工作的新形势,说明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明确验收监测工作的新要求,对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第三方验收检测机构能力不足、项目变动认定随意性大等常见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探究

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监管手段,对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三同时”制度落实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进行全面“体检”。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进行了探讨。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的常见问题

1.1建设单位环保意识不强

有的建设单位在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时认为自己作为验收组长,能够决定项目通过与否,在建设项目未达到规定的“三同时”验收条件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久拖不验,直至环境监察中被发现环保手续不全、面临处罚才被迫履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有的建设单位未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环保人员,当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时,由于技术水平有限,不知如何界定重大变动,也不知重大变动和重新报批及竣工环保验收之间的关系,从而会直接影响验收质量与周期[1]

1.2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缺乏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责任主体,需要对验收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但一些建设单位对相关的法律责任仍认识不到位,缺乏主体责任意识,在自主验收中没有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对自主验收不重视,验收材料不规范,甚至出现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情况。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对策

2.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对于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环保部门要在平时工作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培训、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建设单位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责任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培训,主动学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规范,以此提高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质量[2]

2.2树立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对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期间,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使建设单位积极承担环保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设立专职人员对相关的政策法规加以学习,制定科学合理的环保自主验收方案,保证所有的验收细节落实到人。要加强企业内部不同部门间的联动作用,在建设项目完成后,由不同部门组织协调进行共同监督,检查管理环境问题。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做到出现问题有人担责,避免责任划分不清,造成责任追究困难,同时定期检查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不断完善。

2.3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

从业人员应该树立科学、客观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开展公平公正。从技术角度来看,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建设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咨询方案,所以需要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顺利落实。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过程中,要严厉查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及时通报,将违法违规机构的信息纳入企业征信体系,增强对企业的约束力[3]

2.4加强跟踪监督和监察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应该与监察部门紧密合作,提高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能力,增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水平。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完成后,应进行持续监察,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发挥应有的效果,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所规定的标准。各部门要积极进行信息技术创新,优化监督与监察管理,同时扩大环保监察人员队伍,加强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教育,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新要求

(1)验收工作程序。程序应明确验收工作具体内容,验收监测工作按过程实施顺序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实施实地监测与检查、最后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其中,验收监测内容的确定、监测评价标准、验收质量保证措施、报告编写等为验收监测的重点环节。启动过程中,需查阅项目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环保设计资料、施工合同(环保部分)、环境监理报告等资料;为便于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实施地周围区域环境特点、必要时可开展现场踏勘工作,为初步验收工作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4]。(2)开展验收自查。自查内容有项目建成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等。结合前期的资料查阅和现场踏勘情况,充分清晰对比批建情况的一致性。其中手续不全的,需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发生重大变动的,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重新批准的,应及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未同步建成的,要及时整改。(3)工况要求调整。在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时,应在项目运转稳定后、且监测时项目实际运转负荷应高于设计运转负荷75%的工况下进行验收监测。《暂行办法》规定,在主体工程调试后、运转稳定、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验收监测,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工况和数据。(4)验收标准的执行。明确标准执行规定,实现新旧标准衔接。该技术指南分别针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就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的要求,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后发布或修订的新标准,按该标准的时限要求执行。(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控制要求,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目的实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效衔接。(6)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与建立档案。建立档案明确该工程立项至验收完成全部环节的材料存入档案。《暂行办法》指出,除涉及国家保密项目或内容外,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信息公开方式应便于公众知晓,如网站、报纸或其他媒体,公开信息内容包含竣工的日期、调试起止日期、公开验收报告及公示的期限,并对验收期限进行明确定义[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应依据《管理条例》《暂行办法》等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积极落实验收工作的新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不断改进验收的质量,进而提升整体验收水平。

参考文献

[1]梁国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9,37(09):75-77.

[2]王维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过程及注意事项[J].污染防治技术,2019,32(04):2-4+86.

[3]张后辉,邢景敏.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J].环境与发展,2019,31(07):14-15.

[4]张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若干建议[J].石化技术,2019,26(07):100-101.

[5]邱立莉,敬红,唐敏,赵俊明,柯钊跃.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若干思考和建议[J].中国环境监测,2019,35(03):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