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主体性教学与学习主体建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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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主体性教学与学习主体建构

李弘国 1 张晗 2

1.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延吉 133002) 2.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摘要:主体教育的基础是教学活动中建构学习的主体。要建构学习主体,关键在于用实践的观点正确把握教学活动中的主体转换。正确把握教学过程中主体的转换是主体教育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也是实现教育理论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主体性教学;主体转换;学生主体;建构


主体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或教育理念,已广泛深入到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工作者研究与探索的主题行动当中。主体教育离不开教育主体的教学活动,因此,如何理解和把握主体性教学的内涵,建构学习主体,作为当今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成为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的主要任务,也是现代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1. 如何理解主体性教学

实施主体教育离不开教育主体的教学活动。教育主体是相对于教育客体来说的.不同的教育主体定位,体现的是不同的教学理念采用的不同的教学行为以及不同的主体建构方式。因而它是教学活动必须思考的一个哲理性问题。从认识论角度来看教学活动实际上教与学两个不同的认识与实践过程交织在一起的动态系统。在近现代教育史上一直存在着教师与学生两个中心说。在很长一段时期,传统教育观念一直认为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但是,随着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推进,逐渐形成教学活动的“双主体”观点。即学生和教师都是教学活动的主题。在教学活动中包含的两个层面的矛盾推至今天,“学生是教学的主体” 成为现代教育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指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积极能动的参与者,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认识和学习实践活动的主体。让学生真正成为教学的主体并不仅指教学的目标是为了增进学生的主体性,即让学生变得更聪明、更有精神,具有适应社会的心理素质和体能;更是指教学过程是随学习内部矛盾展开,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活动的过程。尽管历来的教学都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也强调培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一般强调的是学生接受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把学生当成教学的客体,而非自我活动、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人,事实上,学生成为教学的被动客体,甚至变成教师的仆人,只是的奴隶。只有建立了完整的教学主体转换的机制,才能保证取得教学的预期效果。

主体性教学是以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前提,让学生在更加民主、宽松、和谐的氛围中,主动地得到全面发展的一种教学模式。只有在这种以人为本,注重人的整体统一发展的教学模式指导下,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作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性教学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从众多具体的教学模式中,抽象出主体性教学的一般模式,其首要的一条内容就是:研究主体形成规律,科学设立主体性教学目标。

从前面提到的“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这一观点中我们不难直接推论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一重要而更具有本质性的观点。从认识论的角度确立教学主体,实施主体教育,已受到教育界的广泛共识,包括一线教师们的肯定,但在实践过程中因“教师中心论”思想还很顽固,仍然存在着一些推行困难的现象。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课堂教学,已有的许多不合理的规制,仍然制约了主体性教学的推行。主体性教学要真正确立学生主体地位,往往被扣上讲得少、浪费时间、效率低的大帽子。如果片面的理解主体性教学,很可能又把教学引向“教师中心主义”老路。故应强调:主体性教学是,“在唤醒学生主体主体意识的同时,还要教学生学会责任担当和社会关爱”。

主体性教学是教与学的矛盾统一体。教与学的过程中,其主体的相互转换是这一矛盾统一体的重要特征。主体性教学强调学生主体,其核心内容是:教学活动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但这并不排斥教师的教,当学生明显依赖教师时,要以教为主,但教的重要目的是让学生从“依赖”走向“独立”。教师的教应当更多地体现在使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懂得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上。“学生明显依赖教师”,往往在低年级教学活动中出现的现象,是“大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出现的现象,不能以此代替“大教学”整个阶段的主体教育的意义。即使是这一阶段,教师不能避开“教学目的的多元化,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教学过程的生成性,教学方法的对话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主体性教学,不仅意味着教学方式的转变,又意味着“师生生存意义的转变。”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往往发现有些教师仍然存在着把教学过程简单归类于教师的传授活动或学生的学习活动的弊端,即把统一的教学过程简单拼凑、甚至存在割裂的现象。如现在一些教师中还广为流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观点。如果不正确把握教学活动中的这矛盾,加强教学论的研究,那势必影响整个教育的效果。

总之,主体教育的基础是教学活动中建构学习的主体,学生主体实质是教学系统的主体转换。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互动转换。

二、如何建构教学活动中的学习主体

如何建构学习主体,关键在于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正确把握教学主体的转换。正确把握教学主体的转换。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把握教学主体转换的目的。教学活动对教师来讲,不是一般的实践活动。它的特殊性体现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几个教学环节。第一步,要备好课程,熟悉教学内容;第二步,要备好所教学生,熟悉学生对知识或信息的接受状况,不断刺激学生掌握知识或接受信息;第三步,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学活动发展或变革学生的认知结构、道德结构和审美结构。这些结构的发展和变革对学生来说,不仅是观念形态、心理结构的变化,而且是生理结构的变化,是教学过程中另一个教学主体(学生)质变的过程。这种主体的实践活动是“以物质为载体的信息型促变过程,实践作用的结果是引起客体信息的变化。”为此,称其为“信息型实践”。换句话说,教师通过教学实践要达成的是引起学生信息状态的变化,并以此为手段逐渐地促进学生内在结构的发展变化,即主体的变革。这一变革的内涵就是由被动接受、单向传输为主的不平衡教育发展为主动接受、互动为主的系统有序教育,实现教育方式的主体转换。这种变革在培养目标上达成教学对象的主动创造力与综合素质的和谐统一,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依赖教师到能够独立的学习。最终构筑起自主、自律、适应、创造多维性的真正自觉的学习主体。

