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倡廉的措施值得借鉴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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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反腐倡廉的措施值得借鉴

毛志远杨淑

关键词: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措施高等学校

中图分类号:A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11)11-0000-00

毛泽东对腐败深恶痛觉,他在《关于“三反”、“五反”的斗争》中严厉指出:“反贪污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然而,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毛泽东不只是谈谈而已,更重要的是他对己能身体力行,对腐败分子能严惩不贷。如:毛泽东严格要求子女,他一生不爱钱,他的津贴、工资、稿费都由他的工作人员代管,他的衣食简朴清淡。据一些资料介绍,他从1953年到1962年,没有做过一件新衣服,他的内衣补丁摞补丁。他的饮食一般都是粗茶淡饭,他虽然爱吃红烧肉,但在三年困难时期看到农民连玉米窝头都吃不上的情景,他不忍心吃,他说要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毛泽东身为国家主席,并没有给子女们留下什么遗产,这也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是极为可贵的。李敏和李讷上大学以后吃住都在学校,她们和普通百姓的孩子一样,住同样的宿舍,吃同样的饭菜,穿同等的衣服,同样下乡参加劳动,回家时同样挤乘公共汽车。她们没有沾父亲一点光,谁都看不出她们是毛泽东的女儿。1960年,正遇国家经济最困难时期,李银桥得知李讷在学校饥饿难忍时,他便悄悄给李讷送去一包饼干,毛泽东知道此事后严厉地批评了李银桥说:“三令五申,为什么搞特殊化?”李银桥解释说:“别的家长也有给孩子送东西的。”毛泽东拍桌子说:“别的可以送,我的孩子一块饼干也不许送,谁叫她是毛泽东的女儿!”。

另外,在反腐方面,毛泽东敢于碰硬,敢打“大老虎”,1950年初,党内出现过一些腐败分子,为了保持党内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中开展“三反”运动,打击贪污变质分子。大家所熟知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就是那个时候揭露和处理的。虽然刘、张二人早年入党,对革命也是有过贡献的,但由于他们侵吞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毛泽东并没有因其功劳而宽恕他们,而是在相关报告上断然批示:“依法判处其死刑”。薄一波对这件事曾这样评价过:“我觉得‘三反’斗争经验中最可贵的一条,就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腐败现象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巨大的决心和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很多有识之士也评价说:“枪毙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挽救了大批党的干部。从某种意义上看,也挽救了党,挽救了新中国。”

毛泽东的反腐倡廉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至少要重视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反腐败必须严肃党纪国法,必须严厉惩处那些危害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在反腐败斗争中,对那些胆大妄为的人,必须以法律加以严惩,不能心慈手软,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排除一切干扰,严格执法,一视同仁,严厉打击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腐败分子。二是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腐败问题尽管表现形式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但说到底,关键就是一个滥用职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那就很容易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蜕变为腐败分子,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作为高等学校,他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的摇篮,本应是一块净土,是不应该有那些乌七八糟的丑恶现象存在的。但伴随着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在管理上出现了不少的新问题、新情况,在掌权、管钱、管人、管物的重点部门和领域出现了民主决策不到位,不按规则、程序办事的现象。从近几年来所查处的部分高校领导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和私分钱物等案件来看,确实让人感到震惊。例如:在教材图书采购、学生用品、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有的领导不按规则行事,个人说了算,违规操作,造成个人得利,国家利益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的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其次是缺乏监督机制,缺乏社会监督,校内的监督很难监督到校领导头上去,导致一些校领导为所欲为,天下老子第一;再次是学校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上漏洞百出,检查督促不力,纪委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不敢大胆履行职责,致使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明显滞后,如:在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上,不能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有的领导在重要岗位一干就是几十年,无法避免因长期经营形成的小团体,大大地削弱了有效制约,搞不好很容易形成“扎堆腐败”。这样既影响了高校的发展,还影响了高校的声誉,特别是团伙违纪、犯罪,一旦查出来,涉及的干部就是一批,更是坑害了一大批干部。

我认为,要保持高校的廉洁,保护高校干部健康成长,促进高校的快速发展,高校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用制度规范人;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要教育和管理好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每个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在基建工程、物资设备、教材图书等项目的招投标方面,必须按规则行事;在人事安排、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必须按相关条例和程序办,不搞个人说了算,在一些特殊、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必须按规定采取轮岗的方式,最多五年必须进行轮换,这样,既能使领导得到多个岗位的锻炼,又能使领导得到保护;在领导的公务用车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管好车、用好车,确保领导干部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节约国家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财务、财产管理上,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私分钱物的违法行为,铲除滋生腐败的不良土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深入细致地做好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工程的决算审计,严格、公正地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和警示教育工作。

总之,在反腐败斗争中,对一些问题较为轻微的干部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教育是必要的;但对那些胆大妄为者来说,帮助教育如同隔靴搔痒,是无济于事的,既然他们胆敢以身试法,那就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查处;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好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做到赏罚分明。莎士比亚说过:“我们不能把法律当作吓鸟用的稻草人,让它安然不动地矗立在那里,鸟儿们习惯以后,会在它顶上栖息而不再对它害怕。”现在,各行各业的腐败现象令人吃惊,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严格执法,严惩腐败分子,才能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持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说到底,就是要解决领导干部的品行和素质问题,要抓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严”字当头,像毛泽东那样,做到杀一警百,方能显现成效。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使学校永远保持风清气正的优良传统,为学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树立高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共中央文献出版(1987);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