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虚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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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与虚无

简志群李彦

——对《庄子齐物论》的理解

简志群李彦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河南新乡453000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9-0000-01

摘要:庄子齐物论一篇以“吾丧我”开端,以庄周梦蝶的故事结尾,并引出“物化”概念。文中作者试图超越“是”“非”,“彼”“此”之间的对立状态,达到万物齐一、物论齐一的理想,即将万物和关于万物之“言”齐同于道。我认为,庄子的这种努力是通过消解自我又确立自我的方法来实现的。文章所言并不是对世界万物的清晰认识,而是对个人修养途径的论述。这种论述虽有其积极意义,但也有将一切化为虚无的危险。

关键词:“吾丧我”;“万物与我为一”;道虚无

一、关于“吾丧我”的解读

齐物论开篇就借之口提出“吾丧我”的说法,这里的“吾”和“我”应是指不同的意思。二者虽都是表示第一人称,但是所体现的人的生存状态是不同的。由于子綦是对上文子游这句话的回答,所以有必要参考子游的话来理解“丧我”。

颜成子游立侍乎前,“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

子游所说“隐机者”是从两方面来说的:“形”和“心”。一个人能忘掉自己的形体,难道也能忘记掉自己的心灵吗?而随后子綦所说的“丧我”可以由此推断为,即丧失了形体,又丧失了心灵。所以,“我”既是指有形的我,又是指有情的我。而“吾”既然能“丧我”,可见“吾”是比“我”更广阔或者更高级的范畴。“吾”在这两方面抛弃了自己之后,得到的就是“真宰”,真我。这个真我是不言“是非”和“彼此”的,因为此时已经没有了我的形体,也没有我的思想,何言对与错,善与恶,这个与那个呢?所以,真我究竟是什么,实际上也是不能言说的,只能领悟。

二、“万物与我为一”

上文提到的“丧我”,是在人的层次上理解的。随着文章的递进发展,我认为,“丧我”不只表现为人对“我”的否定,也表现为宇宙万物对自己的否定。在这个意义上,“是非”和“彼此”的对立状态才得以完全消除和超越。作者对万物齐同为一的论述是和“道”分不开的。

(一)万物齐同与“道”

对“是非”和“彼此”的超越是在丧我的基础上进行的。至于应该怎么理解是非呢?我赞同这样的说法:是非首先是在存在的意义上讲的,即存在和不存在。也就是“是”一个“什么”,而“是”一旦“是”这样的一个“什么”,就必定“不是(非)”那样的一个“什么”。其次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讲的,也就是下判断,认为什么“对”,什么“不对”。最后才是在价值的层面讲什么“好”,什么“不好”。①作为丧我之后的真我,当然不处于是非关系之中:存在或不存在不可说,是对是错无从说,是好是坏不必说。既然不从我的角度出发看待世界,也就无所谓“此”,没有此也就没有“彼”。这样,是非和彼此的对立就消解了。

在物“丧我”之后,即摆脱了是非关系和彼此关系之后,物与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也就被消除了,达到了齐同为一的状态。“一”的含义是和道分不开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可见,庄子所说的同一状态也就是得道的状态。

这并不是说万物绝对同一,没有呈现出差别,庄子当然知道万物是有差别的。他描述地籁时说孔窍的“似鼻,似口,似耳,似笄,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描述人的性情时说“喜怒哀乐,虑叹变蜇,姚佚启态”等等,甚至通篇他都在讲万物的不同形态。但这都是从形态和情态两方面去看,才产生的差别。如果从万物的真宰去看,就只能领悟到一个终极性的存在——“道”

(二)“万物与我为一”的实现途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丧我”是万物(包括人在内)齐同为一的基础。从这个角度看,庄子是通过消除从自我出发的主体意识,来齐同万物的。如果人都从自己的形体或思想来看世界,世界都是外在于我和有别于我的。物也是一样,虽然我们不能说物有思想,但物的形态和作用是不同的。所以,忘掉自己是“万物与我为一”的基础。

