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性质的界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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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行政检查的性质应以行政法的终极价值追求为指导,并结合中国的行政执法现状。据此,应将行政检查界定为行政事实行为,同时针对事实行为不可救济的现实,设立专门机关予以救济,依此完善行政法律体系,实现行政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