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的美学原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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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的美学原则

林丹

林丹福建师范大学350000

摘要本文对音乐表演的美学原则做了探讨。

关键词音乐表演美学

如果把音乐美学看作是一门对于音乐艺术的认识和思考的学问,亦即音乐思想,那么它是自古就有的。从某中意义上来说,它的历史和音乐本身的历史一样久远。因为人们在创造音乐的同时就开始了对它的认识和思考。哈佛音乐辞典里有这样一段话“美学通常被解释为美的哲学或者对美的研究。因此,音乐美学,应该是对于音乐中的美的研究,这种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标准。这种标准是让我们去说某个作品是美的或者是不美的,或者为什么这是美的而那个是不美的。对于上述观点的主要异议是:对于那种可以被粗略地描述为价值或者艺术价值的东西来说,美绝对不是唯一的,甚至可能不是最主要的标准。音乐,和其他的艺术作品一样,可能是审美地满足而未必是美的。因此下列定义对于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一个更好的基础:音乐的美学是研究音乐与人类的感官和理智的关系的学科。这个定义符合希腊字aisthesis的原始定义,即:知觉,感觉。

一、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所谓真实性,是指对音乐原作的忠实再现。根据一定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范畴,其在音乐的体裁形式和表现内涵上也有其各自的规定性。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兼顾真实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做到两个方面的协调统一。

追求音乐表演的真实性,必须把乐谱作为基本依据加以认真的对待。乐谱是作曲家创作意图的直接记录,倾向于尽可能详尽地把自己的创作意图加以标示,因此对于获得真实行的音乐表演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我们也不同意某些音乐家把乐谱作为唯一的依据,把音乐表演的真实性的追求仅仅局限于照谱演奏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乐谱固然很重要,但是不能把它孤立起来,对作曲家美学观点和创作意图的探讨,对作品产生的历史时代和风格范畴的研究,同样是不可忽视的。著名钢琴家阿劳曾指出:“研究贝多芬的音乐应该仔细地了解他的精神发展的过程,还有贝多芬在创作某一作品时,他的具体的精神状态,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音乐表演创造,首先要求表演者必须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创造热情,既不能把音乐表演变成一种毫无生气的机械显影,也不能对音乐作品采取消极冷漠的旁观态度。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不仅仅有真实性,对于原作的忠实显然还是不够的,它必须与表演者的创造个性相结合,实现真实性和创造性的统一,才能圆满实现音乐表演的艺术使命。音乐表演者必须把每一次的音乐表演都作为一次再创造的过程,投入自己全部的热情,并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的理解和独特的表现方式。针对不同的艺术作品可以进行独特的艺术处理,成为自己的新“作品”加以加工。这种创造性的体现,自然需要个性的自觉发挥。苏联音乐学家季莫欣在评述当代两为著名歌唱家和扮演多尼采蒂的歌剧的女主人公的不同表演时指出:“卡拉斯倾心于崇高的激情,使露琪亚这一角色的解释有气魄和激昂的表现。她的主人公完全不是一个纤弱无力无自卫能力的人物,她不屈服于命运,而和命运做斗争。”

富于个性是音乐表演走向成熟的标志.它表明表演者已经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不仅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并界能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长,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表演方式,形成独特的个人表演风格.这正如恶果小提琴教育家奥尔所说的,乐器的质量,生理上和音乐上的天赋,才能和气质,迫使一个小提琴家以个人独特的方法反映美。风格就其真正的涵义而言,不是传统的产物,它源于个性。当然,这些杰出的音乐表演艺术家所说的富于个性的音乐表演并不是置作品于不顾,而是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发挥表演者的创造个性。成功的演奏必定是演奏者的个性和作曲家的个性融为一体,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这两者的个性之间永远需要一种微妙的平衡,假如演奏者的自我独占上风,演奏会被看成没有遵照作曲家的风格,或者更糟,被认为是过分的偏执。如果演奏者本人的意图过少,演奏又会显得平淡无奇,缺乏个性和学究气了。同样,我们也很赞赏日本音乐学家野村良雄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并且认为如果能达到他所说的目标,可能是对真实性于创造性这一音乐表演美学原则的最好体现。他说到:“总之,关于客观性和主观性的问题,演奏者最好能做到不偏不倚,适得其中。至于在进行自由解释时,究竟对作曲大师忠实地顺从到什么程度,就要靠演奏者的人格性的,艺术性的本能了。而当他对大师的研究越深入,与大师的精神越达到深刻的一致。他这种本能也就越变得准确起来。”可以说,这就是真实性与创造性,或者说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协调同意这一音乐表演美学原则的要旨和真意。

二、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音乐表演的又一重要美学原则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即音乐作品特定的历史风格与所处时代精神的统一。任何一部作品,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必然具有特定的音乐风格。真正的表演艺术家都努力从历史的角度把握作品的音乐风格,并且力求把这种风格真实,完美地再现。他们尽一切可能使自己去熟悉和体验作曲者生活的时代环境,使自己化身成为作品的创造者,与之同呼吸,共命运,以便真切地表现作品的历史风格。

然而,音乐表演的复杂性却在于即使是表演历史时代的作品,表演者也不可能完全离开自己所处的时代,他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站在自己时代的立场上,用当代的眼光来观察历史现象。音乐表演者所处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美学观念必然影响到他们对历史作品的解释和处理。新时代的表演者以不同于过去的方式来解释和表演音乐作品,将会为历史作品注入新的生命力,它往往会拂去历史的尘埃,从历史作品重发现从未被注意过的积极因素和美的品味。音乐表演就像任何重大的历史过程一样,需要随着时代的前进对历史作品作出新的解释,从而使这些作品不断焕发出新的光彩。

三、演奏技巧与表现能力的统一

技巧在音乐表演中的重要作用是无需赘述的。没有表演技巧根本谈不到艺术表现,反之,脱离了艺术表现,表演技巧也将失去它自身的存在价值。二者的统一,是音乐表演的又一重要美学原则。因此,出色的表演技巧与完美的艺术表现在音乐表演中是相辅相成的。

技巧对于音乐表演来说,的确是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基础,然而它却不是音乐表演获得成功的唯一条件,更不是音乐表演的目的,说到底,它只不过是音乐表演的手段,只有当技巧为艺术表现的目的服务,并且获得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它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

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作为音乐表演的一项重要美学原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它无论对于任何时代,任何种类的音乐表演都是有效的。它对于实现音乐表演的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也是使音乐表演达到至善至美境界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