然而与此同时,我并不是完全不存在的。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其中的是确实有“我”的。但此处的“我”不是独立个体的我,也不是特指人类的我,而是泛指天地间万物的“真我”,即事物的本然样态(可以参考道的含义来理解)。在否定掉形体的和精神的我之后,得到的这个真我究竟该怎么理解?从庄子的文章中,我们只能从它不“是什么”的层面来理解,从超越有限性的层面来理解。这个真我是不可说的,因为它是不能被下判断的。即使说了,我们也不知道谁说的对谁说的错。“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庄子又通过确立不可言说的“真我”意识,来实现“万物与我为一”的。

三、齐物之后的虚无

庄子的齐物思想,并不是对这个世界的清晰认识。他当然能知觉到万物的不同,他本身也是从物的不同出发,得出万物一齐的结论的。但他故意忽视了这些不同,而专注于万物的相同之处——万物最本然的“道”。这样一来,贫与富,贵与贱,美与丑,都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可见,他是将“得道”作为自我安慰的的精神药丸。在这个层面上讲,齐物思想是可以给处于逆境中的落魄文人以思想慰藉的,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这毕竟有自欺欺人的嫌疑,并有可能走向虚无的深渊。

(一)在梦与现实间对梦的偏重

在齐物论尾部,庄子论述了梦境与清醒的同一。“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只有十分清醒的人才会觉得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愚笨的人以为清醒,却不知他就在梦中。且不说在这里庄子也对所谓圣人和愚人做了区分,并认为二者有高低之分,违背了齐物思想。就其将人生与梦境等同起来这一点,就足够导致人走向虚无。既然梦与清醒没有区别,为何不说人生就是清醒的现实呢?庄子片面的强调“非”的一面,其实也是对齐物的破坏。他并没有同等的看待事物的两面,而是更强调否定的一面。这可以理解为是他的人生态度,但这样的态度显然是不符合万物齐同思想的。

(二)没有任何差别和标准的存在致使任何都不存在

在经过吾丧我之后,是非、彼此、你我之间的对立和差别都被消解了。“是不是,然不然”,正确与错误一样,肯定与否定相同;“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生死无别,彼此不分,结果广阔天地就等同于他的一根小小手指了。在这里,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既然没有差别,那么究竟何谓之“生”“死”,何谓之“彼”“此”呢?当作者本人在说生死、彼此时,不也是在对这些概念有一定的认识之后才说的吗?如果万物都没有任何差别,那我们怎么能描述我们所见之物呢?只要我们还能知道“这个”与“那个”的所指,就说明有差别存在,无法将之归于不可言说的万物同一的“道”。如果硬是要说万物没有任何差别的话,只能导致绝对的虚无,因为只有绝对的“无”才是绝对相同的。

在文章中庄子也谈了“言”是否有评价标准的问题。两个人的争辩,没有所谓输赢,谁对谁错都是相对的。这是合理的。但庄子更近了一步说,既然说的言论没有所谓对错,那我们的话就和纯粹的声音一样没有区别。这就有了形式主义的倾向。我们虽然不应对各种言论轻下判断,但我们不能说它们之间没有差别。“声”是无内容的,而“言”是有内容的。如果我们说的话,说了等于没说,那我们又何必说?如果我们的言论只是一些声响罢了,那我们是怎么知道庄子本人的齐物思想的。庄子对所有标准的否定,可能会打击人们表达自由意愿和自由行动的信心。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留下,那么这个人是否存在过,我们也无从知晓。

注释:

①陈静.吾丧我——庄子齐物论解读[J].哲学研究.2001(5).第52页

参考文献:

[1]方勇,陆永品撰.庄子诠评[M].成都:巴蜀书社.2007.

[2]王世舜注译.庄子注译[M].济南:齐鲁书社.2009.

[3]张松辉.庄子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陈静.吾丧我——庄子齐物论解读[J].哲学研究.2001(5).

作者简介:

简志群(1987.6—),女,四川省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社会科学部教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

李彦(1989.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10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