教学活动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教学过程是教与学这一矛盾要素在教学这一矛盾统一体中不断地有序变化的过程。因此,教学活动中要注重教师在教学中的教,也要注重学生的学。从教学目的论的角度来讲,最理想的状态是,通过教学实践过程,不断刺激教与学的矛盾运动,使学的层面逐渐占据优势,成为主要层面,以此达到教学实践的预期目的。通俗地说,通过教学实践,确立和发展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要“塑造和建构学习主体”。

第二,要把握教学主体转换的规律。学生的学习主体是在教学活动这已矛盾统一体中,教与学两个矛盾因素的依赖、对立与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实际上是“教学”这一内在结构的量质变化过程。如对于低年级(小学和初中)学生,因他们的学习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与被动性,需要教师更多的主动灌输与约束。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主体和主导当然只能是教师,教师不能忽视或否认自己的主体和主导地位。对学生放任自流,那将势必造成不利于学生主体地位的形成。

对于高年级(高中和大学)学生,因他们的学习已经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目的性,教学主体会有逐渐地发生变化。高年级的教学主体不仅是学生,主导也应该逐渐由教师转向学生。这既反映了学生的认知、意情与生理状况发生质变的特性,也反映了主体教育的特点。这种主导作用与主体地位的转移,反作用于教师教学实践活动中,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将是对教师的一种严峻的挑战。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没有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再好的教育改革设想,也不会取得成功。教师的综合素质,并不是单指某一方面的素质。就某一方面素质而言,又有其全面的内涵,不能片面地理解。如,教学能力素质就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教学基本功,教学基本功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是教师教学能力的绝对能力素质部分;成为一位优秀教师必须有高于基本功能理智上的教学能力,并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即教学能力素质中的相对能力。

当前,随着教学信息化的推进,先进的信息化教学手段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中,这为教学主体的转换创造了更大的现实可能。倘若我们仍然墨守成规,固守“两个中心”或无分别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定位原则,那势必会限制和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只能把教学活动看成是一个统一的系统,认真分析教与学两个层面因素变化,才有可能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概言之,教学活动中学生主体地位的形成具有逐步确立和发展的特殊的内在规律。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作为主体的教师应认真把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规律的特性。

第三,要把握教学主体转换的形式。要把握教学主体转换的形式,其实质是要把握实施学生主体建构的教学形式。对此,就学者们已提出不少富有见地的理论和主张。本文根据前人的成果及笔者的教学经验只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诱发学生的学习心向。学习心向的核心是学习动机。没有学习心向,学生的学习难免被动、盲目,难免真正进入主体的角色。要诱发学生的学习心向,首先要对学生讲清楚,所要传授的信息与知识的价值,并采取各种合理有效的措施,创造一种吸引学生的教学情境和氛围,使学生产生“想学”、“愿学”的内在需求和欲望。二是启发学生的思维。启发学生的思维,就是培养学生对所要接受知识与信息的自主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和创造能力,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换句话说,启发学生的学习思维,就是培养学生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这些就是学生主体应具备的的核心内容。因此,新时代教学应从传统的“记忆型教学方式”向“创造型教学方式”转变。三是实现 “知识”与“方法”,“讲解”与“体验”的统一。传统的教学,在知识的传授与学习方法的学习上,往往把重点放在知识的传授上。但是,从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发展的角度深思,重点放在知识的传授,难免有很大的偏失。因为。知识剧增的时代,知识固然重要,但获得知识的过程与方法更为重要。叶圣陶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教师为了不需要教”。钱伟长先生亦说:“教师的教主要不是把知识教给学生,而是把处理知识的能力教给学生”这是现代教育哲学的根本所在。因此,从素质教育的观点看,“如何教、如何学,比教什么、学什么来得更重要”。假如学生懂得正确的学习方法,又能善于运用学习方法,就随时随地获得知识、处理知识、创造知识,进而乐于为自己的学习实践目的服务。

以往的课堂教学偏重教师的讲解,往往把知识结构安排是否得当,逻辑是否谨严作第一考虑,相对忽略了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和体验。现在应作新的改变,不仅要重视教师的讲解,又要重视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体验。只有讲解,没有体验,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而任何“精彩的讲解”只有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意念和的思想,才能真正起到教育作用。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学生实际的有效的教学策略来吸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或课外综合实践,在实践中对事物现象进行思考、获取知识、发展能力。

总而言之, 主体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主体教育的基础是教学活动中建构学习的主体。要建构学习主体,关键在于用实践的观点正确把握教学活动中的主体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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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吉林省教研课题“高校思政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吉教高[201771号)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弘国,男,朝鲜族,吉林省龙井市,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张晗,女,汉族,吉林省白城市,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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