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作程序防范采购风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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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程序防范采购风险

李广宇(内蒙古牙克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内蒙古牙克石,0221

关键词:政府采购;规范程序;防范风险

现行政府采购情况让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政府采购的运作程序上必须严格管理,才会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支出,促进廉洁政府的建设。

一、政府采购的主要风险

所谓政府采购风险,就是指政府采购的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它会使政府采购这项“阳光下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有名无实、变形走样,并难以实现节支、防腐的目标。在实践中,风险来源主体则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来源于供应商的风险。这主要表现为:(1)供应商或投标商相互串通、联手操纵标价,恶意抬高价格套标、轮流坐庄。(2)少数供应商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以不合理的低价抢标,从而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公正性。

2、来源于招评标机构的风险。这主要表现为:(1)政府采购招标机构事先内定,在背后搞营私舞弊,将招标采购作为掩人耳目的手段。(2)由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动而致使“明制度”摇身一变成了“暗规定”,长官意志说了算,导致采购中出现贪污、受贿、损公肥私的腐败行为。(3)招标采购过程的招标程序虽是公开的,但评标和定标的标准却参考了少数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4)招标机构往往在主观上期望采购比较理想而且比较熟悉的货物,因此在制定技术规格要求时就有针对性、倾向性,在技术规定中规定了某些特定的技术指标,从而排斥了一些潜在投标人,造成招标范围缩小、缺乏竞争力,带来招标困难以至失败的风险。

3、来源于地方政府或行业的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强制本地区的支出单位,购买本地产品,或者某些条管单位强制下属单位购买指定单位产品,基本不进行价格与质量的比较等等。因此,规范政府采购的运作程序是十分重要的。

二、加强市场调查,确定合理的报价范围

在确定合理报价之前,应对所采购的货物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掌握一手材料,结合现行市场上的零售价、批发价和出厂价等价格环节,拟订一个较为合理的参考价,并以此为基点确定合理报价范围。一方面通过掌握市场参考价,可以有效避免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恶意联手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剔除不合理竞价,防止少数供应商利用低价抢标,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供应商之间的正当竞争,保证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因此,通过评标前就剔除过高或过低报价,可以有效防范来自供应商因素的各种风险。

三、严密制定交货条件及报价标准

合理、公正的评标应当首先是建立在统一的评审原则和标准的基础上包括:

1、投标价内容的统一。对于一些大型、复杂的机器设备,不同投标者所报价格包含的因素有时不尽相同。有些投标者所投价格包括机器及一切附件,而有些投标人所投价格仅指机器主件,对附件和其他服务则要求买主另行支付附加费,从而产生现时报价与实际报价的差异性。因此,统一投标的内容可以避免非人为因素地遗漏真正的最低报价者的风险。

2、质量与规格的统一。各方报价在同样的质量、规格水平上是容易比较和区别的。因此,对于一些技术规格简单的货物,如办公桌、椅、橱、柜等,由于这类产品的性能质量相同或比较容易比较其质量级别,标可以价格作为唯一尺度。而对于一些复杂的机器设备,如发电机设备等,由于各种型号、规格、标准种类繁多,无法确定统一的标准,投标人提出的质量标准也各异。此时,理想的方法是,采用专家评审法、优势积分法或按资格、规格和商业条款三大部分分别乘以一定权数加权计算积分,从而量化各种规格、质量或提供的服务,达到统一质量与规格的目的。这样,依据一个客观准绳就可以避免以少数个人意志转移的主观臆断的评定风险。

3、交货条件和其他因素的统一。如交货地、交货期限、保修期长短、人员培训数量和时间等等。由于交货条件和其他因素的不同,会影响到投标人的实际价格的不同。统一交货条件和其他因素,可以避免少数供应商利用交货条件和其他因素达到提高实际价格,而造成评标结果不公正的风险。

四、合理组合评委组成成员,坚持集体评议

一般由应用性专家和理论性专家组合是较为理想的一种方式。因为应用性专家往往有一定市场倾向性,往往将一些不是理想的不熟悉的货物排斥在外,货物技术要求上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指标,实质上就是带有歧视性指标,使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而理论性专家则对市场不够熟悉。两者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来自采购标的应用方在招标采购中的倾向性风险。因此评委组成员的选聘应两者合理搭配,优化组合。

同时,评议组必须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评议的基本原则,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导致错误决策或舞弊行为出现。

总之,政府采购活动往往数额巨大,引人关注,极易滋生不廉行为乃至腐败问题。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从而促进节约型廉洁型政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