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与《伊里亚特》战争审美倾向之比较(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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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诗经》中的战争题材诗篇同《伊里亚特》作一比较,明显会感到东西方古代两大民族对战争审美的旨趣迥然相异。战争审美倾向是一个重要环节,它一方面联系着历史文化背景,并由这种背景所决定,另一方面联系着艺术领域里战争题材作品的特征和风格,并给以直接的影响。所以,本文在进入作品分析前,先简略梳理一下历史文化特征与战争审美倾向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古代历史表明:在足够的生存空间中生活的人们,追求的是一种和谐宁静的生活境界,而在狭窄生活空间的窘迫下,人们则具有强烈的向外部扩大生存空间的欲望。从这一历史常识出发,我们发现:相对而言,汉民族属于前者,古希腊民族属于后一种情形。


  多少年来,北方各部落一波簇拥着一波不断地涌向希腊半岛,人口与生存空间的冲突显示出尖锐性和持久性,使地区保持着一股强大而持续的对外扩张力,直到亚历山大大帝远征东方,这股力量才得以彻底的释放。这种环境遵循的是“强者”的法则,即“弱肉强食”,各民族、部落的关系不是“主”便是“奴”,这完全由暴力来决定,即便是平等的关系,也是力量的平衡所致,决非“天赋人权”的观念产物。战争暴力即是获得生存权利的第一工具,又是保持独立地位,不陷于奴隶地位的唯一手段。而对其他民族、其他部落的掠夺是掠夺群体公认的美德。战争同古希腊民族一度构成“不打仗吃什么”的关系,这就是古希腊人狂热的尚武精神的历史文化的深层内函,其必然表现出对暴力的绝对崇仰。


  不错,古希腊人最崇尚自由,但笔者以为:古希腊民族所崇尚的“自由”就其历史实践的客观内容而言,包含着自己不受奴役,同时又极力去奴役他人两个方面的内容,与现代人把自由理解为自己不受奴役,又同时不去奴役他人的内涵完全是两回事。诚如哈佛大学社会系教授奥兰多.帕特森(Orlando.Patterson)所言:“西方的‘自由’观念创造了民主、自由和经济繁荣,但‘自由’也是西方文化中扩张、侵略本质的根源,如奴隶制度就是‘自由’观念的产物”。帕特森教授这一结论似乎是对西方“自由”意识的历史实践的高度概括。


  汉民族因生存空间的幅员辽阔,虽偶有扩张性战争之举,然而及其有限。农耕社会追求安宁和谐的生活境界,生活的幸福、希望寄于土地上的收获“以时而动”是其特点,这种生活秩序又被道德伦理所肯定。如果说战争对古希腊民族是“不打仗吃什么?”的问题的话,那么对汉民族却正相反,“一直打仗吃什么”?战争掠夺对农耕民族产生不了诱惑,且从根本上与农耕生活的秩序相悖。因此,从社会控制角度而论,战争是维护农耕社会秩序的最高手段,并在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决不可能产生以对暴力的崇拜为核心的极端之尚武精神。只能产生以“禁暴除乱”为目的、包含生活与伦理的合理性在内的一种有节制的尚武精神。所以,古希腊民族的尚武精神核心是“力”;汉民族尚武精神的核心是“德”


  一个民族的尚武精神一旦进入艺术领域,必然转化为一种战争审美意识,古希腊民族尚“力”导致了对战争作无理性节制的纯粹审美观照,把战争审美推向极端。汉民族尚“德”导致了具有道德理性节制的战争审美意识(审美的前提是对战争首先进行“道德过滤”),对战争进行有限的审美观照,。


  首先表现在艺术家们对战争题材的选择上。《伊里亚特》所渲染的故事取材于一次征服性质的战争,考古学家证实:特洛伊却有其城,位于小亚细亚海岸,扼爱琴海通往黑海之航道要冲,是古代希腊人与亚洲进行贸易和向亚洲腹地殖民扩张的必经之地。”培罗斯刻文”记载:希腊半岛上亚该亚人远征小亚细亚克里特人的“特洛伊战争”,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194年~1184年之间,历代诗人们对这次征服性战争备加颂扬和夸张,并将之神化,层累地堆聚成一部史诗,世代传颂。《诗经》中大都选择保家为国性质的战争作为题材:“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猃狁于襄”(出车)。这些为数极少的征服性战争也仅仅为维护中原地区正统地位的等级秩序。因为这种等级秩序在当时看来是维护中原农耕生活秩序所必须的。“密人不恭,敢拒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皇矣)战争题材的选择上,还要考虑道义的因素:“克广德心,桓桓于征,狄彼东南,丞丞皇皇”(泮水)。


  在军人形象的塑造方面,区别更加明显,由于古希腊尚武精神的核心是“力”,战争审美的本质便是对力量的赞美,勇敢和美德在古希腊语言里是用同一个词来表达的。所以勇武有力成为塑造典型的最高原则。在古希腊,最健全的人不是最有智慧的人,而是体魄强壮、肌肉发达的人,完美的人体雕塑艺术和奥林匹克运动会最早诞生在古希腊并不是历史的偶然现象。《伊利亚特》里,足智足谋的俄底修斯其地位远不及勇猛强悍的阿喀琉斯、赫克托耳。而汉民族在军人典型的塑造上,着重于德才兼备、文武双全,所呕歌的人物大都是勇武和仁厚的结合:“不如叔也,洵美且仁”、“不如叔也,洵美且武”(叔于田)。大将伊吉甫被誉为“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六月),更称赞他具有德心:“候谁在矣,张仲孝友”(六月)。《瞻彼洛矣》中的将军被称作君子,南仲和方叔亦非好狠斗勇的悍将形象,而是坐镇帏幄,从容不迫具有君子风采。因此,《诗经》反映了一个特征:汉民族的伟大军人形象即是有德的君子,又是杰出的战士。《荷马史诗》中的伟大英雄却个个强悍残忍、好狠斗勇、野性十足。丝毫感受不到“东方式”的仁厚德性。如“阿开亚的武士之花”阿喀琉斯是一个在战场战场上“除了见血、杀人和听临死人的呻吟之外,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的悍将,这类为争财争利而战的纠纠武夫决不在汉民族歌颂之列。在后来的儒家的眼里,这些古代西方民族所崇拜的英雄们的尚武好勇恰恰属于“小人之勇”、“盗贼之勇”。概而言之,《诗经》里的军人典型属于勇武仁厚,《荷马史诗》中的军人则唯勇至上。在战争场面描述上,由于把战争审美推向极端,《伊里亚特》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对血腥的战争场面作精雕细琢,对残酷的厮杀情景给予尽情渲然:“它(一块石子)把他的两条眉毛都打得粉碎,陷进骨头,两个眼珠掉到他的脚下的尘土里乱滚……”。此外,挑出肠子、砍掉脖子、劈去胳膊、刺穿膀胱等等,这些令人毛骨耸然的描绘比比皆是。反观汉民族,所持的是一种有节制的战争审美意识,故而《诗经》对残酷的血腥场面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战争情景的展示大都侧重军容气势的威武雄壮:“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彭彭,维师尚夫,时维鹰扬。”《大明》。《诗经》里唯一较为残酷的一段描写是《皇矣》中“执讯连连,攸安安”(拘讯俘虏接连不断,割下耳朵一串串)。