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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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完善

方旗新

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东莞523000

摘要:在环境保护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利于环境影响的开展,在一定的程度上是能够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保障我国的社会经济是能够可持续的发展。但是在实际发展中,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的地方,必然就会使得环境评价中产生矛盾。其中的法律法规也是很不完善,在管理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因而,本文主要就是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分析

在当前发展中已经不断的对于该种制度进行完善与落实,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就能够降低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必须是遵守的一项法律制度,对经济建设进行规划,在工业化发展中进行合理的布局,对于环境的保护都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在我国在发展中就应该要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给予高度的重视,让其在环境保护中充分的发挥其中应有的作用,进而保障其环境事业能够得到发展。

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要性

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主要就是贯彻“预防为主”加上合理的布局,主要就是指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开始之前就应该要对其影响进行一定的调查、分析、预测,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就能够降低其相关举措对于环境的影响。其实,在每一个建设项目开始的时候都是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则会给项目建设中找到合理科学的方案。

第一,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充分的考虑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也就需要人类在决策的时候是需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考虑,必要的时候是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这样就会将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结合,将经济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

第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实施中是需要“预防为主”的,防治结合,我国政府应该要将已经造成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同时还应该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保护未污染的环境,这样是能够防止开发中所产生的新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是能够打破“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是需要将污染与保护控制在决策上,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是能够防止新的问题出现,若是出现了新的问题,也是能够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不足

其实在当前社会中,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已经初具规模了,在预防新的污染出现,预防治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实际情况上看其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明显的缺陷。

1、评价对象

在具体建设项目中,对于一些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来看,是有着一些宏观决策影响环境的对象。在一些人为活动环境中,项目在建设的时候表现的是比较直接的,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于环境影响的操作也是比较容易的,对于很多的国家都是十分的重视建设项目中的环境影响的评价。其中,我们还是应该要注意到,国家中一些重大项目在开发中对于环境的影响是更大的,若是是说具体项目在建设中对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那么一些防治政策对其影响就是全局的。在防治决策中若是出现了一定的差错必然就会给我国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危害。

2、法律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虽然十分重视环境的效益,但就与环境权益的救济保障并不是很重视,也不是很充分,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国环境相关法律并不是很健全,缺少相应的司法救济,在环境权益威胁到经济权益时,会受到当地政府威胁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得到相关的救济,这样必然就会陷入执法困境。

3、其他问题不足

环保部门将成为无牙的老虎。还有就是,我国的环境影响评级机制上司法理论缺失,很多的环境问题在诉讼上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比如说在《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虽然没有对环境部门中的审批结论作出相关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保的单位等的责任,但是对决策的法律是没有制定的,这就是其中的一个最大的不足。

对于最新的影响比较大环境影响政策颁布时,企业与环保部门的矛盾问题。

对于社会上一些企业老总、法人代表根本就不清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什么的事情问题。

对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人才的不足和众多学了四年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大学学士就业率不高问题形成人才浪费尴尬的矛盾问题。

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1、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

为了能够不断的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质量,使得其充分的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需要建立两级评审制度。中央级环境影响评级机关主要就是负责中央政府的规划等重大的项目。而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机关主要就是负责其余的项目,主要有区域环境的评价。同时,审批机关还是需要授权地级市、县专门环境影响评价机关,不断的加强相关的立法,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才能够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作用可以在当地充分的发挥。在授权地级市、县专门环境影响评价机关的同时也要相应的研究一些制约、监督审批人员一权霸用的机制,不然就容易产生该批的项目不批,不该批的项目勉强批了的事情。

2、完善司法制度,设定责任追究制度

由于决策者是需要在其中起到主导性的作用,若是没有及时做出相关的决策,这样日后是不会产生相关的责任问题。所以,是需要对决策者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关的约束,设定责任追究制度。

3、完善其他问题

在环境权益威胁到经济权益时,会受到当地政府威胁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得到相关的救济,这样必然就会陷入执法困境,环保部门将成为无牙的老虎。建议在这一点上各地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制度,每月都要有上一级的部门主管对下一级部门执法给予帮助,有效地解决当地政府包庇现象。

对于最新的影响比较大环境影响政策颁布时,政府部门应该协助提前公布于网上,并群发信息召集相关环保公司、相关企业集中开会适应,面对经济有困难需改造的企业,政府应适当给予补助救济,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与环保部门的矛盾。

对于社会上一些企业老总、法人代表根本就不清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什么的事情,会对执法部门进行常规执法检查时造成困难。面对这些困难,我的建议就是每个企业的营业执照在注册时,工商局有义务给予办环保手续的提醒,并限定办理环保手续期限。环保部门应加大力度进行未批先建的推广,并严格执行下去,灵活处罚,与法人代表沟通好,有效教育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对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人才的不足和众多学了四年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大学学士就业率不高问题形成人才浪费尴尬的矛盾。面对这个问题,本人的建议是减少环保部门老干部的数量,降低门槛尽量多招一些学了环保专业大学学士提高环保部门的总体质素与学术水平。因为老干部一般会因为仕途问题而显得有点“胆小怕事”,面对有背景的企业,还是首先选择宽恕,免得得罪人,这一点不勇敢的作风与新环保法往往会背道而驰。而学过环保专业的大学学士最起码有点环保专业的底子,多少会清楚底线在哪里,年轻人勇敢无惧的精神,又暂时无仕途,符合新环保法的精神,老虎也敢打,才会令中国的环保部门的声望有所提高。

四、总结

总而言之,在实际发展中,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的地方,必然就会使得环境评价中产生矛盾,缺少一定的替代方案,其中的法律法规也是很不完善,在管理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样就需要政府在发展中不断的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提高整体的环境保护水平。

参考文献:

[1]谭先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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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剑文,试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经济问题探索,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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